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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请举例说明管理工作流程组织、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和物质流程组织。答:(1)管理工作流程组织,如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付款和设计变更等流程;(2)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如与生成月度进度报告有关的数据处理流程;(3)物质流程组织,如钢结构深化设计工作流程,弱电工程物资采购工作流程,外立面施工工作流程等。2.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策划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答: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策划的基本内容如下:(1)项目实施的环境和条件的调查与分析;(2)项目目标的分析和再论证;(3)项目实施的组织策划;(4)项目实施的管理策划;(5)项目实施的合同策划;(6)项目实施的经济策划;(7)项目实施的技术策划;(8)项目实施的风险策划等。3.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合同管理方面有哪些特点?答: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特点是:(1)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承包商签约,因此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将会减小;(2)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而采用所谓的“费率招”。“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工程价款调整做了哪些规定?答:(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2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可能有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本条条文说明指出,按以下原则办理: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6)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3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9)经发、承包双方确定调整的工程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做了哪些规定?答:(1)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同计量周期。(2)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按合同约定进行核对。(4)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5)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后,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6)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7)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竣工结算做了哪些规定?答:(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3)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依据。(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4(5)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规范的规定计算。(6)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相关规定计算。7.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第一步是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这一步主要包含哪些工作?答: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包括如下工作:(1)了解和收集项目决策阶段有关项目进度目标确定的情况和资料;(2)收集与进度有关的该项目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资料;(3)收集类似项目的进度资料;(4)了解和调查该项目的总体部署;(5)了解和调查该项目实施的主客观条件等。8.请说明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工作步骤。答: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工作步骤如下:(1)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2)项目结构分析;(3)进度计划系统的结构分析;(4)项目的工作编码;(5)编制各层进度计划;(6)协调各层进度计划的关系,编制总进度计划;(7)若所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不符合项目的进度目标,则设法调整;(8)若经过多次调整,进度目标无法实现,则报告项目决策者。9.请解释双代号网络计划中节点的概念。答:节点是网络图中箭线之间的连接点。在时间上节点表示指向某节点的工作全部完成后该节点后面的工作才能开始的瞬间,它反映前后工作的交接点。网络图中有三个类型的节点。(1)起点节点即网络图的第一个节点,它只有外向箭线(由节点向外指的箭线),一般表示一项任务或一个项目的开始。(2)终点节点即网络图的最后一个节点,它只有内向箭线(指向节点的箭线),一般表示一项任务或一个项目的完成。(3)中间节点即网络图中既有内向箭线,又有外向箭线的节点。双代号网络图中,节点应用圆圈表示,并在圆圈内标注编号。一项工作应当只有惟一的一条箭线和相应的一对节点,且要求箭尾节点的编号小于其箭头节点的编号,即ij。网络图节点的编号顺序应从小到大,可不连续,但不允许重复。10.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答: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策划、决策和实现过程的各种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技术因素、管理因素、环境因素和社会因素等。511.请阐述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结构。答: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一般情况下形成多层次、多单元的结构形态,这是由其实施任务的委托方式和合同结构所决定的。(1)多层次结构多层次结构是相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系统纵向垂直分解的单项、单位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子系统。在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尤其是群体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第一层面的质量控制系统应由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项目管理或实行交钥匙式工程总承包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代建方项目管理机构、受托项目管理机构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第二层面的质量控制系统,通常是指由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建立的相应管理范围内的质量控制系统。第三层面及其以下是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设备供应等各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自控系统,或称各自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系统纵向层次机构的合理性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目标、控制责任和措施分解落实的重要保证。(2)多单元结构多单元结构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总体系统下,第二层面的质量控制系统及其以下的质量自控或保证体系可能有多个。这是项目质量目标、责任和措施分解的必然结果。1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建立的程序是什么?答: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建立过程,一般可按以下环节依次展开工作。(1)确立系统质量控制网络明确系统各层面的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负责人。(2)制定系统质量控制制度形成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管理文件或手册,作为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任务各方主体共同遵循的管理依据。(3)分析系统质量控制界面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质量责任界面,包括静态界面和动态界面。一般说静态界面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条件、组织内部职能分工来确定。动态界面是指项目实施过程设计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之间、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关系及其责任划分,必须通过分析研究,确定管理原则与协调方式。(4)编制系统质量控制计划。13.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有哪些?答: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有11类:(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操作;(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8)机动车辆驾驶;6(9)机动船舶驾驶和轮机操作;(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11)其他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作业。1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一般步骤是什么?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工作活动分类;(2)危险源识别;(3)风险确定;(4)风险评价;(5)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6)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充分性。15.对哪些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答: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编制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详细说明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对爆破、拆除、起重吊装、水下、基坑支护和降水、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16.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一般规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暂停施工应如何处理?答:(1)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师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
本文标题:2010年一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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