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WJQC-203.5版次:6/0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书(编号:)北京外建质量认证中心BeijingWaiJianQuaIityCertificationCentre第1页共3页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书甲方(申请认证方):吉林市彦旗米业有限公司乙方(认证方):北京外建质量认证中心(简称WJQ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管理体系认证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内容和要求:1.甲方申请认证类型:□质量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合同□管理体系再认证合同□管理体系扩大认证范围合同□管理体系认证转换合同2.甲方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以最终现场审核确认为准):大米,杂粮,速冻甜粘玉米,速冻蔬菜的生产加工3.认证依据:3.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08标准需删减的条款7.37.5.27.5.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标准3.2甲方管理体系文件现行有效版本;3.3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3.4其它特殊要求:4.认证审核时间:双方初步约定正式认证审核时间为2011年12月,具体审核时间以双方确定审核计划为准。5.认证需经过下列程序5.1管理体系文件审查;5.2现场审核(分为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5.3批准注册,颁发认证证书;5.4证书有效期三年。在三年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监督审核,三年到期前进行再认证审核。6.双方责任及义务6.1甲方责任:a)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b)配合乙方在现场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包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实提供有关文件、现场和记录;适用时,为接纳到场的观察员(如评审员,见证审核员)提供条件;c)审核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按实际支出由甲方承担;d)由于甲方造成审核人日或费用的增加,其增加部分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e)无论是否最终获准认证,都将按要求交付认证费用;f)仅在获准认证范围内作出认证声明,确保不误导使用认证证书、标志和报告;g)当接到暂停或撤销认证通知时,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停止证书使用或交还认证证书;h)获证后,组织应将质量管理体系变动、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报WJQC,因瞒报、延报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2页共3页6.2乙方责任: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认证认可规范要求;b)负责按有关规定进行文件审查及现场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c)审核通过后向甲方颁发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三年;d)按规定在证书的三年有效期限内,对甲方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和证书、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审核;e)证书三年期满,继续负责对甲方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再认证,以保证甲方证书使用的连续性;f)由于乙方造成审核人日或费用的增加,其增加部分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7.审核认证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计价格[1999]212号文件:《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规定,受审核方向审核方缴纳以下费用:7.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费用如下(以人民币计算,单位:元)费用类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它备注申请费¥1000¥1000¥1000审定与注册费¥2000¥2000¥2000含证书正本费(中英文版)审核费¥¥¥包含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费用初审或再认证费用总计(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年金¥2000¥2000¥2000含标志使用费监督审核费¥¥¥监审费总计(大写)伍仟元整¥5000每次监督审核收取费用7.2认证证书副本每张伍拾元。7.3合同签订时缴纳申请费;现场审核前20天分别缴纳初次/再认证审核费或监督审核费。8.违约和合同终止8.1违约:合同签定后,如一方违反合同,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合同额的10%。8.2下列情况下,合同自然终止失效:a)乙方对甲方的认证结论为不合格,经甲方整改,乙方再次审核,仍为不合格时;(出现此情况,甲方仍须缴纳全部审核费用);b)认证证书有效期满。8.3对于多个管理体系认证,如果甲方提出取消其中某个管理体系的认证资格,认证费用要重新核算,须符合国家认可协会最低收费标准要求。9.其它有关事项9.1甲方有责任按乙方规定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在其有效期限内向乙方报告管理体系的变动情况,接受乙方的监督管理。第3页共3页9.2乙方有责任按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为甲方保守秘密。但下列情况除外:a)甲方已公开的资料;b)法律另有要求时;c)国家主管部门有要求时。9.3对乙方的审核结论、审核人员工作作风及审核的公正性和保守甲方秘密等有异议,可向乙方的监督部门申诉/投诉。10.风险10.1甲方风险:a)如果因甲方的现状客观上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乙方按标准不能使认证通过,经甲方纠正后再次审核仍不符合标准时,甲方承担不能取得认证证书的风险,但甲方对已发生的申请费及认证审核费仍有支付的义务。b)甲方在合同期内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为审核提供必要的条件,对所致认证证书公信力的影响由甲方负责;另外还可能承担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风险。10.2乙方风险:a)乙方要承担因认证有效性不足、甲方获证后管理体系失效或发生责任事故而引起甲方的顾客或相关方的投诉、监督处罚,承担认可/注册资格被暂停、撤销的风险。b)乙方可能因各个活动领域和运作地域的认证业务引发的责任或风险导致赔偿或民事诉讼。经确认由于乙方审核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乙方视情况予以赔偿,赔偿费最多不超过认证审核费或本次监督审核费,乙方将不承担随后的任何损失赔偿。11.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可按以下方式解决:□a)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会规则仲裁;□b)按司法程序处理。12.其它未尽事宜,合同双方有相互告知的义务,且必须采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若有异议,被告知方应及时与告知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否则,自书面通知收到之日起二十日内无异议,告知内容自行生效。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需公证时交公证部门壹份。14.随合同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公开文件一套。甲方:吉林市彦旗米业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外建质量认证中心地址: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号楼406室邮编:132227邮编:100029电话:0432-64910998电话:(010)64450540传真:0432-64910998传真:(010)64450540-60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帐号:帐号:11001042700056101519甲方法人代表签字(公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公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2035认证合同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567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