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01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责任书
XXX县(市、区)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责任书为规范废旧金属熔炼生产活动,预防放射性物质熔入金属产品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废旧金属熔炼企业放射性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承诺:一、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辐射安全第一责任人。二、设置专职机构或指定专人(姓名)负责本单位的辐射安全日常管理和废旧金属熔炼前、后及产品出厂前的监测工作,并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辐射安全知识培训。三、在法定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四、建立放射性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放射性监测台帐管理制度、放射性监测异常报告处置制度、放射性监测人员培训等规章制度,将放射性指标纳入产品合格指标体系中,并严格落实。五、配备符合要求的放射性监测仪器,以满足入炉熔炼前、熔炼后和产品出厂前的监测需要,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并存档。六、做好废旧金属来源、种类、熔炼量、去向的台帐记录,每季度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放射性监测情况。七、发现并确认辐射监测结果明显异常时,立即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放射性污染进一步扩大,并立即拨打环保热线12369报告。八、认真履行上述责任,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有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01废旧金属熔炼企业辐射安全责任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483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