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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民用建筑防火与安全疏散10.1建筑防火一般知识10.2防火分区及防火间距10.3安全疏散10.4高层建筑的防火10.1建筑防火一般知识10.1.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10.1.2火灾的发展和蔓延10.1.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2.耐火极限3.耐火等级的划分与选择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1)不燃烧体用不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2)难燃烧体用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3)燃烧体用可燃材料做成的构件。2.耐火极限建筑构件因起火或受热失去稳定而破坏、甚至使建筑物倒塌。为了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和扑灭火灾,要求建筑物有一定的耐火能力。建筑物的耐火能力取决于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耐火极限)。3.耐火等级的划分与选择2.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3.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等级不限。4.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5.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3.耐火等级的划分与选择表10-1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3.耐火等级的划分与选择表10-1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等级10.1.2火灾的发展和蔓延1.火灾发展的阶段2.火势的蔓延途径1.火灾发展的阶段(1)初起阶段(5~20min)这一阶段燃烧是局部的,火势不够稳定,室内的平均温度不高,蔓延速度对建筑结构的破坏能力比较低,有中断的可能。(2)猛烈燃烧在此期间,室内所有的可燃物全部被燃烧,火焰可能充满整个空间。(3)熄灭阶段经过猛烈燃烧之后,室内可燃物大都被烧尽,燃烧向着自行熄灭的方向发展。2.火势的蔓延途径(1)外墙窗口外墙窗口若采用带形窗更易吸附喷出向上的火焰,蔓延更快(见图10-2)。(2)内墙门木质门很容易被火烧穿,钢质门、防火卷帘等防火门具有较好的防火性能。(3)隔墙木板隔墙很易被烧穿,板条抹灰墙受热时,内部首先自燃,直到背火面的抹灰层破裂,火便会蔓延过去;如隔墙为厚度较小的非燃烧体时,隔壁靠墙堆放的易燃物体可能因墙的导热和辐射而自燃。(4)楼板木质楼板很容易被烧穿向上层楼板面传递火势,非燃烧体楼板也可能因楼板的导热和辐射而引起上层可燃物的自燃。(5)空体结构空心板条墙要注意防火、通风管和管道井要注意防火,通风管要设置自动关闭的防火阀门(见图10-4)。2.火势的蔓延途径图10-1建筑物的热辐射途径图10-2窗口形状不同的火势蔓延示意图a)纵长窗口火势不贴墙体b)横长窗口火势紧贴墙体2.火势的蔓延途径图10-3火由外墙窗口向上蔓延2.火势的蔓延途径图10-4剧场火势蔓延途径2.火势的蔓延途径10.2防火分区及防火间距10.2.1防火分区10.2.2防火间距10.2.1防火分区1.防火分区与面积、长度、层数的关系2.当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时,其最多允许层数执行该标准规定。2.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3.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2.划分防火分区的原则1)发生火灾危险性大、火灾燃烧时间长的部分应与其他部分分隔开。2)同一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不同用户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处理。3)高层建筑的各种竖井,如电缆井、管道井、垃圾井等,其本身应是独立的防火单元,保证井道外部火灾不得侵入,井道内部火灾不得外窜。4)特殊用房(如医院的重点护理病房、贵重设备和物品的储存间)在正常的防火分区还应设置更小的防火单元。5)使用不同灭火方式的房间应加以分隔,如配电房、自备发动机房等。6)高层建筑在垂直方向应以每个楼层为单元划分防火单元。3.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1)防火墙防火墙由非燃烧材料构成,为了保证防火墙的防火可靠性,现行规范规定其耐火极限应不低于4h,高层建筑防火墙耐火极限应不低于3h。(2)防火门防火门除了具有一般门的功效外,还具有能保证一定时限的耐火、防烟、隔火等特殊功能,通常用于建筑物的防火分区以及重要防火部位,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火灾的蔓延,并能确保人员的疏散。(3)防火卷帘防火卷帘是一种不占空间、关闭严密、开启方便的较现代化的防火分隔物,它有可以实现自动控制、可以与报警系统联动的优点。(4)防火窗防火窗是一种采用钢窗框、钢窗扇及防火玻璃(防火夹丝玻璃或防火复合玻璃)制成的能隔离或阻止火势蔓延的窗。图10-5防火墙的设置3.防火分区的分隔设施10.2.2防火间距2.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且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5m。3.相邻的两座建筑物,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4.两座建筑相邻两面的外墙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5.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原有建筑物,其防火间距可按四级确定。10.2.2防火间距表10-3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图10-6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示意10.2.2防火间距10.3安全疏散10.3.1安全疏散时间10.3.2安全出口10.3.3安全疏散通道10.3.1安全疏散时间为了保障室内人员在火灾构成危害前即能从现场撤离,必须确定安全疏散允许时间。火灾使人受到伤害主要是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高温烘烤或火烧、吊顶烧毁塌落,根据如上各项使人遭到伤害的极限时间,同时考虑发现火灾早晚等各种因素可以确定安全疏散的允许时间。