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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17]001号采购人:延津县城乡规划局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办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磋商报价要求…………………………………29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1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2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延津县城乡规划局的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的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2、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2017]001号3、招标工程规模:布展面积1250㎡4、本项目采购预算:1100万元5、采购范围:1、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包括创意策划、布展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等)。2、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含展览展示设计和制作、模型设计和制作、多媒体创意和制作、展馆讲解员培训、展区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3D/4D影院、数字沙盘、查询系统等)】3、展览馆后期维修和售后服务等。4、不包括室内空调、消防、安防、建筑改造等附属工程。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预算内资金,已落实。7、建设地点:延津县平原大道与文化北路交叉口西北角。8、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9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9、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需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47、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室内建筑师资格;8、供应商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0万元以上(含,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9、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1、网上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0日8:30~12:00,15:00~18:0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磋商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3、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入“新版网站入口”。四、说明:1、本项目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不再受理项目报名。2、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先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注册成为会员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步骤请参见“新版网站入口”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网上报名须知”。3、供应商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时,请在欲报名的公告下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具体操作请进入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后,参见帮助中心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73-5926611,技术服务电话0373-3051038。5、关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五、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9月26日9:30整(北京时间);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52、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七、本项目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延津县住建局:0373-7106917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延津县城乡规划局地址:延津县平原大道中段路北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373-7738259采购代理: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373-30770982017年9月13日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延津县城乡规划局地址:延津县平原大道中段路北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373-7738259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373-30770981.1.4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1.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建设地点延津县平原大道与文化北路交叉口西北角1.2.1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工程规模布展面积1250㎡1.3.2采购范围1、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包括创意策划、布展设计、方案深化设计等)2、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实施:包含展览展示设计和制作、模型设计和制作、多媒体创意和制作、展馆讲解员培训、展区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3D/4D影院、数字沙盘、查询系统等)3、展览馆后期维修和售后服务等;4、不包括室内空调、消防、安防、建筑改造等附属工程。1.3.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3.4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9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7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1.3.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规范、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1.4.1供应商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需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室内建筑师资格;8、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0万元以上(含,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业绩;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踏勘现场不组织1.6.1投标预备会不组织1.6.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各供应商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8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1.6.3采购人书面澄清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提出问题的书面文件后1日内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2.2.1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3.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3.2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需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4100001002374667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磋商保证金缴纳的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磋商保证金”)3.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3.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U盘一份。3.5响应文件装订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延津县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94.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4.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6.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组成人数:5人,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人数:3名8.1项目采购预算1100万元注: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5%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或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10磋商报价二轮报价(首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能高于上次报价,高于上次报价视为无效标。)注:最终报价为通过资格和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在评标现场所报价格。磋商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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