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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认识国际体系?李少军[内容提要]国际体系是单元经由互动而形成的整体。体系构成的标准是单元的互动要达到影响彼此间政策的程度。作为社会系统,国际体系与自然系统的最大不同是具有社会意义。每一个国际体系都存在特定的“问题领域”和属性。由于每个行为体都会参与多个“问题”的互动,而问题之间又有密切联系,因此体系之间会呈现复杂的联系。在叠加的体系结构之下,单元行为会受到不同的影响与塑造。对于单元与体系之间的双向关系,人们不但应了解各主流体系理论所阐释的单一机理和确定性,而且要思考复杂的因果链条和相关关系所导致的系统效应,以及这种效应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任何国家参与国际互动,都是在一定的舞台或背景条件下实现的。这种舞台或背景,用学术概念来表述,就是所谓的“国际体系”。布赞(BarryBuzan)和利特尔(RichardLittle)认为,没有国际体系的概念,人们就很难证明国际关系作为一个学科存在有道理。事实上,现实主义、自由制度主义、建构主义和英国学派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派,大体上都是从这样的层面进行研究。现实主义所论证的权力政治,自由制度主义所强调的国际合作与国际制度,建构主义所诠释的观念互动与社会建构,英国学派所推崇的国际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都是对国际体系的阐释。由于这些学派对问题的观察有不同视角,对国2际体系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与解释,因此一直争论不休。从国际关系学科的发展来说,对“国际体系”这一基本概念求得大体一致的理解与解释是十分必要的,搞清楚该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这个学科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一、“国际体系”的基本概念在国际关系学科的学理研究中,“国际体系”(internationalsystem)一直是一个核心概念。学者使用的与之涵义相近的用语,还有“国家体系”、“世界体系”、“全球体系”及“国际结构”等。在这些用语中,“体系”是一个需要首先辨析的词语。在中文里,“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在英文里,system一词主要指一组有序互动或相互依赖的事物所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或者指有组织的一套学说、思想或原则,通常是用以解释一个有系统的整体的排列与运作。比较中文与英文的“系统”词义,可以看到,其主要意思是一致的,即系统是由它的组成部分的互动所构成的一个整体。就这个整体而言,其组成部分就是所谓的“单元”。由于体系是由单元的互动构成,因此“体系”、“单元”和“互动”构成了体系概念的三个要素。在国际关系学科的体系研究中,研究者在进行“体系”的界定时,尽管表述和用语有不同,但通常都会涉及到这些要素。例如:布鲁斯·拉西特(BruceRucsett)和哈维·斯塔尔(HarveyStar)提出,“一个体系就是一套互动的因素。”卡伦·明斯特(KarenA.Mingst)认为,“广义3地界定,体系是单元、客体或部分经某种形式的有规则互动而联结起来的集合体。”巴里·布赞和理查德·利特尔提出,“就任何一个体系的概念而言,互动都是最基本的。没有互动,各部分或诸单位便是分离的和独立的。”当然,尽管研究者较普遍地论及这几个要素,但对它们的强调程度却不同。以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Waltz)的论述为例。他在阐述其理论时把体系分为了系统与单元两个层次。他认为单元与互动是在单元层次,而由单元的位置和排列所体现的结构则是在系统层次。华尔兹所建立的国际政治理论,是以系统为主要关注点。华尔兹明确提出,应把单元层次的要素,诸如单元的属性、行为、互动忽略掉。他认为,在建构国际政治的系统理论时,不能考虑国家有怎样的政治领袖、社会和经济制度、意识形态等,不能考虑国家之间怎样联系(互动),唯一需要关注的是国家在彼此联系中处于怎样的地位(即如何排列和定位),因为单元的安排属于系统的特性。由于华尔兹的国际政治研究强调的是单元在体系层面的排列结构,并且强调结构对单元行为的决定性作用,因此他的理论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与华尔兹为代表的结构现实主义不同,也有一些研究者比较关注单元的因素。