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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中国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一、中国环境保护方针1、“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被确定为环境保护方针,写进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试行法。“三十二字”方针这一方针对起步阶段的中国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没有回答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什么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等问题。2.“三同步、三统一”的方针1983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的“三同步、三统一”方针,是迄今为止一直指导着我国环境保护实践的基本方针。“三同步、三统一”的方针三同步: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前提,预防为主)、同步实施(关键)、同步发展(目的);三统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三同步、三统一”的方针1996年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重申了这一基本方针,并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阐述为: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三同步”方针,推进两个根本转变,实现“三效益”统一。二、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政策其主要措施包括: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中长期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设施与生产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的全部含义: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利用者补偿、破坏者恢复主要目的是促使污染者承担治理其污染的责任和费用。2.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其主要措施有: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污染防治;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3.强化环境管理的政策——三大政策的核心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管理,控制和减少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主要措施有:逐步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构及完整的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如实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对重要城市实行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等。三、中国的环境管理制度“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19731979年正式被确认为法律制度。其特点是以污染源为控制对象,以单项治理为主体,以控制点源排放浓度为目标的法律手段,也是我国环境管理的基础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报批的环境法律制度。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提出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构建了环境保护参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的管理机制。2003年9月1日以前:绝大多数都是建设项目的评价;2003年9月1日以后:对规划项目和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管理方式上实现:从项目型管理→综合型管理的转变从微观管理→宏观管理的转变从被动管理→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变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作用►贯彻“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政策。►为开展区域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实施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创造了条件。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管理制度“三同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三同时”管理制度同时设计:是要求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这是“三同时”的第一阶段。同时施工:是要求完成同时设计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这是“三同时”的第二阶段,目的是保证同时投产。2、“三同时”管理制度同时投产:要求完成同时施工的环保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其中,同时投产的前提是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竣工验收,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同时”制度的作用防止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措施。它贯穿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生产三个重要环节,使建设项目能够在投产后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完整地体现和贯彻了“预防为主”的原则,有效地控制了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产生。2、“三同时”管理制度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三同时”制度是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环境管理的法律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的实施,并且明确了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各自的职责,有利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2、“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保证治理新污染所需大部分资金投入的法律保证。随着我国法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加强,“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逐年提高。在防治环境污染资金投入上,“三同时”是主渠道,全国执行“三同时”项目的投资也在逐年提高。2、“三同时”管理制度3、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这意味着我国已实施20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3、排污收费制度收费方式:从原来的超标排放收费改变为按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实行排污即收费与超标收费并存的方式。3、排污收费制度多因子收费:在同一排污口不再仅按收费额最高的一种污染物计征排污费,而是视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分别计算,叠加收费(根据我国国情,最多不超过三项)。3、排污收费制度排污金额向接近或高于治理成本的收费转变。在征收和使用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原则。将排污费的征收范围扩大到了个体工商户。广州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排污收费公告年5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推出的管理制度是中国环境管理思想、管理制度和对策的新发展。新的管理制度弥补了原有三项制度的不足,明确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确立了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加大了污染治理的力度。“新五项”“新五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一项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具体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它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通过目标责任书确定了一个区域、部门环境保护主要责任者和责任范围,运用定量化、制度化的目标管理办法,把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和决策者的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到各级地方政府的任期目标之中。有利于加强各级地方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增加环境保护的投入,在决策层次落实“三同步,三统一”的环境保护方针。有利于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与协作、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环境保护。有利于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有利于由分散的单项治理转向区域综合治理,实现大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公众参与机制。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作用①制定阶段。各级政府根据环境目标的要求,建立指标体系,制定责任制的具体内容。②下达阶段。以签定责任状的形式,责任目标正式下达,将各项指标逐级分解,层层建立责任制,使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运行程序③实施阶段。责任单位按各自承担的任务,分头组织实施,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定期调查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责任目标的完成。④考核阶段。责任书期满,先逐级自查,后由政府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运行程序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所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就是把城市环境作为一个系统整体,以城市生态学为指导,对城市的环境问题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综合的对策和措施,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规划、综合治理、综合控制,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目标责任制具有相同历史背景、相同地位和作用的一项城市环境管理制度,城市政府是制度的执行主体,环保部门的职责是指导和监督。因此,这项制度是城市政府统一领导负总责,有关部门各尽其职、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的管理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办〔2006〕36号)的要求,所有设市城市均须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调查,由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按照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质量规范进行调查,地方政府应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总局在广州举办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培训班中也明确了调查结果得分将纳入考核总分,并在《全国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中公布。案例:广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汇总表201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关于开展2007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的紧急通知(2007-12-12)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03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出入境水质变化6污染控制K01清洁能源使用率02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04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1K06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吨/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吨/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烟尘排放强度吨/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吨/万元15环境管理G01环境保护机构建设16G02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首先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经审查批准发证后,方可按照排污许可证上规定的条件排放污染物的环境法律制度。它是在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的前提下,对排污者排污的定量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我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试行的,1988年3月国家环保局颁布《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后在17个城市试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的实施程序包括:排污单位申报登记排污指标的规划分配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排污单位申报登记排污申报是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也是一项法律规定的管理制度。排污申报主要任务是要掌握排污现状和排污规律,作为分配排污负荷、确定污染物削减量预计出去削减措施的前提和依据。排污单位申报登记排污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产品和材料消耗情况(包括用水量、用煤量等);污染排放状况(包括排放种类、排放去向、排放强度);排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污单位的地理位置和平面示意图。排污单位申报登记不执行排污申报登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排污指标的规划分配是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的核心工作步骤如下:确定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范围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值分配排污总量负荷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排污单位根据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排污申报登记表申请《排污许可证》。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指标核准排污单位的排污量。对不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放许可证》;对超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颁发《临时排放许可证》,并限期削减排放量。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颁发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包括五个方面:排污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污口位置和排污时间。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临时排放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深圳的案例:简介《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在生产经营
本文标题:中国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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