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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濮阳市卫生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入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全市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和部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坚持党爱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教育干部、呼吁干部的具体实现,是保障民生、改变民生的迫切要求。《廉政准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有利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根本宗旨,2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增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用权为民、执政为民,不折不扣地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卫生系统与社会各界接触面广,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所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更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全系统党员干部要扎实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熟知熟记、入脑入心,自觉执行各项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结合工作实际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的要求予以细化,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3团结统一,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认真查摆自身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使自律和他律有机的结合起来,拓宽监督渠道,在加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的同时,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严肃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的行为,确保《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按照市委提出的“十破十立”、“八弃八扬”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要认真组织开展“一创双优”和“争先创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活动精神,深刻检查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各单位要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围绕“六个切实、六个着力”、“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市委“十破十立”、“八弃八4扬”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完善制度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阳奉阴违、独断专行、作风飘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铺张浪费等问题。四、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创先争优”、“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狠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良风气。严格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规定》(濮纪发〔2010〕2号),坚持新事新办、丧事简办。坚持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两报告制度,对违反《规定》,甚至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及时上报纪委有关部门。(二)进一步治理公款大吃大喝。严格落实《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濮纪发〔2010〕3号),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定点接待和招待费用公开制度,坚持确定定点场所公示和招待费、会议费、然修费等费用季度公开。(三)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的治理力度,继续治理领导干5部以赌博名义收钱敛财问题。要把该项治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和及时有力的查处典型案件,促使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同时,还要采取得力措施,增强教育和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有效措施,加大治理“节日病”工作力度。(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和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五)认真清理和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要加强对执行有关住房制度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对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六)深入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执行规章制度,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七)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配备更换公务用车备案制度。严格公务用6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更换标准,认真查处各级各单位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问题。严禁党政机关干部以权谋私,借用、租用下属单位小汽车;严肃查处公车入私户和采取分开购车发票等手段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等问题。(八)认真开展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问题的清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楼堂馆所的有关规定。畅通举报和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继续违反规定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及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九)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确保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关经费压缩指标和要求的落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种费用。五、创新长效工作机制要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廉政教育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努力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贯彻7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要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积极探索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其他关键岗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政策措施、工作思路和有效方法。各级党委、党组或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贯彻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针对一个时期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权利观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每年突出一个专题、至少讲一次党课。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制度纳入党的建设的整体规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确保有效落实。各单位在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关口前移。8濮阳市卫生局党风廉政教育及干部培训制度一、教育培训的目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化对人财物管理领域和卫生行风建设的重点领域的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加大预防腐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力度,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二、教育培训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先进典型的学习、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等。三、教育培训的对象系统内全体共产党员,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医疗、卫生执法人员,人财物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四、教育培训的方式教育培训采取在职学习和分期分批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五、教育培训的组织(一)在党员中普遍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每年按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局纪检组(监察室)、直属单位党委安排由各单位组织实施;9(二)对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分期分批轮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直属单位党委负责;(三)对直属单位基建、药品、医疗设备采购人员及管理人员、分管的领导和审计、纪检监察人员的法纪教育专题培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规财科负责;(四)对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由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直属单位党委负责。六、教育培训的检查和考核(一)教育培训期间,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参加情况进行检查。(二)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组织和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每年考核一次。(三)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濮阳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如下制度:10一、报告人指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二、报告人应报告以下个人重大事项:1、本人家庭营建、买卖、出租私房,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2、本人操办的家庭成员(指父母及子女)婚丧喜庆的有关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4、配偶、子女受到执行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5、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三、报告人有上述情况,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交办纪检组存档。四、纪检组将按有关规定,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情况向上级纪委定期汇报。五、本制度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关于实行廉洁合约的规定11为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纠正各类招标和采购等经济活动的不正之风,各医疗卫生单位与各营销厂商及代表,在签定有关经济合同时,必
本文标题:1濮阳市卫生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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