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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156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规定
—1—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09年第74号《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规定》已经于2009年12月1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签发人:刘政权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2—规章制度控制表制度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规定制度编号CPIMDNY-06-27-2009-12版本签发日期下次评估时间起草人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是否修订20082008.092009.09韩永明李书硕姜伟力王明策张勇新制订20092009.12.102010.12韩永明谷俊和王同明刘政权修订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1.原《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安全事件管理规定》(CPIMDFDSYB-YW-04-18)名称变更为“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规定”。2.因机构调整,发电事业部更名为发电管理部,根据职能变化,对原制度的适用范围、职责、内容、要求和程序做了相应调整与补充。3.将风力发电场安全事件纳入制度中管理。解释部门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实施及完善执行人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安全主管—3—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的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安全信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查找和分析不符合项,有针对性地制定纠正措施,预防和减少危及安全生产事件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发电管理部及电力板块所属企业(简称所属企业)。3职责3.1发电管理部职责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是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下列工作负责:3.1.1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事件管理的要求,制定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制度。3.1.2依据安全事件调查程序,组织或参加所属企业的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安全事件调查、分析,并对上述事故、事件进行处理或监督处理。3.1.3对安全事件及时、准确地进行跟踪分析,根据事件的—4—进展,向集团公司填报安全事件报告单,当事件关闭后,填报一份最终的、详实的安全事件报告单;同时对纠正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管理,直到不符合项正常关闭。3.1.4对所属企业的安全事件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3.1.5及时转发集团公司安全事件报告单,并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并且对安全事件报告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和印发。3.2所属企业职责安全监督部门是本企业安全事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下列工作负责:3.2.1依据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除了将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纳入其管理制度中外,还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将其它安全事件纳入管理制度中。3.2.2安全事件发生后,依据本企业管理程序,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和蔓延。3.2.3依据本企业与上级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组织或参加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属于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跟踪分析,根据事件的进展,向发电管理部填报安全事件报告单;属于其它事件者也要按—5—照本企业安全事件管理制度进行内部调查分析、处理。3.2.4在对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关闭。3.2.5对本企业安全事件实施闭环管理,监督基层单位安全事件管理工作,监督、协调纠正措施的落实。3.2.6及时转发上级的安全事件报告单,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加以落实。3.2.7根据本企业发生的安全事件规律和特点,完善本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3.3基层单位职责3.3.1依据上级安全事件管理要求,协助有关的事件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直至不符合项关闭。3.3.2组织学习上级下发的安全事件报告单,并结合实际落实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完善危险预控措施。4内容、要求与程序4.1报告原则4.1.1安全事件的报告一般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报告和从上到下逐级调查了解的方式,必要时发电管理部可越级直接向基层单位对事件细节做进一步的了解。4.1.2属于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一类障碍,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必须向蒙东能源安生部和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报告,除轻伤外—6—同时向集团公司报告。4.1.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所属企业除了同时向集团公司、蒙东能源安生部和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报告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4.2报告方式、时间和内容安全事件的报告采取初步报告、跟踪报告、分析报告三种方式,均应填写书面的事件报告单。