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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16-广东省工作报告
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各位代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十二五”时期工作回顾“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省政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五年来,全省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从2010年的4.60万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7.28万亿元、年均增长8.5%,人均生产总值从4.48万元增加到6.75万元、年均增长7.5%,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20934亿元、年均增长12.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9364.8亿元、年均增长14.9%。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第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1.76%提高到2.5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34.2%提高到39.0%。结构调整持续深化,三次产业比重由5.0∶49.6∶45.4调整为4.6∶44.6∶50.8,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明显提升,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4%。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开放型经济水平稳步提升,进出口总额达6.36万亿元,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到42.9%。内源型经济发展加快,民营经济占比达53.4%,外贸依存度从115.4%降至87.3%。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区域发展差异系数由0.680调整为0.660,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8.7%。绿色低碳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4757元和13360元、年均实际增长7.2%和9.0%,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85∶1缩小为2.6∶1,人均预期寿命达77.1岁,城镇累计新增就业82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均控制在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均涨幅为2.9%。“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五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积极应对持续贯穿的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增长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在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上精准发力,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增强消费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协调性,全力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6.6%,民间投资占比达60.1%。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7000公里、跃居全国首位,出省通道达20条,实现县县通高速,新增铁路通车里程1430公里,新建成一批机场、港口、能源、环保、水利等项目。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持续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大力培育拓展电子商务、信息消费、旅游休闲等消费新增长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5%,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49.5%。充分发挥出口的支撑作用,着力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旅游购物出口等外贸新业态,全面促进通关便利化,出口总额达4万亿元、年均增长7.3%。坚持稳增长重在稳实体经济,完善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强化融资增信担保、技术创新等政策支持,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通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五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50多亿元,促进各类企业稳定发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9.4%,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百亿元的企业分别达22家和221家。(二)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牵牢行政体制改革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率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均比2011年压减40%以上,省级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直51个部门公布9类权责事项6971项。在全国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超过90%,市场主体五年净增300多万户、增幅超过68%。建成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直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和99%的社会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开通运行“信用广东网”,初步建成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探索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展省与市县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置换改革,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率先建立包括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监管清单在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备案的项目占企业全部投资项目的比例达90%。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拓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培育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民间金融稳步发展,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纵深推进。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国资监管效能。价格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等扎实推进。分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着力优化对外开放格局。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和世界500强企业的经贸合作,累计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2万个,实际利用外资1240亿美元、年均增长5.8%,服务业利用外资年均增长13.9%。启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下放第一批60项省级管理权限,在对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上先行先试,首批27项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大片区新入驻企业5.6万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着力推进经贸投资合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重点14国进出口额达8504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累计协议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约5600家,中方实际投资350亿美元、年均增长45.9%。务实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累计签约产业经贸合作项目4508个。(三)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我们始终把产业转型升级和中高端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主攻方向,紧紧抓住“两个支撑”结合点,加快培育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广东经济升级版。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先进制造业增加值、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8.5%和27.0%,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9.0%。围绕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研发设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新业态,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提高到60.4%。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7个产值超千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16.8%。坚持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业态加快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载体建设,农业生产保持平稳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达1.52万亿元,年均增长10.7%。(四)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我们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战略和总抓手,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启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务实推进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狠抓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筹建广东国家大科学中心,组建新的广东省科学院,启动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多层次开展协同创新。积极培育孵化育成体系,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推动金融科技产业加速融合。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保持全国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超过1.1万家、五年翻了一番,技术自给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提高到71%和57%。加快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引进五批117个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和89名领军人才。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进一步加强。(五)坚持统筹发展和分类指导,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我们深入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在实现“四年大发展”目标基础上,抓好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九年大跨越”。珠三角地区人均生产总值突破10万元,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2.9%,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53.6%,创新型经济蓬勃发展。我们瞄准区域发展短板,深入实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全面对口帮扶。开展高速公路建设大会战,改善粤东西北内联外通条件。省产业转移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6%,占粤东西北地区比重上升到25.8%。设立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珠三角6个帮扶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约95亿元,引进项目692个,已完成投资约600亿元。粤东西北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省。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珠三角全域空间规划,率先推进“多规合一”,开展省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扩大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推动基础设施城乡联网,扩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约3万公里新农村公路实现路面硬化。完成3765公里山区中小河流治理。解决755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完成两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任务,帮扶249.2万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6.82万户和“两不具备”村庄6万余户搬迁安置。我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加快。扎实开展援藏援疆等工作。(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我们坚持绿色化永续发展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展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基本划定林业生态红线。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进电机能效提升、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工业锅炉更新改造等工程,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碳强度指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稳步开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累计完成“三旧”改造面积13.33万亩。开展练江、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流及一批城市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2015年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17.1%和15.0%,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汕头贵屿等地电子废弃物污染综合整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5.5%和90.1%。全面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成生态公益林7214万亩、碳汇林150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8%。启动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系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成绿道1.2万公里。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新成效。(七)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我们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建机制、补短板、兜底线,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和各级财政累计分别投入3072亿元和8479亿元,在底线民生保障、困难群体
本文标题:16-广东省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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