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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与饮食一、伊斯兰教概述伊斯兰教是与佛教、基督教并称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公元七世纪兴起于阿拉伯半岛。伊斯兰一词是阿拉伯语“顺从”的意思,指顺从安拉(真主)的意志。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被称为穆斯林。目前全世界有13亿多穆斯林,分布在近百个国家和地区,西亚、北非、中亚、南亚及东南亚等地较为集中。公元610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宣称在麦加的希拉山洞接受到安拉启示,从而标志着伊斯兰教的兴起。起初,穆罕默德仅在至亲好友中秘密传教,612年始向麦加居民公开宣教,号召人们反对偶像崇拜和多神教,敬畏和归顺宇宙万物的唯一主宰安拉。他承认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众多先知、使者及其经典,但宣称自己是安拉派遣的最后一位先知和使者,受命完整地向世人转达安拉的旨意。继而,陆续降示的《古兰经》提出禁止高利贷、公平买卖、施贫济民、善待孤儿、释放奴隶、制止血亲复仇等社会改良主张,触及了当时社会的基本矛盾,为伊斯兰教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伊斯兰教的各项社会主张遭到了部落贵族、富商和多神教徒和多方阻难,追随者亦受到迫害。公元622年,穆罕默德被迫率领穆斯林群众离开麦加迁徙麦地那。在当地民众的支持下,穆罕默德以先知兼政治、军事首脑的身份领导成立了穆斯林公社(阿语称“乌玛”),建造清真寺,制定宗教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各项规定。公元630年穆罕默德带领穆斯林占领麦加,清除克尔白内外的偶像,确定麦加为伊斯兰教的宗教中心。公元632年3月,穆罕默德在辞别朝觐中宣布安拉的最后启示,表明伊斯兰教已基本形成。同年6月先知归真。穆罕默德的继承者(阿语“哈里发”)艾卜·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先后担任穆斯林民众领导,开创了哈里发制度,显示了伊斯兰教融宗教与世俗生活于一体的鲜明特点。《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也是伊斯兰教最根本的立法依据。共30卷,114章。全经以公元622年穆罕默德迁徙麦地那为界,分为“麦加章”和“麦地那章”。前者计86章,约占总章数三分之二;经文节数大多较短,内容以阐述安拉独一、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等基本信仰为主,旁及宗教哲理、礼仪等。后者28章,节数一般较长,内容以伊斯兰教对社会各项主张为主,并涉及生活中的饮食禁忌,以及民法、刑法等方面的律例。圣训是穆罕默德传教过程中的言论、行为及其所默许的圣门弟子重要言行的总称,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教经典。圣训的内容主要是穆罕默德关于伊斯兰教义、教律、伦理、道德及对社会生活的各项主张。二、伊斯兰教基本教义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纲领根据《古兰经》的启示,被归结、概括为六项内容,习惯上被称为“六大信条”。1、信安拉——宇宙万物的创造者;2、信天使——安拉旨意的执行者;3、信经典——安拉对先知的启示;4、信使者——奉安拉之命传教的先知;5、信后世——奖善惩恶的裁判与归宿;6、信前定——坚信安拉意志与慎择个人行为之统一。在六大信条中,信仰独一无偶、绝对权威的造物主安拉是至关紧要的,对这个信念的坚持是不容妥协的,其余几项信条都是以此为核心,为树立、强化认主独一意识而列入基本信条范畴的。除了六项基本信条外,伊斯兰教规定了必须履行的五项宗教功课,简称“五功”。1、念,即念诵作证词,作证造物主安拉独一无偶,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所派遣的使者。这是穆斯林对自身信仰的公开表白,一般多用阿拉伯语诵读出声,故称“念”。2、礼,即礼拜,指的是在特定的时间,经特定的程序,按特定的仪式,朝拜造物主安拉。平日每天礼拜五次,每星期有一次聚礼,每年有两个节日会礼等。3、斋,即斋戒,凡穆斯林男女,在伊斯兰教历九月,都要封斋一月。每天从拂晓到日落,严禁饮食、吸烟、房事或嬉狎等,保持身心洁净,近善远恶,谨言慎行。4、课,指伊斯兰教的课税制度,亦称“天课”,阿语为“泽卡特”,意思是纯洁。凡穆斯林所占有的资产超过一定的限额,就应该从中按一定的比率缴纳课税,这样其财产才算合法洁净。5、朝,即朝觐,指到伊斯兰教发源地麦加围绕卡尔白禁寺巡游等一系列礼仪。