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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相关水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1)适用于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及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2建设项目分为三类:(l)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起中,可能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建设项目:(2)II类:指在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建设项目:(3)III类:指同时具备I类和II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的建设项目。3根据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与范围的大小,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一、二、三级。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包括:(l)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2)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危害(包括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3)并针对这种影响和危害提出防治对策,预防与控制地下水环境恶化,保护地下水资源,为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5四个工作程序: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划分为准备阶段、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阶段、预测评价及报告编写阶段。6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I)准备阶段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法规文件: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进行初步工程分析;踏勘现场,对环境状况进行初步调查:初步分析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在此基础上编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阶段开展现场调查、勘探、地下水监测、取样、分析、室内外试验和室内资料分析等,进行现状评价工作,同时进行工程分析。(3)预测评价阶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地下水环境管理的法规及标准,进行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评价。(4)报告编写阶段综合分析各阶段成果,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与防治对策,编写地下水环境影响专题报告。7地下水环境影响识别方法:矩阵法。注意水质、水温、水位具体调查内容8典型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晌识别(1)工业类项目①废水的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②固体废物对土壤、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③废水渗漏引起地下水水位、水量变化而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④地下水供水水源地产生的区域水位下降而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2)固体废物填埋场工程①固体废物对土壤的影响:②固体废物渗滤液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3)污水土地处理工程①污水土地处理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②污水土地处理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③污水土地处理对土壤的影响。(4)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开发建设及调水工程①水源地开发(或调水)对区域(或调水工程沿线)地下水水位、水质、水资源量的影响:②水源地开发(或调水)引起地下水水位变化而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③水源地开发(或调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5)水利水电工程①水库和坝基渗漏对上、下游地区地fJj(水位、水质的影响:②渠道工程和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在施工和运行期间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资源量的影响:③水利水电工程可能引起的土地沙漠化、盐渍化、沼泽化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6)地下水库建设工程①地下水库的补给水源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资源量的影响;②地下水库的水位和水质变化对其他相邻含水层水位、水质的影响;③地下水库的水位变化对建筑物地基的影响:④地下水库的水位变化可能引起的土壤盐渍化、沼泽化和岩溶塌陷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7)矿山开发工程①露天采矿人工降低地下水水位工程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资源量的影响:②地下采矿排水工程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资源量的影响;③矿石、矿渣、废石堆放场对土壤、渗滤液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④尾矿库坝下淋渗、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⑤矿坑水对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影响;⑥矿山开发工程可能引起的水资源衰竭、岩溶塌陷、地面沉降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8)石油(天然气)开发与储运工程①油田基地采油、炼油排放的生产、生活废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②石油(天然气)勘探、采油和运输储存(管线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油对士壤、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③采油井、注水井以及废弃油井、气井套管腐蚀损坏和固井质量问题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④石油(天然气)田开发大量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而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⑤地下储油库工程对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影响。(9)农业类项目①农田灌溉、农业开发对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影响:②污水灌溉和施用农药、化肥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③农业灌溉可能引起的次生沼泽化、盐渍化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10)线性工程类项目①线性工程对其穿越的地下水环境敏感区水位或水质的影响;②站场、服务区等排放的污水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9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划分原则:I类和II类建设项目,根据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类型、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及其环境影响程度划定评价工作等级。Ⅲ类建设项目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具有的I类和II类特征分别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并按所划定的最高工作等级开展评价工作。10I类建设项目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建设项目场地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等涉及的场地。表5-7中,对于Ⅰ类建设项目:1、只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评级等级为一级2、对于利用废弃盐岩矿井洞穴或人工专制盐岩洞穴、废弃矿井巷道加水幕系统、人工硬岩洞库加水幕系统、地质条件较好的含水层储油、枯竭的油气层储油等形式的地下储油库,危险废物填埋场应进行一级评价,不按表5-7划分评价工作等级。11I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供水(或排水、注水)规模、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范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的大小等条件确定。表5-12中:对于Ⅱ类建设项目:1、只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评价等级为一级。2、只要环境影响程度存在三个中等以上(包括三个中等),三个中等中必须有一个为高等,评价等级为一级。3、环境影响程度都在中等以下(包括中等),评价等级为三等1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1一级评价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环境现状调查,了解区域内多年的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详细掌握建设项目场地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给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大于或等于1/10000)及评价区域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给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大于或等于1/50000)、污染源状况、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与规划;查明各含水层之间以及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同时掌握评价区评价期内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的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根据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勘察试验,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对地下水水质、水量采用数值法进行影响预测和评价,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定量或半定量的预测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2.二级评价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环境现状调查,了解区域内多年的地下水动态变化规律;基本掌握建设项目场地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给出的环境水文地质资料的调查精度应大于或等于1/50000)及评价区域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状况、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与规划;查明各含水层之间以及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同时掌握评价区至少一个连续水文年的枯、丰水期的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结合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补充必要的勘察试验,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对地下水水质、水量采用数值法或解析法进行影响预测和评价,对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进行半定量或定性的分析和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3.三级评价要求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说明地下水分布情况;了解当地的主要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状况、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与规划;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合建设项目污染源特点及具体的环境水文地质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现状监测,通过回归分析、趋势外推、时序分析或类比预测分析等方法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13、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原则:(1)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应遵循资料搜集与现场调查相结合、项目所在场地调查与类比考察相结合、现状监测与长期动态资料分析相结合的原则。(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作的深度应满足相应的工作级别要求。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组织现场监测及环境水文地质勘察与试验。对一级评价,还可选用不同历史时期地形图以及航空、卫星图片进行遥感图像解译,配合地面现状调查与评价。(3)对于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应监测潜水含水层以及与其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兼顾地表水体,对于地下工程建设项目应监测受其影响的相关含水层。对于改、扩建I类建设项目,必要时监测范围还应扩展到包气带。14调查与评价范围: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还应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I类建设项目位于基岩地区时,一级评价以同一地下水文地质单元为调查评价范围,二级评价原则上以同一地下水水文地质单元或地下水块段为调查评价范围,三级评价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情况,并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确定调查评价范围。14、I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和服务期满后三个阶段的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影响区域,其中应特别关注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必要时应扩展至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以及可能与建设项目所在的水文地质单元存在直接补排关系的区域。15、III类建设项目III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范围应同时包括2和3所确定的范围。16调查内容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1)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2)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3)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4)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5)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6)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7)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8)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的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9)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10)地下水背景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2水文地质问题调查(1)水文地质问题:包括天然劣质水分布状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地方性疾病等环境问题。(2)地下水开来过程中水质、水量、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3)与地下水有关的其他人类活动情况调查,如保护区划分情况等。3(1)调查原则对己有污染源调查资料的地区,一般可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解决。对于没有污染源调查资料,或已有部分调查资料,尚需补充调查的地区,可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同步进行。对调查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应按原国家环保总局《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其建档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对分散在评价区的非工业污染源,可根据污染源的特点,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查。(2)地下水污染源调查调查对象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调查重点主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3)不同类型污染源调查要点①对工业或生活废(污)水污染源中的排放口,应测定其位置,了解和调查其排放量及渗漏量、排放方式(如连续或瞬时排放)、排放途径和去向、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等。②对排污渠和已被污染的小型河流、水库等,除按地表水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流量、水质等调查外,还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渠(河)段进行渗漏量和影响范围调查。③对污水池和污水库应调查其结构和功能,测定其蓄水面积与容积,了解池(库)底的物质组成或地层岩性以及与地
本文标题:第五章地下水环评导则与相关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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