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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凤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参考资料中共丹凤县委组织部2010年10月2中共丹凤县委关于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丹委发〔2010〕26号各乡镇和经开区党委,县级有关部门党组织:今年下半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已任期届满。为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搞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广组发〔2010〕3号)有关要求,结合丹凤实际,现提出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学习推广“春风经验”、大力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目标选人、依法办事、分类指导、综合配套等原则,围绕巩固党在农村和城市基层的执政地位,改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促进城乡和谐稳定来谋划和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3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选拔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建设川东经济强县,勇当领跑“区块经济”排头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二、村(社区)组织设置及干部职数配备(一)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原则上按原村(社区)党组织设置不变,但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以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着眼于“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巩固基层政权”,对部分“地域相丹、产业相近、优势互补”的村,按照“自愿、有效、方便群众、债权债务不变”的原则,可按以下方式进行优化设置。一是对适宜联合建立党组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撤去原村(社区)党支部,建立联合村(社区)党支部。二是对产业发展较好、辖区有企业的一个村(社区)或产业发展相同的两个村(社区),建立村(社区)党总支,下辖原各村(社区)党支部、企业党支部和产业协会党支部,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可兼任其中一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原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不变。三是对人口少、面积小,有必要合并的村(社区),可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将合并方案报民政部门,经审核批复后再进行换届。各乡镇村(社区)党组织设置调整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二)村(社区)干部职数配备。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原则上设3名委员(“两委”成员尽量交叉任职),其中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名。部分党员人数较多、产业发展较好的村(社区),经县委组4织部批准,可增设1名党支部(总支)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推行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各村(社区)设书记、主任、文书“三职”,村(社区)、组干部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村(社区)“三职”干部中有女干部的,由村(社区)“三职”干部中的女干部兼任村(社区)妇女主任,村(社区)“三职”干部中没有女干部的,村(社区)妇女主任在专职组干部中的女同志选任。各村(社区)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党小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原则上兼任党小组长,书记、委员可兼任群团干部、民兵连长,兼任团支部书记的村(居)干部一般应是35周岁以下的党员或28周岁以下的团员。原则上不单独配备群团干部。鼎屏镇的各社区党总支设委员5名或7名,其中部分委员由驻社区单位的党员兼任。(三)村(居)民小组设置。各乡镇村(居)民小组的设置原则上保持不变,少数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村(居)民小组设置的,设置方案须经民政部门审查后实施。各村(居)民小组设专职组干部1名。三、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和委员的基本条件(一)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候选人基本条件1.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2.身体健康,长期在家;3.能够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品德好、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群众基础好;4.奉公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5.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5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勇于改革,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带领群众发展地方经济,增加群众收入;6.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增设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副书记,候选人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其余基本条件同上1—5项。(二)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1.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2.身体健康,长期在家;3.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品德好、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群众基础好;4.奉公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5.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6.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上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各乡镇在不违背上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同时,要按照知识化和年轻化要求,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年龄知识结构。换届后,各乡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占总数的比例应比换届前提高10%;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平均年龄应比换届前下降3—5岁,年龄在35周岁的不低于总数的10%。其中,各乡镇应有1—2名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一好双强”村(社区)党组织6书记提高10%。四、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全县村(社区)党支部(总支)换届工作从10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时间1个月左右。村(社区)党组织班子配备全面推行“公推直选”。(一)筹备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1.召开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会暨培训会(10月26日)。安排部署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10月27日-10月31日)。各乡镇成立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层层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迅速传达全县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向各村(社区)派出指导组,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各村(社区)账务、资产进行清理,锁定村(社区)债权债务,村(社区)党组织公章上交乡镇党委保管。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摸清各村(社区)党组织及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情况,坚持“一村(社区)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工作方案、日程、选举办法,起草、准备换届工作有关材料。换届工作方案、选举办法经与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沟通同意后实施。对软弱涣散、各类矛盾突出的村(社区),先进行综合整治再换届;对政治立场不坚定、关键时刻经不起考验、工作长期无起色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结合换届工作果断进行组织调整;对受宗教家族势力、黑恶势力以及其他势力影响较深、换届选举难度较大的村(社区),要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进行蹲点指导。同时,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7标语、板报、召开党员大会、逐社召开户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讲清换届选举的意义、原则、程序和方法步骤,引导村(居)民和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明确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提高广大村(居)民和党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特别是要做好外出党员返乡参加选举的联系工作。(二)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27日)1.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11月1日-11月5日)。在推荐之前,要在全村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布换届选举拟任职位、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推荐及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等。主要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推荐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举荐通过10人以上书面联名推荐的方式推荐;个人自荐通过书面推荐的方式推荐。凡是本人愿意并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都可以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对经济相对落后、干部难找、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班子不团结、遗留问题较多的“问题村”和“贫困村”,各乡镇可采取组织推荐或跨村推荐的方式,推荐能力强、素质高的党员作为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各乡镇要推荐2名以上熟悉农村工作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尤其要注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进行推荐,对条件成熟的大学生村干部要积极将其作为推荐人选,并力争推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务必完成县上下达的大学生村干部进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和村“两委”委员指导数。2.资格审查(11月6日-11月8日)。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后,乡镇党委成立资格审查组,严格依照任职基本条件,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8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乡镇党委要及时调查核实。3.测评考核,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9日-11月12日)。乡镇党委派员主持,召开由村上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上各级各类代表参加的测评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拟参选的每位候选人初步人选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进行测评。同时,乡镇党委对拟参选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计算每名拟参选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得分值,具体计算办法为:测评分值与乡镇党委考察分值总分按100分计算,测评分值为70分(计算方法为70×1-不满意率),乡镇党委考察分值为30分。测评分值与乡镇党委考察分值之和低于60分的进行淘汰,6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候选人预备人选。4.推荐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11月13日-11月17日)。由上届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主持,乡镇党委派员监督,召开由村(社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上各级各类代表参加的推荐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抽签确定的先后顺序,逐一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目标承诺”和“辞职承诺”竞职演讲,并回答参会人员提问,再由参会人员分两次投票,第一次投票推荐支部(总支)书记候选人(支部书记候选人同时作为委员候选人),支部(总支)书记候选人确定后,再进行第二次投票推荐其他委员候选人。投票总分值按100分计算,分正式党员票和其他票(包括预备党员、村组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上各级各类代表的推荐票)两个类别,正式党员票、其他票分别占投票总分值的60%、40%。即:正式党员推荐得票率(正式党员推荐票得票数÷正式党员到会人数)乘以60分为正式党员票分值,其9他推荐票得票率(其他推荐票得票数÷其他类别到会人数)乘以40分为其他类别分值,两者之和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得分。投票结果应当场统计、公布。支部书记候选人(同时作为委员候选人)根据得分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2名;委员候选人应按1:1.3的比例确定4名,除已选出的2名支部书记候选人(同时作为委员候选人)外,另按第二次投票得分高低确定2名作为委员候选人,鼎屏镇各社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按照1:1.2的比例推荐6名或9名。对得分相等无法确定被推荐为候选人的,需对得分相等的候选人预备人选重新进行投票推荐。候选人须报乡镇党委审批。5.乡镇党委批复(11月18日)。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结果确定4名委员候选人,其中2名为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候选人,批复村(社区)党支部(总支)进行选举。6.差额直选(11月19日-11月22日)。将乡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充分酝酿,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先由全体正式党员选举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同时作为支部〈总支〉委员),落选的支部(总支)书记候选人作为委员候选人进行选举;然后由全体正式党员从3名委员候选人中投票选举产生另外2名村(社区)党支部(总支)委员。被选举人所得选票超过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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