4.2.1初步报告4.2.1.1安全事件发生后,所属企业在1小时内用电话、电传、邮件等方式报告蒙东能源安生部和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其中属于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组非计划停运及以上运行事件,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要同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发生人身死亡和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发电管理部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蒙东能源领导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事故单位应在6小时内把初步报告报蒙东能源安生部和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发电管理部应在12小时内把初步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4.2.1.2初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损坏的初步情况、—7—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限制事件发展采取的措施;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2.2跟踪报告4.2.2.1安全事件发生后的20小时内,所属企业将事件较为详细的情况,及时填写《安全事件报告单》,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蒙东能源安生部和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安全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发电管理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4.2.2.2根据事件的进展,将事件的阶段情况填报《安全事件报告单》。不同的《安全事件报告单》,按时间顺序填写不同的序列号。4.2.2.3主要设备故障,所属企业应在设备具备检查条件后6小时内,先将检查的简要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发电管理部在设备具备检查条件后8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4.2.2.4对于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所属企业每日8时00分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事件进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进度安排等报告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发电管理部每日8时30分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4.2.3分析报告所属企业要加强对每一起安全事件的管理,认真分析产生不符合项的根本原因,并及时纠正。在安全事件处理结束—8—后的20-32小时内,将最终的《安全事件报告单》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发电管理部在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的24-36小时内,将最终的《安全事件报告单》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构成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印发事故情况通报和对事故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并抄送集团公司。4.3报告要求4.3.1所属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是本单位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事件报告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4.3.2安全事件报告必须按规定报告,要求准确、及时、完整,杜绝以任何理由隐瞒、谎报、拖延报告。4.3.3设备的安全事件报告单由所属企业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填写,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审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上报。4.3.4发生人身伤亡安全事件,其报告单由所属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填写,主管生产领导负责审核,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上报。4.3.5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所属企业上报的事件报告单进行审核,由安监人员及时上报。4.3.6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大及以—9—上设备事故,除按上述要求填报报告单外,事故处理完毕后,还应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填报有关事故报告表。4.4风力发电场非停事件报告凡是单台风力发电机因故障而停止运行即构成非停事件(计划停运和备用除外)。4.4.1非停事件构成设备事故、一类障碍者,其“报告原则”、“报告方式”、“时间和内容”以及“报告要求”按照本规定4.1-4.3条执行。4.4.2非停事件未构成设备事故、一类障碍者,其报告及管理要求如下:4.4.2.1非停事件发生后,在1小时内用电话、电传、邮件等方式将事件简要情况报告发电管理部生产调度,生产调度将事件简要情况纳入“生产日报”管理。4.4.2.2每周日将本周(时间跨度为上周日-本周六)发生的非停事件以《风力发电场非停事件周报表》形式,报发电管理部生产调度、风电管理专业、可靠性管理专业,并纳入“安全生产周报”管理。4.4.2.3发电管理部每月将当月发生的非停事件,纳入可靠性管理渠道管理,并进入月度“安全生产简报”和“安全生产(工程)运营情况通报”进行通报。4.5受托方安全事件报告—10—4.5.1受托方在生产现场发生人身安全事件,委托方和受托方均要上报主管单位,由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整理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运营部。4.5.2发生受托方责任的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时,由委托方填写相应安全事件报告,委托方负责审核并上报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5支持性文件5.1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2《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5.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事件管理办法》6附件6.1安全事件报告单6.2《风力发电场非停事件周报表》6.3安全事件报告联系方式6.4安全事件管理流程图—11—附件1:安全事件报告单(编号NO.)报告单位:年月日事件发生单位1.事件名称2.发生时间3.事件描述3.1事件发生前状态:3.2事件过程:3.3设备损坏情况:3.4原因分析:4.不符合项及纠正措施4.1不符合项:4.2纠正措施:事件发生单位填报人:初审:审定:二级单位初审:专业审核:审定:集团公司:—12—附件2:风力发电场非停事件周报表填报单位: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报表:审核:时间:2009年月日-月日事件发生单位机组编号事件名称原因措施起始时间终止时间1.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3—附件3:安全事件报告联系方式(发电管理部安全生产处)生产调度(第一联系人):电话:0475-6346878传真:0475-6346880电子邮箱:蒙东能源OA系统安全管理专业(第二联系人):电话:0475-6346871传真:0475-6346871电子邮箱:蒙东能源OA系统tl_hym@sina.com.cn风电管理专业(第二联系人):电话:0475-6346877传真:0475-6346877电子邮箱:蒙东能源OA系统可靠性管理专业(第二联系人):电话:0475-6346869传真:0475-6346869电子邮箱:蒙东能源OA系统—14—附件4:事件报告的流程集团公司发电管理部所属企业了解事件情况跟踪事件管理否审核是编制整理下发整理报告组织分析处理否审核是安生部备案监督落实事件发生编制初步报告处置及跟踪报告结果分析报告学习检查整改完善应急预案—15—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制度名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电力板块安全事件管理规定制度编号CPIMDNY-06-27-2009-12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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