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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调整方案为了统一和规范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为公路使用者便利出行创造条件,提高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交通运输部制订了《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JTGA03-2007),并于2009年9月开始组织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调整工作。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JTGA03-2007)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路线名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路线简称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高速公路网路线编号采用字母标识符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国家高速公路字母标识符仍采用汉语拼音“G”,省级高速公路字母标识符采用汉语拼音“S”,阿拉伯数字编号采用1位、2位和4位数;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纵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横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联络线的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的顺序号按照主线的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顺序排列;城市绕城环线编号为4位数,由主线编号+数字“0”+城市绕城环线顺序号组成。国家高速公路分为首都放射线、纵线、横线、地区环线和城市绕城环线。我市境内的国家高速公路共有6条,分别为京哈高速(G1)、京沪高速(G2)、京台高速(G3)、长深高速(G25)、2荣乌高速(G18)、城市绕城环线(G2501)。我市省级高速公路分为射线、纵线、横线和联络线。我市的省级高速公路共有20条,其中射线7条,纵线2条,横线7条,联络线4条。附表:天津市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调整方案一览表
本文标题:1(两会)天津市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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