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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一.规章要求第121.365条合格证持有人的维修系统(a)任何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建立一个由维修副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其飞机适航性责任,并由总工程师负责落实其飞机工程技术管理责任的维修系统。维修系统应当具备必要的机构、设施、工具设备、器材、人员和工作程序来实施或者安排实施维修工作。一.规章要求第121.371条维修系统的机构和人员(a)合格证持有人的维修系统应当按照下述要求设置机构,以落实本规则第121.363条规定的适航性责任(3)一个质量部门,对各类人员和单位进行评估、对单机适航性状况进行监控,并实施维修差错管理和质量调查。质量部门应当具有独立的质量审核职能;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部门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办事机构,应当独立于航空营运人的其他部门。质量部门一般应当设在主运行基地,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需要在分基地设立质量分部门或质量代表。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在分基地设立质量分部门或质量代表时,其职责和报告关系应当以明确的方式予以规定符合质量管理独立性、方便性和标准统一的原则三.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工作方式职责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评审;维修系统各类人员的资格评估;维修系统内部审核;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资格评估;单机适航性状况监控三.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工作方式职责航材检验文件/合同审核质量调查维修差错管理可靠性管理三.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工作方式工作方式文件/合同审核应当采用提出审核意见、建议批准或不批准、签署批准或不批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评审文件/合同审核颁发(或者批准列入)、不颁发(或者不批准列入)人员、单位资格授权书或者清单人员的资格评估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资格评估三.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工作方式工作方式发现问题通知、提出改正要求、监督改正措施落实并形成审核报告维修系统内部审核监控报告、颁发适航性状况警报、签署投入使用/运行的方式单机适航性状况监控三.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工作方式工作方式签署入库意见航材检验调查报告质量调查维修差错管理可靠性管理可靠性管理应当至少参加可靠性管理会议四.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评审评审内容维修工程管理手册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评审;维修工程管理手册主体部分所引用或者参考的工作程序与其规定内容的符合性评审;工作程序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评审;关联工作程序之间的一致性评审。四.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评审评审基本原则与规章要求符合的原则;与局方批准文件符合的原则;管理规范的原则;管理或者工作责任明确的原则;注重工作效率的原则;闭环管理的原则。五.人员资格的评估评估对象工程技术人员;维修计划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飞机放行人员;航线勤务人员;可靠性管理人员。五.人员资格的评估评估内容学历和工作经历的评估;持有执照或者资格证书与计划从事工作对应性的评估;培训记录与培训大纲要求的符合性的评估;身体健康状况与计划从事工作适应性的评估;以往奖惩记录的评估。五.人员资格的评估评估授权除质量管理人员、飞机放行人员和航材入库检验人员外,总工程师或者质量部门主管可以授权人员所在部门主管进行人员资格的评估工作再评估制度涉及与航空器及其部件直接接触或者从事其放行的人员至少二年为周期六.维修系统内部审核审核范围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落实情况维修系统内部维修单位或者协议维系单位外站航线维修和勤务工作的审核审核周期一般应当以12个月为周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六.维修系统内部审核审核计划以维修系统的部门或事项按年度为单位制定审核计划总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可适当调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审核人员质量部门的审核人员聘任质量部门以外的人员六.维修系统内部审核维修单位或者协议维修单位的审核直接审核评估维修单位内部质量审核报告审核工作单标准记录六.维修系统内部审核审核发现问题发现问题通知单改正要求(包括措施和期限)监督落实情况审核报告报告至总工程师报告给航空运营人的总负责人七.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评估评估范围航线维修和勤务单位航空器定期检修和航空器部件送修单位;各类校验、分析、化验、译码单位航材供应商;航材分销商;FAAPMA制造厂家;航材共享、租用或者借用单位;七.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评估评估时机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提出意向由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直接向质量部门提出任何情况下应当在计划签订协议/合同之前完成评估评估原则获得民航总局相应批准或认可的原则;获得国家或者行业相应批准或认可的原则;制定评估程序和标准。七.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评估注: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评估应当基于获得民航总局相应批准或认可,但由于规章的要求一般都属于最低要求或标准,应当避免直接按照有关的民用航空规章进行类似局方的审查七.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评估评估人员质量部门的人员聘任质量部门以外的特殊专业知识人员评估工作单评估报告批准加入清单能力/项目在批准清单中具体明确七.外部协议/合同单位的评估持续评估使用信息的反馈制度(如索赔和返修情况等)不超过两年为周期八.单机适航性状况的监控监控内容适航指令执行控制;保留故障控制疑难和重复性故障监控重要修理和重要改装的监督超出持续适航文件的修理和改装监督维修记录和档案评估。八.单机适航性状况的监控监控要求适航指令执行控制、保留故障控制、疑难和重复性故障监控控制清单、信息反馈和提前警示必要时应当以质量管理指令的形式提出必要的限制措施八.单机适航性状况的监控监控要求重要修理和重要改装、超出持续适航文件的修理和改装的监督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正要求以质量管理指令的形式提出必要的限制措施八.单机适航性状况的监控监控要求维修纪录和档案的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并提出书面改正要求必要时以质量管理指令的形式提出必要的限制措施九.质量调查调查内容使用困难报告;维修过程中的重大工时偏差;航材入库检验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调查人员质量部门的人员质量部门以外的人员参与人员与被调查的事项没有直接的责任关系
本文标题:10-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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