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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办一、指导思想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三、确定发展对象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六、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一、指导思想◆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数量和质量、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坚持把基本素质好、入党积极性高、有培养前途的大学生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环节,使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名支部会讨论党支部填写培养考察表党总支备案党支部确定培养联系人定期考察写实党支部经常性培养教育积极分子经常汇报思想等状况党校集中培训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团推优•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团组织生活、入学教育、主题实践和党章学习小组等活动向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等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凡申请入党者,应由本人向党支部正式递交书面申请。党支部应在接到申请书的一个月内派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肯定和鼓励其在政治上的进步,指出其今后努力的方向,并建立入党申请人档案。入党申请人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研究,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书的收取不能限时)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党员教师、党员班级导师或党员学生担任。联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工作,其主要任务是:经常与被联系人谈心,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其进行教育,向其提出写思想汇报等要求,帮助其尽快成熟;定期向党支部(或党支部大会)汇报对被联系人的考察情况,提出加强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考察。通过对其学习、班团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情况的了解,全面综合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着重考察政治思想表现,注意把大学生一贯表现与关键时期的表现、自我评价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向党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外加一份《论共产党员修养》的特别汇报。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考察意见,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分析,及时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是否继续培养考察的意见。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应及时安排党校集中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重点抓好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党的纪律教育,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锻炼。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四十学时。培训结束应当进行考核,没有通过党校考核的大学生,不予吸收入党。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出发展计划党总支制定发展计划党小组或党支部听取培养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群众座谈会)党支部综合政审党总支审批支部会讨论报党委组织办审查公示发展对象三、确定拟发展对象党总支审查发展计划报党委组织办审批备案•《群众座谈会》需有标题(关于发展**同学为预备党员的群众座谈会)、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参会人发言及签名、总结性意见等必备要件。•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考察符合标准的,经党支部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党组织培养教育不到一年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大一年级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考察期(正在改革探讨中)。三、确定发展对象•党组织要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应当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政治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本人的历史情况;对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和章程的认识水平和政治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立场、观点和实际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审材料注意保密,不宜在较大范围传阅。一定要按照调查提纲的要求将文革、八九及法轮功事件给出明确的说法,一定要加盖党组织公章。(正计划将调查提纲制成表格)如现在为单亲家庭,也需做双亲的函调,确有困难可特别说明。有配偶者,也需调查配偶。三、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通过政审后,由党支部提名,报党总支预审,分党委审批,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后上报院党委组织办备案。•学生的预审材料一般包括:•(1)入党申请书;•(2)团委推优表;•(3)党校培训登记表;•(4)党校学习心得•(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6)政审材料(父母、配偶及其直系亲属);•(7)思想汇报;•(8)自传;•(9)党内外群众意见;•(10)学习成绩单;•(11)证书复印件。三、确定发展对象•公示要求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板,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姓名等基本个人信息,对于公示期间群众有意见的发展对象,在尚未调查清楚前暂缓发展。三、确定发展对象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预备党员的接收与审批支部大会指派专人谈话党支部确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党总支审批学院党委审批•入党介绍人一般由本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通常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成长经历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入党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二)两名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入党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提出明确意见。•(三)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入党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实行公示的情况。•(四)与会党员对入党对象能否入党发表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入党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五)支部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个别正式党员因故不能出席、但事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建议合理利用此规定)。•(六)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的决议。支部决议内容主要包括:入党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主要优缺点及争取入党的经过、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和基本评价),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和结论,支部大会的基本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出席情况和表决情况),对入党对象的希望和要求,入党对象对支部大会的决议表明自己的态度。•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入党对象时,必须按规定逐个讨论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入党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决议正确地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内(日期一栏建议填写召开支部大会当天的日期)。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党总支在审批学生预备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同入党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了解,帮助入党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同时,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作进一步审查;然后将谈话结果,以及对入党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组织汇报。•入党谈话的有关注意事项:•(一)谈话人的确定:一般由本单位党总支负责人或党总支委员谈话。•(二)谈话前的准备工作:详细审阅党支部上报的入党对象的材料,综合党内外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确定谈话内容和方法,拟定谈话提纲。•(三)谈话的内容:了解入党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有无一定的深度;入党动机是否正确,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打算;其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有无需要说明的问题。•(四)谈话后要做的工作:一是谈话人向党组织汇报谈话情况和对入党对象的入党意见;二是将谈话的情况和对入党对象入党的意见整理后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党总支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研究、逐个讨论、表决。不能以传阅的方式代替集体讨论和表决。对通过审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对象,党总支应将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相应栏目。院党委审批意见还应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同时要及时将审批意见书面通知报批的党总支,相关党支部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及时通知党支部,由党支部负责做好其思想工作。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党总支对报批的预备党员,应及时审批并报院党委审批。经审批同意,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自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原报批基层党组织应当进行复议,再报审批。经复议并通过审批接收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自支部大会复议并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为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在通常情况下,应届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一般不再履行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对于大学阶段尚未履行接受预备党员手续的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毕业离校前,学部党总支应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应将培养、教育、考察的材料一并归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资料袋,密封交由本人转往有关单位党组织。非毕业班学生预备党员由所在党支部保管资料袋。四、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书支委会(支部会)讨论支部大会党总支审批《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归档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举行入党宣誓党内生活锻炼定期考察写实党支部确定培养人预备党员经常汇报思想等状况参加党内学习培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学院党委审批•党组织应及时将接收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适时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度一次自我总结,半年一次书面汇报,全面汇报半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的汇报和实际表现进行一次情况分析,并及时向本人转达支部意见。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应主动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党支部书记也应适当提醒。党支部要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只能作出一次,通过延长预备期的考察,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犯有严重错误,或违法违纪,经逐级审核和校党委批准,在预备期间即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支部决议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学习、思想政治表现和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二)党小组或者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各方面表现情况;•(三)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四)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表明态度。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总支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及时审批,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讨论审批
本文标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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