凡理智健全的穆斯林,又具备经济充裕、身体健康、旅程安全等条件,平生必须亲自朝觐一次。三、伊斯兰教饮食思想伊斯兰教饮食思想是伊斯兰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以《古兰经》、《圣训》为依据,结合历代教法学家对现实生活的需要而提出的一系列饮食理论和原则。伊斯兰教饮食思想是以清洁卫生、维护健康为基本原则,提倡人们享用大地上丰富而佳美的食物,意义在于“为保持一种心灵上的纯朴洁净、保持思想的健康理智,为滋养一种热诚的精神。……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防病措施。坚持贯彻,则有益于个人与民族的身心健康。”(见《阿拉伯的智慧》一书)《古兰经》说:“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2:168)“安拉创造了牲畜,你们可以其毛和皮御寒,可以其乳和肉充,还有许多益处。”(16:5)“安拉为你们而生产庄稼、油橄榄、椰枣、葡萄和各种果实。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一种迹象。”(16:11)《古兰经》把大地上、海洋中丰富多样的食品,包括粮食、蔬菜、瓜果、牲畜、海鲜等等,及大自然中琳琅满目的生活资源,都作为安拉对人类的恩赐,从正面号召人类享用合法美好的食物。根据《古兰经》有关饮食方面的原则规定,及《圣训》的补充解释,伊斯兰教法学家遵循经训的精神制定了若干细则,便逐渐使饮食条例具体化、制度化。什么是“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呢?合法,首先必须符合《古兰经》、《圣训》的规定(如宰杀动物需诵安拉之名);其次必须是属于自己所有的、劳动所获的、来路正当的,而不是偷盗骗取的。佳美,指食物必须是有益健康的、洁净的、习性善良卫生的、无污秽毒害的。清代穆斯林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饮食》中说:“人之赖以生者,饮食也。饮食性良,则能养益人之心性。苟无辨择,误食不良,反有大累,何能养益乎?”故此,必须本着“合法佳美”的精神选择饮食。无论是家禽、家畜,或是大自然中野生的鸟兽,选择可食动物的标准是:“禽令谷,兽食刍,畜有纯德者。”在“合法与佳美”的饮食基础之上,伊斯兰教还有诸多饮食之道,是其饮食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1)虽为禁食之物,若为势所迫,则可食之,但不能过分。如即将被饿死,则可以食用禁物以维持生命。《古兰经》说:“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2:173)“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5:3)(2)虽为可食之物,亦不可毫无节制,饕餮而食。《古兰经》说:“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过分,安拉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7:31)圣训说:“当将胃的三分之一用于吃饭,三分之一用于饮水,三分之一空着。”(3)饭前饭后要洗手,圣训说:食物的福份在于饭前饭后洗手。(4)不可站着吃喝,站着吃喝不利卫生,有损健康,亦不雅观,有失文明礼貌,圣训对此多有论述。(5)不可用左手吃饭,因左手用于解便。同桌共餐,不可伸手去取食别人跟前的食物,只当取食靠近自己的食物。(6)食毕要漱口刷牙,还当剔牙,以去除口中残食。圣训说:谁吃了饭,用手(或牙签)从牙逢里剔出来的残食应当吐出去,用舌头鼓动出来的应当咽下去。(7)放置食物时,要有所遮盖,不可暴露在外边,以防被污染。被脏物污染或腐烂变质的食物,绝对不能食用。(8)会见客人、外出办公或参加礼拜,均忌食生葱生蒜之类,因其有难闻的恶味,令闻者不快。穆圣说:“谁吃生葱生菜一类的东西,当远离人,呆在家中。”(9)不可借用非穆斯林的烹调用具,非不得已,可借用铁器类餐具,而不用木质类餐具。铁器类餐具也须清洗后再用。(10)不可浪费食物,也不可胡乱放置食物。食物掉在地上,应当捡起来,去掉脏污而食之。四、伊斯兰教饮食禁忌伊斯兰教在饮食卫生方面的一大特色是禁忌规定,这些均来自教法律例,多以经训为据,概以讲究卫生、以利身心健康为其现实目的。谈到伊斯兰教饮食禁忌,人们印象中最突出的是不吃猪肉。其实除猪肉外,还有一些禁忌,但禁食的种类并不多。关于饮食禁忌的《古兰经》经文有:“安们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2:173)“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触死、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禁止你们求签,那是罪恶。”(5:3)“你们可以吃安拉赏赐你们的合法而佳美的食物,你们应当感谢安拉的恩惠,如果你们只崇拜安拉。