例如,同为现实主义学派的新古典现实主义,在解释体系影响时就比较重视单元的因素。新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外交政策的范围与雄心,首先取决于它们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特别是它们的相对物质力量。不过,这种权力地位对外交政策的影响是以国家领4导人的感觉为媒介。国家政治领导人所作的外交政策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出自于他们自身对国家相对权力的判断。可能对国家外交政策的轮廓和方向起决定性影响的系统压力,未必会强大到决定国家行为特定细节的地步。这种影响只有从比较长远的角度看,才是明显的。自由制度主义在阐述体系理论时,强调重点与结构现实主义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结构现实主义只强调一个维度——结构,即单元能力的分布,而自由制度主义除了同意这一点之外,还强调了另一个维度——进程,即单元互动的模式或相互联系的方式。正因为有这样的不同,自由制度主义才有了以“相互依赖”为核心概念的体系理论。按照现实主义的理论,作为“体系”对偶概念的“单元”,主要是指主权国家。实际上,对于“单元”的涵义,也存在不同的理解与解释。有许多研究者把跨国行为体引入系统研究,并且增加了经济和社会行为体以及次国家行为体。例如,自由制度主义除了关注国家之外,还关注非国家行为体。与自由制度主义有较大相似的全球主义,因为更多关注的是跨越国家边界的联系,因此更强调全球视角下的各种跨国行为体。不同学派对国际体系中“单元”的不同看法,反映了它们不同的理论偏好,以及对经验事实的不同的解读、认知与概括。从经验层面来看,对于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并存的事实,大概没有哪个学派会否认,但它们在建立体系理论时却都有所侧重。在这里,争论的主5要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相对地位。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政治进程的加速,各种跨国联系和非国家行为体的地位凸显,单元的构成明显地复杂化了。不过,一个不容否认的经验事实是,尽管跨国组织日益增多,非国家行为体的影响日益增大,但国家的边界与政治管辖范围仍然是任何国际组织或个人都不能随意逾越的界限。从这一点来讲,跨国行为体还远未扩展到或达到可以取代国家的程度。以欧盟的情况为例,尽管申根国家范围内的人员可以自由流动,但在重大国内和国际事务上,特别是在政治、外交、安全等事务上,国家仍然是首要的和不可替代的行为体。当然,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传统主权国家在理论上所享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也不复存在了。任何政府进行决策都不能无视或忽视跨国联系与跨国行为体的存在与影响,不能离开跨国的互动。因此,就构成国际互动的单元的指涉而言,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是并存于国际关系之中,而国家行为体仍然是最基本的单元。在国际体系中,单元作为组成部分,其基本的存在形式是互动。如果行为体不存在必要的互动,那就不能说它们之间存在体系。在这里,互动的含义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就一个体系来说,单元的互动乃是部分构成整体的必要条件。很容易想像,如果没有互动,主权国家就不会构成联合国、北约那样的国际组织,也不会构成军控、贸易样的国际体制。体系经由单元的互动而构成,这就发生了一个基本问题,即达到6何种程度的互动,单元才算构成体系。显然,不是任何程度的互动都能使行为体构成体系。布赞在论述这个问题时,列举了古代罗马与中国汉朝的互动:这两者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但由于相距遥远,交通困难,因此相互来往与联系非常少,基本上是处于彼此隔绝和各自演进的状态。这样的稀少联系就构不成一个体系。基欧汉(RobertKeohane)与约瑟夫·奈(JosephS.Nye)在说明全球主义与全球化的关系时,提出了互动有“稀薄”(thin)与“浓厚”(thick)之分。布赞所举的例子就是一种稀薄的相互联系。关于互动对体系的构成,赫德利·布尔(HedleyBull)在《无政府社会》一书提出了这样的衡量标准:“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有足够的交往,而且一个国家可以对其他国家的决策产生足够的影响,从而促成某种行为,那么国家体系或国际体系就出现了。”