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绩效管理 > (表格)湘人口发【2014】12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
—1—附件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证明证明编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配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签署意见(签章)年月日证明内容:该同志原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注:仅供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时使用。证明机关签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编号方法:出具证明的街道的行政区划代码+出具证明的年份+流水号。2.没有配偶的,“配偶姓名”及其“公民身份号码”栏分别填“无”。3.证明一式两份,申领人与出具证明机关各执一份。—2—附件2无子女证明证明编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配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签署意见(签章)年月日证明内容:该同志从未生育子女也从未收养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注:仅供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时使用。证明机关签章:年月日说明:1.证明编号方法:出具证明的街道的行政区划代码+出具证明的年份+流水号。2.没有配偶的,“配偶姓名”及其“公民身份号码”栏分别填“无”。3.证明一式两份,申领人与出具证明机关各执一份。—3—附件3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___________市(州)_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__街道(乡、镇)___________社区(村)_____________居(村)民小组项目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婚姻状况婚姻变动年月本人信息配偶信息夫妻曾经生育子女数男孩___个女孩___个夫妻现有存活子女数(含收养)男孩___个女孩___个独生子女证明类型□独生子女证□无子女证明夫妻生育子女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血缘关系存活状况死亡年月夫妻收养子女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收养年月存活状况死亡年月本人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奖励方式选择情况单位类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央企□省属□市属□县属)□其他单位□非从业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退(离)休年月退(离)休证编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养老保险险种类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他已享受奖励金额大写:小写:奖励方式选择□奖励金分月发放□一次性奖励5000元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居委会评议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单位盖章)镇级初审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单位盖章)县级计生主管部门或国有单位审批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单位盖章)备注申请(代办)人签字:填报人:___________填报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照片—4—附件4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奖励方式协议甲方:湘乡市人口计生局乙方:公民身份号码:代办人:公民身份号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号)精神,乙方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从2014年1月1日起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现乙方自愿选择的奖励方式。乙方对奖励方式的选择为一次性选择,选择后不得更改。甲方应尊重乙方选择的奖励方式,并按程序为其办理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相关手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联系人:(或代办人):与乙方的关系: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5—附件5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册填表单位: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参保地奖励起始年月发放奖励金额(元)家庭地址备注1说明:单位类型,选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其他单位”或“未从业”之一;参保地,选填“省外参保”、“省本级”、“市本级”、“县级”或“未参保”之一。发放奖励金额,分月发放计算至每年12月31日,如已享受一次性奖励的,需扣除,并在备注栏注明已享受奖励金额,扣除后的发放奖励金额为负数的,调整为0。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6—附件6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居民代表会评议表街道社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应到:实到:内容:1、主持人宣讲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介绍申请人基本情况2、代表发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评议3、对申请人作出评议结论4、签名(加盖手模)—7—附件7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单公示表经居委会评议(或街道初审、县级审批),下列XX名同志符合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如发现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条件的,请通过下列电话举报:街道举报电话:XXXXXXX,县人口计生局(委)举报电话:XXXXXXX,市州人口计生委举报电话:XXXXXXX,省卫生计生委举报电话:XXXXXXX。举报信箱设在街道计生办、县人口计生局(委)、市州人口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对象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有存活子女数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奖励起始年月—8—附件8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见面调查表街道社区组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性质婚姻状况曾生育子女数现有存活子女数单位类型参保地符合条件年月已享受奖励情况本人配偶调查记录:请问您的姓名、出生时间、户籍情况?请您说说自己的婚姻情况、生育收养子女情况、现有存活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情况。请您谈谈自己的从业情况(单位名称、单位类型、退休时间)、参保情况以及享受同类型奖励情况。您认为自己是否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本人签字年月日调查结论调查人:年月日—9—附件9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年审表填表单位: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年审日期年审情况说明:年审日期:填写年审对象的日期,如201501。年审情况:1.符合条件继续享受城镇奖励;2.不符合条件,退出城镇奖励,同时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员退出表》。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10—附件10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员退出表填表单位: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家庭住址退出年月退出原因说明:退出时间:填写退出年月,如201501。退出原因:1.对象死亡;2.婚姻变化;3.子女数变化;4.户口迁移;5.其他。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11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4年9月17日印发
本文标题:(表格)湘人口发【2014】12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4585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