安拉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屠宰者。但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者,那末,安拉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16:115-116)从以上三段引文中可知,禁忌食物有限,就那么几种:自死之物、血液、猪肉和未诵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禁食,是在平日一般正常情况下,如在非常变故、形势逼近的场合,甚至可以暂时不议禁忌,不算罪过。至于为什么禁止这几种食物,经文中有概括的说明:“你说:‘在我所受的启示里,我不能发现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猪肉——因为它们确是不洁的——或是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犯罪物。’”这节经文在重申禁食之物中,简单说明了禁食的理由是“不洁”。这里只是提了个原则,作为研究思考的线索。著名穆斯林学者马坚先生解释说,之所以禁食自死之物等项,皆因它们“不洁”之故。如动物自死,或因疫病,或因衰老。倘属疾病死亡,动物体内必有中毒现象,食之有害;倘属衰老致死,证明动物体内各种组织解体,食之危险。血液,主要成份为红血球,含许多有生命的细胞,由少量有益、大量有害身体之物质组合而成,有害物质应随时排泄,含毒血液,亦有害无益。在上述禁忌中,人们对穆斯林民族禁食猪肉有深刻的印象。但直至今日,依然有人不知究里,缺乏了解,甚至乱加猜测。其实,《古兰经》中关于被禁之物“不洁”的论述,就是最好的解释。伊斯兰教还严禁饮酒,《古兰经》说:“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安拉,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5:90-91)酒之为害,从身心健康的角度看,从因饮酒而导致的严重后果看,从古今中外医学遗产及现代医学理论的研究成果看,都足以说明戒除的必要。另外,伊斯兰教法学家本着《古兰经》、《圣训》中的精神实质,结合后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现象,规定凡是对人体健康有害、腐蚀心灵、使人致醉而意志颓废的毒剂、麻醉品,如鸦片、大麻、吗啡和一切含酒精的饮食,都应属禁止范围。伊斯兰教在鼓励人们享用“合法与佳美”食物同时,反对扩大饮食禁忌,擅自以清规戒律束缚自己。《古兰经》说:“安拉已准许你们享受的佳美食物,你们不要把它当作禁物,你们不要过分。”为了避免使合法的成为非法的,使非法的成为合法的,《古兰经》警告那些信口开河,随意裁决合法与非法的人说:“你们对于自己所叙述的事,不要妄言:“这是合法的,那是违法的。”以致你们假借真主的名义而造谣。”(16:116)五、伊斯兰教特殊食品伊斯兰教食品,在我国国内叫清真食品。从明代起我国穆斯林即将与伊斯兰教有关者称为“清真”,如伊斯兰教寺院称为清真寺,伊斯兰教食品称为清真食品,清代的一些伊斯兰教著名也冠以“清真”,如《清真大学》、《清真指南》等。明代穆斯林学者王岱舆如此解释“清真”:“纯洁无染之谓清,诚一不二之谓真。”其实这就是对伊斯兰教精神的一种诠释。全世界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由上千个民族所组成,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饮食文化,这里只论述伊斯兰教传统食品,至于穆斯林各个民族的饮食文化,则在相关的民族饮食中论述。阿拉伯大饼阿拉伯大饼是伊斯兰教最著名的食品,也是历史最为悠久食品之一,早在1400年前的《古兰经》中就有记载。阿拉伯语称“胡卜兹”,即烤饼。面粉中辅以调料,用木炭火烘烤,水氛少,酥香耐存,特别适应阿拉伯商人远道经商携带。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阿拉伯大饼也走向西域各穆斯林民族,伊朗、阿富汗及我国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称阿拉伯大饼为馕,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主食之一。2、椰枣椰枣是阿拉伯的传统种植物,已有数千年的栽种历史,在伊斯兰教兴起前,阿拉伯人就开始广泛食用椰枣了。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在23年传教活动中,生活朴素,饮食简约,喜食
本文标题:伊斯兰教与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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