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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这一重点,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促进各项工作的工作原则,面向全体党员,实施正面教育、按需施教,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教育效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高校党员队伍,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建设和谐校园、建设高水平大学添砖加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二、总体目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核心,以广大党员为对象,结合学校的特点,全面开展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切实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加强党员道德修养、增强党员综合能力,使广大党员在推进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和和谐校园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三、教育对象经常性党员教育的对象是我校所有党员,包括党的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全体党员和其他单位流入到我校的流动党员。各基层党组织也可把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教育对象范围。四、教育内容(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对党员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时政国情和市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和党的宗旨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红岩精神、三峡移民精神;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反对各类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普及科学常识和文明风尚教育;加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使命意识教育等。结合学校改革发展要求和党员教育实际,对党员加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要求,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形势、要求等方面的教育。(二)党员分类教育的主要内容按照分类指导,按需施教的原则,按照学校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四位一体”学习制度》要求,在加强基本内容教育的基础上,学校结合不同群体、不同岗位党员实际,明确教育重点和形式。教师党员:围绕学校创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以教书育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加强教师党员的教育法规、业务技能和师德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做到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大力弘扬“重理工精神”,努力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学生党员:重点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尤其是入党后的教育,增强广大党员的爱国、实践、成才意识,充分发挥榜样作用,积极带领广大同学争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接班人。离退休党员:重点开展“共产党员永不退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带领广大退休党员积极奉献社区,服务居民,做到老有所为。五、方法措施(一)抓好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学校各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等问题。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两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等。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要坚持开好一次民主生活会,不断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发扬党内民主、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中央、市委要求,每五年由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做出处理。(二)抓好学习培训做好培训规划。学校党委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根据党员对学习培训的需求,制定中长期学习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制定的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每年年初报学校组织部备案。抓好集中培训。由学校组织部和党校负责,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集中培训。每年至少轮训一遍,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学校党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市党校学习或外出参观学习交流。抓好集体学习。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确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一为党员教育活动日,每年7月为党员教育活动月,确保集体学习日全年累积不少于12天。组织实施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做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学校领导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要根据分工,深入基层联系点做好党员教育的指导工作。中层干部要按规定参加干部教育培训,带头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为广大党员树立榜样。专职党务干部每年要给党员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贯彻实施学校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四位一体”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党员根据要求每年及时完成规定篇目学习,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党委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会,交流学习体会,激发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个人评优评先的考核。(三)抓好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活动,“结对帮扶、扶危济困”活动,“特殊党费”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师德师风”竞赛活动,学习优秀事迹活动,学习标兵竞赛活动等,为党员服务群众、奉献岗位、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四)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学校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基层党组织,表彰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同时积极做好示范和先进榜样的宣传学习活动。(五)活化学习形式学校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集体学习要注意从实际出发,采取举办形势报告会、专题研讨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外出参观学习、上党课、观看音像资料等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手段,扩大教育覆盖面。六、保障措施(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系统性的工作,涉及人员和单位较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力推进,学校党委成立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党办、宣传部、党校、纪委办、学工部、团委、离退休处党总支等部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总结,通过整合资源,联手共建,形成一套完整的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机制,保证教育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二)加强教育队伍建设选好配齐党员教育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经常性党员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学校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遇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研究制定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及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开展实施情况,交流经验,推进工作。建立党员经常性教育目标责任制度。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目标体系,作为评定优秀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督促检查制度。开展年度党员述学活动,每年年底,党员要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汇报本人的学习教育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党组织要及时对党员学习和参加教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要书面汇报本单位开展党员教育和党员学习情况。学校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在年度述职考核中要汇报每年学习情况,由组织部负责检查,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年终集中进行一次。实施党员经常性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员教育档案,各级党组织要详细记录每个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生活和自主学习的情况,借助档案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党员个人学习教育状态。(四)加强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党建资源,加强学校党建信息网站建设,拓展教育平台;继续巩固和扩大党员教育实践基地;深化与党员教育实践基地的联系,扩大教育范围和覆盖面;加强学校学生党建社团的工作指导和扶持,进一步发挥其宣传、组织、教育作用;支持学校党员活动室的建设,指导帮助其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在党员干部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作用。(五)落实经费采取多种途径解决经常性党员教育经费。学校各级党组织自留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同时学校按照学生数每人每年不少于5元,教师党员数每人每年不少于50元的标准,建立党建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的经费开支。(六)加强督促检查学校对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组织要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党组织对党员参加教育的情况要进行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本文标题:(重庆理工大学)中共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市委《关于加强经常性党员教育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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