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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003关于化学药稳定性申报要求的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日期20030804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标题关于化学药稳定性申报要求的常见问题答疑作者审评三部部门正文内容关于化学药稳定性申报要求的常见问题答疑新的注册管理办法实施以后,进口注册和新药申报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我们汇总了化学药稳定性申报资料中一些常见的咨询问题,解答如下,供申报单位参考。1.创新药的用药剂量要在临床1期或2期后才能确定,那么我们申请临床批件时,稳定性资料可以只报1个剂量制剂的资料吗?答:为了保证临床用药的质量符合要求,需提供所有申报规格的稳定性研究资料。对于多个规格的产品,可参考ICHQ1D的要求,采用括号法进行研究。2.申请新药临床和生产时报送的稳定性研究资料中,3批中试规模样品的长期留样试验资料,是否要求这3批样品是连续生产的?答:稳定性研究的三批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以预测产品的有效期,但不需要连续生产的样品。3.申报临床试验的稳定性资料至少提供多长时间的数据?答:一般要求提供加速试验3个月以上,长期留样6个月以上的试验资料,应能基本保证临床研究期间样品的稳定。4.国外厂家提供的进口产品的稳定性数据一般只有实验数据和结论,中心在审评进口产品的稳定性实验数据时,有时会要求厂家提供典型图谱,有时则不需要,请问对典型图谱的要求掌握一个什么样的原则?答:对于进口注册申请药品的稳定性研究资料需至少提供有代表性的典型图谱,包括起始点、终点、及质量有明显变化的中间点,加速试验和长期留样试验要求起码提供3批样品的图谱,影响因素试验要求提供1批样品的图谱。图谱中要有中文标示。5.化药14号稳定性研究要求做与包材一起的稳定性考察,与原来的仿市售包装考察稳定性有何区别?答:基本没有区别。6.申报生产的资料中稳定性试验资料,能否仅附申请临床时的稳定性资料?因为一般药厂药品临床实验做完即申报生产,从生产车间生产的样品稳定性试验数据不足,临床前的样品实际已为中试规模的产品了,这时的稳定性数据一般可作够2~3年,可暂定有效期。且批生产时的质量标准为试行标准,待2年的试行期结束,试生产转正时,从车间里生产的大批量的样品稳定性数据也作够2年,该数据最有效的制定药品的有效期。答:1)如果临床前的三批样品已达到中试规模,申报生产时可继续提供这三批样品的稳定性研究资料,以确定有效期。2)如果临床前样品为小试样品,申报生产时需提供三批中试样品的长期留样稳定性研究资料,可同时继续提供申请临床时样品的稳定性研究资料:要求加速试验6个月及可能的长期留样考察资料。药品的有效期需根据以上资料综合考虑制订。7.申报注射剂稳定性研究有哪些特殊的要求?答:1)为了指导临床用药,对没有临床配伍经验的小针、粉针样品,应进行配伍试验研究,与临床应用的配伍溶剂(氯化钠、葡萄糖等)混合后,考察在室温条件下放置的稳定性情况,考察项目与稳定性研究项目相同。2)申报小针、粉针、输液剂的稳定性研究除进行外观色泽、含量、pH、澄明度、有关物质等考察外,为了保证效期内产品的质量,需在效期末增加无菌、细菌内毒素(或热原)、不溶性微粒(输液剂)等的考察。3)对于输液剂,为了考察运输、储存、应用等特殊温度条件下的稳定性情况,建议进行冻融试验,具体的试验方法请参考“稳定性考察中热循环(冻融)实验简介”审评3部电子刊物。类别:审评三部备注
本文标题:003关于化学药稳定性申报要求的常见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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