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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1.2.1政策性银行为促进“瓶颈”产业的发展,促进进出口贸易。支持农业生产优化,并促进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化。1994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支持进出口贸易融资和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任务。1.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成立时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称为“两基一支”)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配套工程发放贷款,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政策性金融业务,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国家开发银行经营和办理,以下业务:管理和运用国家核拨的预算内经营性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向国内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向社会发行财政担保建设债券;办理有关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转贷,经国家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根据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筹集国际商业贷款等;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放政策性贷款;办理建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担保和咨询等业务;为重点建设项目物色国内外合资伙伴,提供投资机会和投资信息;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家开发银行于2008年12月16日挂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适当时候上市。2.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4月,其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的业务包括:办理出口信贷(包括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类贷款;办理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提供对外担保;转贷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办理本行贷款项下的国际国内结算业务和企业存款业务;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筹集资金;办理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从事自营外汇资金交易和经批准的代客外汇资金交易;办理与本行业务相关的资信调查、咨询、评估和见证业务:经批准或受委托的其他业务。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由国务院确定的粮食、油料、棉花收购、储备、调销贷款;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的拨付;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收购资金贷款;办理粮食、棉花、油料产业化龙头企业收购资金贷款;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发行金融债券;办理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4.政策性银行的改革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对政策性业务要实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这为政策性银行的改革指明了方向。1.2.2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见表1-1)。表1-1大型商业银行概况大型商业银行总部所在地资产总额(亿元)员工数量(人)分支机构(家)是否上市中国工商银行北京9757742189416386是中国农业银行北京7014444188324064否中国银行北京6955724927810789是中国建设银行北京7551534604713374是交通银行上海26783777342644是注:资料来自各家银行网站、年报,数据均为2008年末的数据,是否上市的时间截至2009年6月30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逐步得以建立、恢复和发展,曾被称为四大专业银行,其分工是:中国工商银行专门经营工商信贷和个人储蓄业务,中国农业银行专门经营农村金融业务,中国银行专门经营外汇业务并管理国家外汇,中国建设银行专门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信用业务。随着中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四大银行的“专业”色彩越来越少,逐渐演变为综合类的商业银行,并合称“四大国有银行”或“四大行”。随着四家银行改制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交通银行的发展壮大,从同质同类机构监管的角度。这五家银行统一归为“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并称为“大型商业银行”或“五大行”。1.中国工商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建立中国工商银行(IndustrialandCommercialBankofChina,ICBC)。承办原来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2.中国农业银行为了加强国家对支农资金的管理,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79年初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BankofChina,ABC)得以恢复,成为专门负责农村金融业务的国家专业银行。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设,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变。2009年1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3.中国银行中国银行(BankofChina,BOC)于1912年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曾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并将分支机构拓展到海外。197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ChinaConstructionBank,CCB),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曾隶属财政部。1979年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2004年9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5.交通银行交通银行(BankofCommunications,BOCOM),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5年6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于2007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3中小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大类。1.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一大类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12家商业银行,即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见表1-2)。表1-2股份制商业银行概况序号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时间总部所在地资产总额(亿元)员工数量(人)分支机构(家)是否上市1中信银行1987北京1187821385544是2招商银行1987深圳1571836916674是3深圳发展银行1987深圳474410381282是4广东发展银行1988广州5464—511否5兴业银行1988福州1020919536441是6中国光大银行1992北京843016987426否7华夏银行1992北京731611109313是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92上海1309417695491是9中国民生银行1996北京1054419853374是10恒丰银行2003烟台1510——否11浙商银行2004杭州838214030否12渤海银行2005天津622——否注:资料来自各家银行网站、年报,数据均为2008年末数据,是否上市的时间截至2009年6月30日。在国有银行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城市商业银行也按股份制原则进行组建并且逐步跨地区经营的背景下,继续运用“股份制商业银行”这个名词来特指上述12家银行,已经不再准确。但由于习惯,加上暂时没有别的名称来概括这类具有独特历史渊源的银行,因此,我们在这里仍然使用这一名称。适应经济结构变化发展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大大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另一方面,又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整体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按照股份制原则建立和运行,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是很多重大措施的“试验田”,从而大大推动了整个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2.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简称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1979年,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其宗旨是为城有和街道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市居民服务。1986年,城市信用社在大中城市正式推广,数量急剧增长。1986年初还不到1000家。1988年底增加到了3265家。1994年底进一步上升到了5200家。城市信用社的迅猛发展,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矛盾,有力地促进了小企业发展和当地经济繁荣,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大多数城市信用社的组织体制和经营运行机制背离了信用合作制原则,成为面向全社会的小型商业银行。由于规模小、资金成本高、股权结构不合理、内控体制不健全等原因,其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逐渐显现。为了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风险。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1994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考虑到城市合作银行已经不具有“合作”性质,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截至2009年10月,已经有上海、南京、西安、济南、北京、杭州、南充、天津、宁波等18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引进资本的同时,引进了先进的银行管理经验和技术。二是跨区域经营。2006年4月26日。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开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家跨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2006年11月8日,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开业,把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又往前推进了一步。三是联合重组。2005年11月28日,安徽省内的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在市场和自愿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成的徽商银行正式成立。拉开了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序幕。2007年1月24日。由江苏省内的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连云港10家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公平自愿原则组建的江苏银行开业,标志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合并重组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以这种方式组建的还有吉林银行、富滇银行等。1.2.4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合并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2007年批准设立的新机构。1.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中央推行合作化运动的指示。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社在农村迅速推开,到1957年底,由农民“自愿入股”,全国共成立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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