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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增加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公开文本)1.说明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顺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增加再生资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2.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增加再生资源项目2)建设单位: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施曹路455号4)建设性质:扩建5)建设内容: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由上海曹王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林金雄先生合作建办,企业总投资为50万美元,生产塑料制品1500t/a。由于经营不善,企业已停产多年。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决定改变生产内容,投资35万美元(约230万元人民币),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回收加工规模为21000吨/年,主要包括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14000吨/年、废纺织原料2000吨/年、混合金属废物5000吨/年。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建设基地总占地面积约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2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环境:IV类;声环境:2类区。2)现状环境质量评价①环境空气监测期间区域范围内,SO2、NO2、PM10的单项指数均小于1,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②地表水环境目前项目基地南侧南大理港水质情况为:pH值、氨氮溶解氧能达到IV类水质要求,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略有超标,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严重。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附近村民生活污水还没有完全纳管,许多村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导致河道水质超标。③声环境本项目基地北边界噪声值昼间为63.0dB(A),夜间为52.3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标准;其他边界噪声值昼间为49.7~51.1dB(A),夜间为43.1~44.8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由此可见,项目基地声环境质量良好。4.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项目基地为中心、边长5000米的矩形区域。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废水产生点至废水排放口。声环境评价范围:建设项目基地厂界外20米处。5.评价重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控制措施、清洁生产。6.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见表1。3表1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环境类别序号敏感目标名称距离(m)相对方位保护目标性质环境保护目标大气1江家宅20S居民村落GB3095-1996二级标准2红星村650E3刘家宅400SE4王家宅980SE5张家宅、樊家宅、小李宅510SW6蔑竹园640SW居民村落7东巷130NW8曹王别墅410NW居民小区9北宅680W居民村落10姚家宅850NW11曹王宅550N12吕家宅230NE13梅园宅700NE14杨家宅820NE声江家宅20S居民村落GB3096-20082类水南大理港相邻S河道GB3838-2002IV类蒲华塘相邻W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7.1工程分析1)生产工艺a)塑料边角料及废纺织原料回收加工工艺:先进行人工分选,部分直接团粒加工,部分进行破碎或破碎清洗,破碎后的塑料碎片分别进入塑木成型机、造粒机、拉丝机及吹膜机进行回收加工。b)混合金属废物回收工艺:借助辅助工具进行人工拆解,确保各类材料在拆解工序可得到尽可能地分离,提高分离效果。对拆解件金属、塑料、橡胶等进行拣选和分类,使有价值的材料直接回收或回用。42)废水污染源项目建成后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冷却水槽定期排空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843m3/a,废水水质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直接纳入施曹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3)废气污染源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为塑料边角料团粒、塑木成型、挤出造粒、拉丝及吹膜过程产生的废气,团粒、塑木成型、挤出造粒及拉丝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活性炭吸附净化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吹膜机由于设备较大,较难进行收集,因此建设方决定通过机械通风的方式将废气排至车间外。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可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4)噪声污染源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厂房内破碎机、造粒机、团粒机、切割机、风机等,工作时近场声级为75-95dB(A),各类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型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三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物约1t/a,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地方环卫部门清运;不可利用夹杂物约90t/a,拆解产物(废橡胶、绝缘纸、麻线)400t/a,可由废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约6.5t/a,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应委托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约8.7t/a,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7.2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为冷却水槽定期排空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43m3/a(平均约2.8m3/d),水量较小,仅占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现有废水处理能力0.01%;废水水质简单,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因此,本项目厂区废水纳入施曹路市政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施完全可行的,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空气最大影响浓度为204.5ug/m3,占标率为5.11%,最大影响距离为50m;对周围敏感目标中的江家宅影响最大,最大影响浓度为165.5ug/m3,占标率为4.14%;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总体而言,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非甲烷总烃仍维持原有水平,本项目的建设不降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等级。3)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噪声衰减模式测算,各噪声源经过降噪措施后,厂区东、南、西边界噪声影响值叠加背景值后,噪声值昼间为50.7~52.2dB(A)、夜间为44.5~49.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边界噪声值昼间为63.0dB(A)、夜间为52.7dB(A),符合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本项目周围最近居民住宅为南侧江家宅,项目建成后,其噪声值昼间50.6dB(A)、夜间为44.3dB(A),环境噪声仍可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建成后,居民敏感目标噪声增量仅为0.5dB(A),对居民住宅的声环境影响很小。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8.1污染控制措施6a)废水污染控制措施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冷却水槽定期排空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水质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直接纳入施曹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总排口设有检测格栅井。破碎清洗机废水及造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破碎清洗机清洗废水通过三级沉淀并过滤后,上清液全部回用。b)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采用集气罩在团粒机、塑木造型机、造粒机及拉丝机设备上方进行捕集,捕集效率约为95%,收集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吸附效率在80%以上。合理设计废气收集系统,规范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c)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各类设备均要求选用优良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进行基础减振,风机自带消声器,风管连接用软接头,均安装在生产厂房内。生产车间为砖墙建筑结构,隔声量可在20dB(A)以上;破碎机设在单独隔声间内,隔声量在30dB(A)以上;建议建设方加强对吹膜间东侧墙体及拉丝机西侧墙体的隔声,使隔声量在25dB(A)以上。废电机拆解车间切割工位应设在拆解加工区东部,厂房隔声量可在20dB(A)以上。建设方应加强对车辆运输装卸过程中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均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运货,搬运工在装卸货物时应轻装轻卸。d)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三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物约1t/a,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地方环卫部门清运;不可利用夹杂物约90t/a,拆解产物(废橡胶、绝缘纸、麻线)400t/a,可由废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约6.5t/a,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900-039-49),7应委托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约8.7t/a,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8.2总量控制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废气污染物不在总量控制的实施范围内;废水直接纳入施曹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上海大众嘉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因此不在总量控制的实施范围内;工业固体废物的外运处置量合计为506t/a,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废物质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委托处置率100%。9.公众参与及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公众参与调查方法和方式采用社会调查的分类抽样调查方法。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10份,收回有效问卷106份。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同时,评价组在上海环境热线网站上刊登了公众参与的公告。调查对象中有22.6%的调查对象持赞成态度,有49.1%的表示无所谓,有28.3%的持有条件赞成态度,赞成的条件为:注意废气、噪声污染,加强垃圾污染的管理,堆放要规范,管理要有方,必须规范操作。同时,调查对象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开发建设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建设方在项目建设中加以积极采纳。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主要进行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选用的回收加工工艺较清洁,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在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均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不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等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同时与国家产业发展导向一致。因此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是合理的、可行的。
本文标题:上海力群塑料有限公司增加再生资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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