10.3.2安全出口1.安全出口的条件2.安全出口的设置3.安全疏散距离1.安全出口的条件1)直通屋外者。2)经走道、楼梯间或门厅能通向屋外者。3)通过相邻建筑或房间可至屋外者(此相邻建筑或房间应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并有安全出口)。2.安全出口的设置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①公共建筑一个房间面积不超过60m2,位于走道尽端房间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者,可设一个门。②除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以外的二、三层公共建筑,符合表10-4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③除托儿所、幼儿园、哺乳室以外的单层公共建筑,如面积未超过200m2,且人数又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屋外的安全出口。④设有不少于两个疏散楼梯的一、三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⑤9层及9层以下,每层不超过6户,建筑面积不超过4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9层及9层以下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个楼梯。2.安全出口的设置2)剧院、电影院、礼堂、观众厅的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按250人计,则安全出口的总数目根据该类建筑容纳的总人数确定。3)体育馆观众厅内容纳的人数多,受座位排列和走道布置等技术和经济因素的制约,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按400~700人计。4)安全出口宜靠近防火分区的两端设置,并靠近电梯间设置,出口标志明显,易于寻找,且安全出口应有足够的宽度,安全出口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3.安全疏散距离(1)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为了保障房间内的人员能够顺利而迅速地疏散到门口,再经走道疏散到安全区,一般规定从房间内最远点到房门的距离不要超过15m。(2)从房门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在允许疏散时间内,人员通过走道迅速疏散,从房门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以透过烟雾能看到安全出口或疏散标志为依据。2.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和本表注1的规定增加25%。4.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图10-7安全疏散距离3.安全疏散距离表10-5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单位:m)3.安全疏散距离10.3.3安全疏散通道1.疏散走道2.疏散门3.疏散楼梯4.疏散通道的宽度1.疏散走道1)走道应简捷,尽量避免宽度方向上急剧变化。2)在1.8m高度内不宜设有管道、门垛等凸出物,走道中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3)避免设置袋形走道。4)对于多层建筑,疏散走道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m。2.疏散门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若房间内人数不超过60人,且每樘门和平均通行人数不超过30人时,门的开启方向可以不限。2)对于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的观众厅、会议厅等的入场门、太平门等,不应设置门槛,且其宽度不应小于1.4m。3)建筑物直通室外疏散门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挑檐,以防止建筑物上的跌落物伤人,确保火灾时人员疏散的安全。3.疏散楼梯(1)敞式楼梯敞式楼梯是在平面上三面有墙、一面无墙无门的楼梯间,其防烟阻火作用最差,使用范围为5层及5层以下的公共建筑或6层及6层以下的组合式单元住宅。(2)防烟楼梯防烟楼梯是指在楼梯入口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3)封闭楼梯不带前室,只设有能阻挡烟气和热气进入的双向弹簧门或防火门(高层建筑中)的楼梯间称为封闭楼梯。(4)室外疏散楼梯对于平面面积较小,设置室内楼梯有困难的建筑可设置室外疏散楼梯。图10-8疏散楼梯类型a)敞式楼梯b)防烟楼梯c)封闭楼梯d)室外疏散楼梯3.疏散楼梯10.4高层建筑的防火10.4.1高层建筑的分类和耐火等级10.4.2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与防烟、防火分区及其构造要求10.4.1高层建筑的分类和耐火等级2.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3.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计的房间隔墙。4.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10.4.1高层建筑的分类和耐火等级表10-6高层建筑的分类10.4.1高层建筑的分类和耐火等级表10-7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10.4.2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与防烟、防火分区及其构造要求1.防火间距2.防火、防烟分区3.构造要求1.防火间距2.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低一座的屋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3.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00m。1.防火间距表10-8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m2.防火、防烟分区表10-9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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