其后,他与沃森(A.Watson)在合写的一篇论文中又提出了一个更简约的说法,即,如果一组独立的政治共同体(politicalcommunities)中每一个共同体的行为都是其他共同体必须考虑的因素,那么它们就构成了一个体系。布尔提出的这种说法,强调的是单元互动的程度与结果。接受布尔的说法,可以提出这样的体系构成标准:单元的互动要达到影响彼此间政策的程度。这样一个标准对于判断某个体系是否存在是有重要意义的。二、国际体系的属性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国际体系”,指涉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某7种社会系统,与自然科学研究的“自然系统”是迥然不同的。在自然系统中,单元之间的互动是完全客观的和无意识的,所构成的整体是处于人的意识之外。国际体系指涉的社会现象,乃是人有意识互动的结果。由于国际行为体的行为都有意图指导,始终存在观念交往,因此国际体系是一种具有主体间性的(intersubjective)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国际体系与自然系统的最大不同,是具有社会意义。德里泽克(JohnS.Dryzek,MargaretL.Clark,GarryMcKenzie)等人指出,构成国际政治实体的是人的主体,他们具有选择和设计行为以及进行互动的能力。尽管通常是组成为一个集体行为体,诸如民族国家、国际组织等,但人类主体乃是这种行为体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再者,人类的理解、信念和价值都会参与国际体系的创造和演变。在这一方面,物质的和结构性的力量有其作用,但这些力量本身也都受到主体与主体性的影响。显而易见,人类在控制其环境和社会演进方面越成功,主体与主体性对社会科学来说就越重要。行为体参与各种不同的国际互动,作为一种基于目的和有意义的行为,总是要解决一定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任何国际体系都是围绕着某种问题形成的,或者说都存在着某种“问题领域”。正因为行为体的互动都是以“问题”为焦点,因此不同的体系才具有不同的意义。例如,冷战时期的两极体系,两个超级大国是围绕着“争夺世界霸权”的问题在互动,所形成的是一种“高政治”结构。在当今的WTO中,各成员国是围绕着“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在互动,所构8成的则是一种“低政治”结构。作为体系的界定性标志,“问题”构成了一个体系不同于其他体系的主要区别。有学者指出,对全球政治中任何一个体系作质的界定,都要根据它的参加者、参加者的行为,特别是作为行为中心的问题来定。尽管在做这种界定时人们不能忽略行为体互动的外延因素,诸如界定世界格局时就有单极、两极与多极之分,但互动的“问题领域”显然是需要首先关注的内涵因素。以问题作为国际体系内涵的主要因素,人们可以观察到不同的情况。在有些体系中,行为体的互动比较单一,是围绕一个问题在互动,但也有许多体系,行为体会围绕多个问题在互动。以联合国体系为例,从整体来讲,每个成员国都需要在其中参与多种不同的互动,可能涉及安全、经济、生态等不同方面。但是,如果就联合国某一个具体委员会或下属组织而言,则成员国就会聚焦于一个问题领域。例如,在安理会,成员国的互动是围绕国际安全问题,而在人权委员会,互动则只涉及人权问题。通常,行为体进行互动所围绕的问题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例如,有些体系形成之初只是为了经济目的,但随着互动进程的发展,其功能会逐步“溢出”到其他领域。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就体现了这样的特点。最初的“煤钢联营”只是一种经济互动,而后来形成的欧盟则包含了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多层面的互动。从单元的层面来讲,由于每个行为体基于自己的利益,都有多个“问题”需要通过国际互动来解决,因此会以不同的互动构成不同的体9系。对于人类社会的不同互动,布赞和利特尔认为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军事、政治、经济和文化。军事互动主要涉及行为体之间进行战争的能力,以及出自于这种能力的对于威胁的感知。这种互动常常涉及对领土的控制,而且军事力量扮演了主要角色。政治互动涉及的是单元相互承认的方式,以及相互给予的身份,例如,是否认可其他行为体的平等地位,是否相互不承认,或是相互把对方看作是无主的可以夺取
本文标题:怎样认识国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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