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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福建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现制定《福建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实施期为2009~2011年。一、产业现状截至2008年,全省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7家,低速载货汽车生产企业6家,专用车生产企业17家,总成零部件企业400多家,从业人员6.84万人。现车辆年生产能力约26万辆,其中:轿车、轻型客车18万辆,大、中型客车3.6万辆,大、中、轻型载货车2万辆,各种专用车约2万辆。2008年,全省各类汽车产量11万辆,占全国的1.17%,其中轿车30389辆、客车41979辆、载货汽车15501辆。当年汽车工业总产值402.5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值245.7亿元,占61%;出口交货值61亿元,其中零部件出口交货值44.4亿元,占72.8%;汽车工业实现利润16.35亿元、税金11.07亿元。在福州、厦门汽车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产业初具规模,福州、厦门两地汽车产值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福州地区以东南(福建)汽车工业公司和福建戴姆勒汽车公司为龙头企业,周边集聚了100多家为其配套的零部件企业,形成青口汽车工业园。东南(福建)汽车工业公司现形成年产3315万辆轿车和轻型客车生产能力,具备“三菱”、“克莱斯勒”和“东南”品牌共七大系列车型生产平台,其技术研发中心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建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建成投产后,具备年产4万辆轻型商用车的生产能力。正在修编的青口汽车工业园规划范围由33平方公里拓展为涵盖青口、祥谦、尚干三镇区域的56平方公里,工业用地由11平方公里增至18平方公里,同时配套建设学校、医院等生活设施。厦门市以金龙联合汽车公司和金龙旅行车公司为龙头,形成大中型客车、轻型客车等整车规模生产能力,并具备车身、车桥、车架、发动机、轮毂、活塞环与凸轮轴、汽车空调、座椅及内饰件、汽车车灯等配套能力和技术研发、模具、汽车技术服务等。2008年金龙联合汽车公司(含苏州金龙)和金龙旅行车公司客车销量分别为29634辆和16218辆,金龙联合汽车公司(含苏州金龙)的客车销量居全国第一。金龙汽车(含苏州金龙)销量占全国大中型客车的28.25%。“金龙”、“金旅”大中型客车均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厦门金龙股份公司技术中心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厦门市已被确定为首批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三明、龙岩两地的新龙马汽车股份公司等企业生产重、中、轻型全系列载货车产品。三明市永安埔岭汽车工业投资区和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汽车生产集中区主要发展载货车、专用车及其零部件。龙马环卫装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洗扫路车等环卫车辆销量位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泉州市利用现有汽车零部34件的产业基础,正加快产品的改造升级。从全国情况看,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汽车产业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200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934.51万辆和938.0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1%和6.70%,增幅分别比2007年同期回落16.81个百分点和15.14个百分点,这是近十年来我国汽车产销增幅最低的一年。2008年我省汽车产销量也明显下降,金融危机对东南(福建)汽车公司和厦门金龙汽车也产生较大影响,其他整车、专用车和部分零部件企业均遭遇市场萎缩的冲击。目前,我省汽车产业基础已初步形成,但存在不少制约发展的问题。主要是:整车总量规模小,规模经济效益差;新能源汽车研发刚起步,小排量汽车空白,发展后劲不足;关键汽车总成零部件(如发动机、变速器等)尚未形成配套;企业产品定位不准以及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汽车产业是我省制造业中的重点产业,发展汽车产业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突出”(即:突出站位、突出优势、突出重点、突出创新、突出服务)的要求,以闽台汽车合作、国际汽车合作和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为着力点,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努力开拓市场,重点发展福州、厦门汽车龙头企业,以带动我省汽车及零部件开发与发展,鼓励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特色专用汽车,努力提高我省汽车产业经济35规模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汽车产业平稳较快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结构调整。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要素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工业生产与服务增值相结合,实现制造与服务协调发展。2.坚持突出重点。立足产业现有基础和优势,推进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质的提升和量的扩张,加快福州、厦门汽车重点区域和重点骨干企业发展,稳定和拓展消费市场保增长。3.坚持突出创新。加强技术改造,提高研发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发展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三)目标到2011年,全省汽车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00亿,年均增长20%;全省汽车年生产能力达40万辆,其中轿车、轻型客车25万辆,大中型客车4万辆,载货车(含低速载货车)7万辆,专用车4万辆,生产能力发挥60%以上。福州、厦门汽车产业占全省总量70%以上;自主品牌新能源客车销售量占客车总销售量5%以上。三、主要任务(一)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发展以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主线,推进产业重组,大力提高闽产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加大对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整合力度,积极推动其与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合作,通过兼并重组提升优势,加36快福建戴姆勒汽车公司和东南(福建)汽车公司发展。东南(福建)汽车公司通过引进和自主研发,开发适应市场的产品,适时开工建设三期乘用车项目,争取2011年投产;加快福建戴姆勒汽车公司轻型商用车项目建设,尽快投产达产。厦门金龙大中型客车继续提升品牌、质量和市场占有率,保持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位置,加快研发混合动力客车等新能源汽车,突破节能和新能源产业瓶颈,降低制造成本,实现规模化生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整车生产企业。龙岩、三明等地汽车产业,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好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促进载重车、专用车等各具特色的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二)加强闽台合作,促进产业对接加强两岸汽车产业设计研发合作,积极推动台湾设计研发力量转移来闽。支持闽产汽车进入台湾市场,鼓励我省客车生产企业到台湾设立总装厂。支持建立与台湾汽车产业配套以及大陆企业所需汽车零部件的生产集中区,承接台湾汽车零部件(含汽车电子、车载资通讯)的产业转移,带动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整体提升。积极推进闽台两岸共同打造进军国际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市场的产业基地。(三)加强自主创新,推进产业技术升级落实科技扶持政策,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支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加强产、学、研、用联盟,合力推进产业技术提升。