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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文件(摘录)国家文件一、安监总管二[2011]97号6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知》重点内容:1、对企业法人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从业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情况逐一进行清理、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和预案“五到位”。2、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准标化建设工作。3、GPS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分折处理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动态监控平台,建立建全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罚制度,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4、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发布平台,及时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安全隐患,发布提示服务信息,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力争至2011年9月底对客运驾驶人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省市文件一、厅高警[2011]125号文件7月13日《“决心—2011”整治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乘客联合行动方案》重点内容:1、坚决遏制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违法行为。2、凡发现客运车辆驾驶员违法停车上下客的,要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理,并及时移交当地运管部门。3、运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一年内三次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应通报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应道路运输许可证件。4、真正做到“一次违法,三次受罚”(交警部门处罚、运管部门处罚和客运企业内部处罚),增加违法驾驶员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违法,不愿违法。5、对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的客车,要及时抓拍,固定证据,实行一律上网锁定、一律处罚到位、一律予以曝光、一律移交运管部门处理“四个一律”措施。二、鄂公交[2011]124号7月13日《关于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违停上下客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内容:1、今后,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2、凡是有卫星定位装置的客运企业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管;同时,要定期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和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三、《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致高速公路客运车辆驾驶员的一封信》7月15日重点内容:1、对一年内记满12分的驾驶员,坚决予以辞退;对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直接予以开除。2、做到随时掌握车辆动向,及时干预超速行驶、非正常停车、脱离正常运营线路反常现象。3、推行驾驶员安全驾驶告知制度,要求当班驾驶员每次发车前必须向广大乘客承诺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违法停车,并向广大乘客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乘客的监督。四、荆安[2011]6号7月14日《市安委会关说印发吴方军同志在全市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重点内容:1、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车辆、驾驶员户籍化管理制度,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车辆、驾驶员管理日志。2、每月底交警部门将当具有超速20%以上或超员记分周期内交通安全违法记分满12分等严重违法行为,和负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客车驾驶员名单汇总后,通知其车属单位并抄送交通运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3、要严格落实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失职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和“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荆运安字[2011]49号7月19日关于印发《荆州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安案》的通知重点:1、整治内容: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查企业资质,落实技术条件;④查车辆技术状况,落实维护检测管理规定;⑤查驾驶员资格,落实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⑥查GPS安装使用情况,落实车辆动态监控;⑦查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经营行办规范。2、各运输企业必须制定驾驶员培训教充计划,建立驾驶员档案、建立驾驶员家访制度,严格客运班车、旅游客车驾驶员考核制度,建立企业内部“准驾证”制度。推行驾驶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3、依法从严查处做到“四个一律”。凡是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凡是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凡是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营运;凡是无营运资质,超范围经营、经营手续不全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六、鄂运物运[2011]135号9月5日《关于切实加强汽车客运站安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重点:1、客运站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是第一责任人。2、抓好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关键岗位:出站检查、排班调度室、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检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关键部门。3、迅速组织开展运管机构对客运站的按日排班巡查工作。七、鄂运物运[2011]142号9月6日《关于迅速组织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重点内容:安全告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承运人及运输人员的基本情况。2、营运客车基本情况。3、运输行程按排。4、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紧急逃生处置。八、鄂运物运[2011]146号9月8日关于印发《全省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内容:1、明确每辆长途卧铺客车在具体地点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客运站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明确停车后,对车辆、乘客进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职责。2、途中没有高速服务区或客运站的选择合适的停车休息点,制定长途卧铺客车驾驶员落实休息制度,严禁在公路上、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休息。3、在客运站内明显位置设置告知牌,将停车休息卧铺客车信息包括中途停靠的站点信息告知旅客。4、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做到工作有记录、检查有笔录、会议有记录、整改有报告、宣传有声势。九、厅高警[2011]182号9月9日关于转发省交管局《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道路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驾强社会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重点:从9月15日起,要严格检查通行于高速公路的省内客运车辆(班线客车、旅游车辆、车途车)“交通安全监督标识”的情况,凡没有张贴者由交警部门汇总后通知运管部门。集团文件一、荆先行[2011]60号7月8日重点:1、打击“三超”,反违规在高速路停车上、下客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当事驾驶员给予立即下车学习并记扣10-20分处罚。2、各客运公司要将不进站运营、发倒班、报停车辆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采取“三见面”(见车辆、见驾驶员、见车辆租赁经营人)的方式排查隐患。二、荆先行[2011]74号8月8日重点:1、车辆因违法违规被管理部门第一次通报、整改的停班一周,驾驶车学习并扣除考核20分,并对租赁承包者一律按上限处罚;第二次实行双倍处罚,停班半月,如继续通报以此类推。2、各单位每月发生1起因车辆违法违规或安全岗位未履责被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取消所属单位车队长和安全副队长或主管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当月干部津贴。3、各单位每月发生3起以上(含3起)因车辆违法违规或安全岗位未履责被管理部门通报整改的,取消安全副总和安全科负责人当月干部津贴;并扣除所在单位经济目标责任状涉及安全考核分1分。
本文标题:2011年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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