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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服务人员管理规定为加强项目承建单位派驻xxx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确保顺利履行项目合同,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承担xxx(以下简称xxx)项目建设工作的承建单位派驻xxx提供驻点服务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驻场服务人员”)。第二条驻场服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xxx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xxx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做有损xxx声誉和形象的事情。第三条驻场服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完成本职工作,服从xxx工作安排。第四条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8:30-12:00,14:00-17:40),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全程佩戴胸卡,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业务主管科室提出申请,不得擅自离岗。第五条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未经xxx同意,不得私接电源。下班后必须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第六条严禁驻场服务人员在驻场期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收看视频等与驻场服务无关的工作。第七条接入或使用广东省农业厅网络,必须严格遵守广东省农业厅的网络接入和安全管理规定,未经xxx批准,不得接入广东省农业厅的网络。严禁驻场服务人员利用xxx的设备或网络等资源从事与驻场工作无关的活动。第八条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与省农业项目相关的技术方案、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项目情况、业务数据等材料和敏感信息;不得擅自进入部署于省农业数据中心的任何信息系统阅读、修改或提取信息。第九条严禁在数据中心与办公室等公共区域内进行吸烟、喝酒、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要保持办公室和数据中心公共区域的安静整洁。第十条驻场服务人员必须爱护xxx财物,不得人为损坏或挪作私人用途。第十一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向所在公司书面告诫、禁止驻场等处罚。若触犯法律法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按照合同对驻场服务人员所在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罚。第十二条本规定从2017年2月20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项目驻场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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