37促进东南(福建)汽车、福建戴姆勒汽车技术中心建设,提高自主车型开发能力;加快V3(排量1.5升)菱悦CVT车型的开发进度,启动V4(1.5升)、V5(1.6升)自主开发项目,实现高功率、低油耗、低排放目标;积极开发小排量乘用车产品;在现有多个车型平台基础上,加大与国内外相关产品设计(开发)公司合作力度,加快系列化产品和改型改款开发速度。厦门金龙汽车继续提升客车新技术研发能力,重点研究开发全承载车身技术、客车整车电子智能化控制技术、节能减排领域技术(如车型轻量化技术、刹车节能技术、发动机恒温控制技术)等,并研发和发展混合动力客车等新能源汽车。(四)发展汽车关键零部件,提高配套能力重点推动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汽车总线控制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开发及提高配套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重要零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客车混合动力总成的产业化;围绕“奔驰”和“三菱”品牌,推进车辆零部件地产化工作,提高省内配套率;积极推进我省汽车零部件进入跨国公司采购体系。(五)完善汽车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大福州青口汽车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园区环境配套、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集聚,争取列入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加快推进厦门汽车工业集中区二期项目,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合作,积极引进零部件制造企业,38带动汽车产业链形成。推进园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规划区内汽车物流配送、汽车检测实验等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完善园区道路、交通以及污水、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职工公寓、商场、学校和医院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营造园区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六)加快汽车产业营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汽车生产性物流、汽车零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消费信贷、停车服务、报废回收等服务业,建设汽车出口信息、产品认证、共性技术研发、试验检测、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建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业务。(七)推进汽车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建设重视引进汽车行业高级人才,对优秀人才和来闽工作的外国专家,在住房、入户、子女就学、待遇等予以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导汽车集团和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国外机构、专家合作,进行在职MBA、汽车工程硕士等方面继续教育培训;加大汽车产业人才培育力度,在相关高等院校设立汽车专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立职业技术院校;支持汽车整车企业和零部件企业与有关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加大产业技术工人的培养和职工岗前培训;适时整合省内汽车产业教育资源,建设汽车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四、政策措施(一)拓展汽车消费市场391.推动集团采购。鼓励各级公交、旅游、物流、运管、交警、环卫、城管、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与汽车制造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纳入汽车定编管理的单位优先采购本省地产汽车,政府相关部门优先办理支付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车辆注册登记、定编等手续。省内汽车整车企业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用户的联系,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用户意见,开发适应性强的产品,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地产车和省内购买地产车的比例。鼓励沿海城市先行列入国家新能源客车试点城市,出台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开拓新能源客车市场。2.鼓励个人消费。引导汽车整车企业创造条件创办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汽车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并给予贷款利率等优惠。(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汽车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基本面良好、带动就业明显、信用记录良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允许将到期的贷款适当展期,帮助其渡过难关;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汽车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重大汽车项目建设,满足汽车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建立省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提供贷款的银行,按其年度新增贷款额的5‰安排补偿金;完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40进一步完善省级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周转金运行机制。2.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建立汽车零部件行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功能和省级再担保公司的信用增级、分担风险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担保公司互信合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适当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利率优惠;对为中小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其中为台资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担保的按16‰比例补偿。3.拓宽融资渠道。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各类以不动产、动产、权利为抵(质)押的信贷业务,满足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优先支持重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再融资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发展资金。创办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提高汽车消费能力。(三)加大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入1.推动一批重点产业项目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对列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时建成投产发挥效益。2.整合省直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方面的资金,按照“部门管理、集中投入”的原则,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技术改造:支持经济型、新能源汽车以及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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