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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街道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今年下半年将依法进行区人大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和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快推进全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和区委通知(雨委发〔2007〕26号)精神及有关法律规定,现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一、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这次全街道辖区内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省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会议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区委九届十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为加强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次全街道辖区内的人大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全街道辖区内的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置于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以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也是三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在党的领导下,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做到相信和依靠群众,切实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这是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基本原则。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这是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法制保障。这次全街道辖区内的人大换届选举总体要求是进一步提高代表总体素质,优化代表整体结构,使新一届人大能够更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同时,要结合换届选举的实践,对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进行一次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掌握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一)总体时间安排根据省市人大关于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是:全市统一选举日为2007年11月22日;今年11月30日前选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12月31日前开好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并依法选举产生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明年2月底前做好街道、区人大换届选举总结工作。(二)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步骤可按五个阶段进行1.准备阶段(9月1日至10月17日)。组建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骨干;编印选举宣传材料;印制表格证件;划分选区;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等。2.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核对阶段(10月18至11月2日)。结合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广泛进行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选举实施细则和南京市关于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工作的若干规定,改进选民登记方式,各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注意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制定具体的选民登记核对办法,保证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张榜公布,并依法处理选民的申诉。3.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2日至11月17日)。各选区充分发动选民广泛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连同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的15天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通过“三上三下”充分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5天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4.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阶段(11月17日至11月21日)。区选举委员会将运用多种形式,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每个选区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增加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了解。5.投票选举代表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5日)。充分做好投票选举代表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选民投票选举代表,从选举日起的5日内完成投票选举代表的任务,并将投票的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向选民公布。三、把握人大代表素质和结构要求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也是开展人大工作的基础。重视提高代表总体素质,就是要使新选出的人大代表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较强的履职能力。具体地说,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代表的先进性。凡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二是坚持代表的广泛性。要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确保其人数多于本届。要认真执行省选举实施细则关于县级的妇女代表候选人比例不低于25%的规定,并力求使选出的妇女代表比例比本届有所提高。要力争使新选出的代表中非中共党员的比例达到35%左右。企业负责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占10%左右。三是坚持代表的连续性。在坚持代表素质的前提下,新一届代表中连任的应占1/3左右。四要坚持减少代表交叉任职性。要减少代表中领导干部的数量。要减少上下级人大代表的交叉,同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政协委员原则上不要交叉。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开展选举的各项工作(一)依法科学合理划分选区。坚持“依法划分”,就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对选区进行划分。在做法上,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在规模上,选区的大小,必须按照每个选区选1至3名代表。在标准上,选区应当按人口数划分,而不是按选民数划分,并坚持做到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坚持科学合理,就是在划分选区时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二)认真细致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选民登记事关每个选民的政治权利,必须以严肃、认真、细致的态度来对待和做好这项工作。要突出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宣传和动员选民积极参加选民登记活动。二是各选区选举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争取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三是要特别注意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按照市委文件要求,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可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对在现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有相对固定工作或住所、但户口尚未迁入的选民,按照本人要求,在取得户口所在地选区的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登记。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工作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现工作地和居住地的选举工作机构也可以主动为选民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工作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要保证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前公布。在选民登记工作中,我们还要注意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采取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等做法,把选民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三)依法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工作。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是代表选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要坚持法律关于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规定: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并严格按照政党、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占代表总名额的15%左右,以及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代表履职情况向党委组织部门提出留任代表占1/3左右的规定要求推荐;二是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推荐代表候选人时,坚持每一选民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选民自荐当代表候选人的也应附有不包括本人在内的10人以上选民联名推荐表。要平等对待依法推荐产生的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与党政、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由区选举委员会列入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的15天前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换、增减或不予公布,也不得在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再进行推荐代表候选人活动。在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必须采用“三上三下”方式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即首先由区选举委员会将提名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汇总,经审查后予以公布(一上),并交每个选区选民小组讨论(一下);其次,召开选民小组长或选民代表会议,介绍各选民小组讨论情况,进行协商,缩小候选人范围(二上),向选民介绍选民小组讨论的情况和选民小组或选民代表会议协商候选人的情况,听取选民的意见(二下);然后,将协商情况和选民对协商结果的意见上报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三上),并按选区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按照省选举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预选。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一倍。(四)加强和改进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省选举实施细则规定:每个选区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代表候选人在与选民见面时,应当向选民如实介绍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当选代表后的打算,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在组织代表与选民见面时,参加“见面会”的人员应当是选民小组长和选民代表等。如果会场条件允许,参加人数应当尽量多些。没有特殊情况,每一位代表候选人都应当参加“见面会”。代表候选人在“见面会”上的自我介绍和回答选民的提问,不应当涉及其他代表候选人。在介绍候选人的过程中,执行介绍的主体以区选举委员会为主,辅之以推荐者介绍。介绍代表候选人时必须如实介绍,一视同仁,不待任何倾向性。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使选民了解真实情况,让选民更好地对代表候选人知名、知人、知情。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五)精心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阶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和组织广大选民投好庄严的一票,努力提高参选率。在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方面,要坚持以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为主,流动票箱为辅的做法,让选民就近参加投票。一方面要组织好选民在投票站和选举大会的投票选举,充分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选民一律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委托投票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严格按进行计票公布当选代表,维护和规范选举秩序;另一方面,要按照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管理,严格流动票箱的操作,防止发生违背选民意愿的行为。在投票选举阶段,要集中组织力量,加大组织力度,保证从选举日起的5天内完成投票选举代表的任务。投票结果应于投票结束的当日或次日向本选区选民公布。五、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和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新特点,根据选举工作不同阶段的具体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与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搞好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宣传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的生动事例,同时坚决防止对敏感问题炒作,牢牢把握舆论的主动权。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六、强化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环节多,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村(居)委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班子,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选民和代表中党员的作用。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真正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摆上位置,在行动上全力以赴,通过领导分片包干,抓好培训骨干,召开阶段会议,定期组织检查,搞好现场指导,及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全街道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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