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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考知识专题三知法守法依法自护考点解析考点一:法律的含义及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行为规范相比,它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第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来制定或认可法律。第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强制性。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第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也就是说,所有公民,不论职位高低、年龄大小,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法律,无一例外。考点二: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法律的一般本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法律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考点三: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法律规定人们享受什么权利、应该履行什么义务。即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处理。法律不但具有制裁功能,还具有保护功能,即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这种保护功能是通过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通过制裁违法犯罪的途径来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考点四:违法行为及其种类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违反法律,可以将他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是违法行政管理法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是违法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的危害性小,因而称他们为一般违法行为。但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点五:道德水平与违法犯罪有密切的关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对自己要求不严格、道德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就难免违纪违法,甚至会引发犯罪。我们要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遵守规则,尤其是不能违反法律。考点六:学会分辨是非善恶具有明确的是非善恶观念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品质。要从道德和法律两个角度理解是非善恶的标准,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辨别是非善恶,做出正确的选择。要坚持自己的意见,不屈从伙伴的压力而做错误的事,并且敢于对其他人做的错事提出反对意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考点七:犯罪及其特征犯罪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处罚的行为。刑法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后果。考点八: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及给我们的启示1.区别:⑴对社会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行为的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而犯罪的情节较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⑵)触犯法律不同。一般违法行为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⑶处罚的方法不同。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由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2.联系:一般违法和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法律、法规,都应受到法律制裁。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不良行为、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3.启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纪守法,谨慎交友、远离各种不良诱惑,依法自律等。考点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有关规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家长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所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的营业性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所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些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对青少年有很大的危害。具有不良行为而不及时改正,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严重不良行为已属违法行为,如不矫治易滑向犯罪的泥潭。考点十:区分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现实生活中,既有美好的事物吸引着我们,激励我们通过正当的途径和不懈的努力去追求真善美,又有一些诱惑对个人成长和社会进步有百害而无一利,如黄赌毒等。由于中学生认识能力较低,社会阅历较浅,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容易上当受骗,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用科学的态度、坚强的意志、清醒的头脑和正确的方法,摆脱不良诱惑的干扰,避免其对自己的危害。考点十一: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因1.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他们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关注、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2.家庭、学校、社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为了防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用法律规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保护。3.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制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就显得非常必要。考点十二: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法律我国未成年人享有合法权利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当中,主要有: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外婚姻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考点十三: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为保护未成年人设置的“四道防线”及其基本要求“四道防线”分别是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其基本要求如下:1.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责任,尊重未成年人教育权利。2.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3.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4.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考点十四:学会依法保护自己1.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首先要提高警惕,这是避免侵害的前提;其次要采用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遭遇不法分子的侵害,有能力将其制服时,当然要勇敢地搏斗;没有能力将其制服,可以采取“呼救法”“周旋法”“恐吓法”等及时脱身。2.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维护权益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根据合法权益受到不同侵害的情况,未成年人获得法律的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诉讼途径(打官司)、非诉讼途径(调解、仲裁等)、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3.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害行为,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侵权行为作斗争;当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也要加以维护。但青少年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见智巧为,从而避免自己和他们的利益和权利受到侵害。命题趋势最近几年,“校园安全问题”、“网络问题”、“黄、赌、毒现象”、“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注留守儿童”等热点问题频频出现在各省市中考试题中,可见,学法知法、依法自护成为中考命题的必备考查的热点。本专题的知识点较多,考点较多,易与其他知识点相结合考查,注重知识联系,考查与现实关联度高的知识并着重检验运用知识、从不同角度考查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对此在复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关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以及未成年人成功自护的典型事例,关注党和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出台的一些具体措施,多方位、多角度地结合“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怎样保护未成年人”以及“四个保护”等内容;或者结合一些典型案例或法律政策着重考查法律的特征、作用、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关系、学会依法自护等知识点进行自我练习,以做好知识点与热点的有机结合,提高知识综合和迁移能力,以期在中考考试中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平。模拟考场一、单项选择题。1.2010年9月1日,中学生连某用手机上网发帖,造谣称泉港十月将发生地震,连某的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泉州警方已于9月7日在海南海口将其抓获。上述案例说明我国法律体现的是()A.少数人的意志和利益B.社会团体的意志和利益C.人民的意志和利益D.国家领导人的意志和利益2.2010年12月9日,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有()①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②只要违法,就要受到刑罚处罚③死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属于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属于附加刑④犯罪是一种应收刑罚处罚的行为A.①②③B.①②C.②③④D.①④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新生2011年2月22日向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透露,2010年,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9件,判处犯罪分子193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26人。从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的作用是()①规范人们的行为②打击违法犯罪③保护人们的利益和权利④只对违法犯罪分子具有约束力A.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①③④4.2010年11月,因肇事死机逃逸,交警无法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社保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在湖北孝感市某酒店工作的受害人李某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这一诉讼行为属于()A.行政诉讼B.刑事诉讼C.民事诉讼D.超级诉讼5.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计,目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70%的少年犯是因受网络色情暴力内容影响而诱发。如何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减少网络“黄毒”对青少年成长的不良影响,已成为眼下社会各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对此下列措施不可行的是()A.国家应尽快出台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的法律法规B.宣传教育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制意识C.学校、社会、家庭等应严禁青少年上网D.开展关于青少年拒绝不良诱惑、改正不良行为的各种活动6.漫画中老师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A.社会保护B.司法保护C.家庭保护D.学校保护7.2011年9月11日,广西玉林市发生一名女中学生遭到一名歹徒胁迫劫持事件,路径的多名男同学位营救女生与歹徒展开搏斗。事件最终导致女生和参与营救的2名男生死亡,另外2名男同学受伤。这一事件告诉我们()①男同学们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肯定和赞扬②我们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歹徒斗争③作为中学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④对有可能造成自身伤害的事情,我们要避而远之A.②③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③④二、非选择题。8.阅读材料,分析作答材料一:2011年1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2010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89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康日新、黄瑶、宋勇、李堂堂等答案要案。⑴上述材料表明了什么?材料二:日前,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多人多次团伙抢劫案。被告人文开警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川平等1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6个月不等。据悉,被告人文开警、陈川平等17人在昌江黎族自治县铁矿中一区出租房、矿山公园、环城西路路口等地,持火药枪、斧头、砍刀等工具蒙面抢劫11起,抢得现金7000余元,手机18部,项链、戒指4个,致8人轻微伤。⑵被告人文开警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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