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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HBLH/CX0402-20103程序文件第1页共2页第A版第0次修订文件编号:HBLH/CX0402-2010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颁布日期:2010年8月15日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保密工作的范围、内容及管理,以保护客户资料、样品及检验数据等的所有权(专利权),保护本公司的技术机密。本程序适用于检验工作中涉及保密范围的保密及管理工作。2职责2.1质量负责人负责保密工作。2.2业务室负责保密工作的管理,负责监督保密程序执行,涉及保密内容的所有工作人员均有保密的责任。2.3检测室、办公室配合执行。3程序3.1保密范围a)抽、送检的样品及客户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信息;b)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仲裁报告、质量分析报告、重大检验事故分析报告的内容;c)检测室业务技术秘密;d)正在进行的新的检验技术研究资料、信息及研究动向信息;e)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及检测室正在起草的有关文件;f)检验设备的详尽技术文件;g)属于专利范围的内容;h)其他规定的保密内容。3.2各类人员应按照质量手册的公正性声明和质量承诺,保护客户的机密情报和所有权。凡属保密范围的保密内容,任何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泄漏、暗示。3.3实验区域、样品室应实行加锁管理。3.4对来访者一律由业务室负责接待,洽谈业务应在业务室进行,未经许可或无检测室人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HBLH/CX0402-20104员陪同,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区域、样品室、微机房。3.5未征得业务室同意,工作人员不可进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样品室、检测室;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查看、询问与己无关的被检样品和原始记录、检验情况。3.6如委托方要求用电话、传真、电传等方式传送检验结果、检验报告时,委托方应在检验委托单备注栏中注明传送方式,包括邮寄、电话、传真及具体接收单位、接收人、接收时间或保密要求(如设置密码等方式)。业务室应根据委托方要求发送检验结果或报告,维护委托方的保密要求。3.7密码由业务室设置,设置后的密码由委托方和业务室负责保存。3.8检验报告发送前由业务室填写《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送检验报告(结果)登记表》,并经业务室主任审批;按《检验委托单》中客户要求或商定的接收时间,及时发送检验报告或检验结果。注意发送前应通过电话联系,核实密码号、接收人、接收单位。3.9检验报告的正本可以邮寄或委托方自取。3.10凡违反保密程序者,根据情节和后果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11凡属保密的文件材料按规定范围传阅处理,不准将文件带到公共场所和家中,以防泄密。3.12凡带有机密性要求的文件草稿、会议记录应按保密规定保管处理,不可乱放或自行处理。4报告和记录表式ZLJL-003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送检验报告(结果)登记表
本文标题:02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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