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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04)电力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编与申报指南(2013版)2
―1―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3版)1总则1.1为加强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工作,促进电力建设企业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法的研发、申报、评审、管理、推广使用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1.3电力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量化的工艺流程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其关键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并经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审定发布的工法。1.4工法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效率。1.5鼓励企业研发和申报电力建设工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流程、新装备,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积累。1.6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行业)级和企业级,电力建设工法为省部(行业)级工法。1.6.1国家级工法是指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发布的工法。1.6.2省部(行业)级工法是指企业自愿申报,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审定发布的工法。1.6.3企业级工法是指企业根据工程管理、科研发展和市场需求所编写的施工方法,并经企业审定发布的工法。1.7电力建设工法分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2基本规定2.1工法的编写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11项内容。2.2工法的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或应用工程实例少于3项的,应通过相应的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2.3应用“五新”技术尚无相关国家现行标准作为依据的,应通过省部(行业)级及―2―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2.4已批准的电力建设工法,有效期为5年。相关编制单位应在工程应用中,加强技术进步和创新总结,再次申报时,应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3申报3.1电力建设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是自主研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完成单位的数量不应大于3家,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不应大于6人。3.2申报的工法应是企业内部已审定发布的工法。3.3工法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1)电力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表1);(2)工法内容文本;(3)企业级工法审定发布文件;(4)关键技术属国内外首创,应提供相应技术情报部门的查新报告;(5)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6)应用“五新”技术和关键技术所依据的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标准名称、标准号清单及标准条文,尚无相应标准依据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7)关键技术专利证明。(8)关键技术成果获奖证明。(9)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三个工程实例证明。(10)申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11)反映工法应用的照片十张。(12)拟申报国家级工法的,需提供反映工法操作流程的DVD片(5分钟)。3.4工法申报资料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3.4.1资料真实、完整,工法名称和完成单位应与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一致。3.4.2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清晰,结论明确。3.4.3工法文本编写格式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规定。3.4.4照片能够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DVD片能够反映工法实际的工艺流程、关键技术原理、操作要点。3.4.5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4评审4.1电力建设工法评审分为申报材料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电建协审定发布三个阶段。4.2中电建协负责组建工法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19~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3―副主任委员2名。4.3工法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每个专业评审组成员不少于5人。4.4每项工法实行主、副审制,主审1人、副审2人,主审人对评审结论负责。4.5工法评审应根据工法的正确性、关键技术先进性、成熟可靠性、工艺原理科学性、工艺流程合理性、应用广泛性、节能减排合规性、文本结构逻辑性、申报资料完整性、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评定。4.6专业评审组评审的工法,均应填写“电力建设工法评审表”(见附表2)。4.7工法评审实行专家回避原则。4.8工法评审应保护企业知识产权。4.9不同单位申报的工法,题目和内容雷同,经专业评审组协调后可整合为一项工法,由其中一家单位申报,并联合署名,版权有争议的工法,不予评审。4.10未通过评审的工法,经原编制单位补充、完善后,可在下一年度重新申报。5审定发布5.1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电力建设工法在中电建协网站()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由中电建协审定发布,并颁发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证书。5.2电力建设工法版权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3审定发布的电力建设工法,中电建协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5.4建议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研发编写工法的主要完成人予以表彰和奖励。5.5已审定发布的电力建设工法,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撤销其电力建设工法称号,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申报电力建设工法。6附则6.1本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表:1、电力建设工法申报表2、电力建设工法评审表―4―附表1:电力建设工法申报表(年度)工法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制―5―工法名称主要完成单位(见说明2)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电话通讯地址邮编主要完成人(限6人)姓名技术职称手机工作单位工法应用实例(见说明3)工程项目名称工法应用时间1、2、3、关键技术名称评审单位评审时间专利号―6―获奖名称再次申报工法(见说明4)原工法名称现工法名称完成单位批准文号工法编号重新申报工法(见说明5)原工法名称现工法名称完成单位上次申报时间工法内容简述:―7―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专利)简介:关键技术的先进性和技术难度(是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简介: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8―工法应用及前景简介: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主要完成单位意见:主要完成单位(公章)主要完成单位(公章)主要完成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说明:1、申报单位在申报表封面中填写。2、“主要完成单位”栏:完成单位的数量不应大于3家,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3、“工法应用实例”栏:最少填写3项工程,如工程应用少于3项,应在申报表中“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栏填写省部(行业)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及评审主管部门名称。4、“再次申报工法”栏:已审定发布为电力建设工法,其内容有较大创新或超过5年有效期,再次申报时填写。5、“重新申报工法”栏:指上次申报未通过,经整改后重新申报的工法。―9―附表2:电力建设工法评审表(年度)工法名称:专业评审编号:申报单位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关键技术评述:序号评审内容评审结果优良(8~10分)一般(5~8分)较差(0~5分)1正确性2关键技术先进性3成熟可靠性4工艺原理科学性5工艺流程合理性6应用广泛性7节能减排合规性8文本结构逻辑性9申报资料完整性10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评审总得分―10―主、副审人评审意见(应有定性、定量简要描述):主审签字:副审签字:、专业组评审意见(需有明确的推荐意见):1、建议推荐国家级工法2、建议通过电力建设工法评审3、建议雷同工法一家申报,联合署名4、建议通过整改后重新申报5、淘汰专业评审组组长签字电力建设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11―附件2:电力建设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2013版)为指导电力建设企业编制电力建设工法,规范电力建设工法的编制和申报,根据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3版),制定本指南。一、编写原则:1、工法应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独立的、完整的、量化的工艺流程及系统的施工方法。2、工法应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关键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3、工法编写应符合《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3版)的规定。4、工法应按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11项内容顺序编写。5、编写内容应定性、定量,并满足关键技术的正确性、先进性、成熟可靠性、工艺原理科学性、工艺流程合理性、节能减排合规性、文本结构完整性的要求,必要时应以图表说明。二、工法选题: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有规律性及创新的施工工艺技术,其工艺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2、通过应用“五新”技术而形成的专项施工方法。3、对类似现有的省部(行业)级、国家级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4、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工法进行整合而形成的综合配套的大型施工工法。三、工法分类:电力建设工法分为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土木工程类工法应是电力建设工程中的建(构)筑物工程特有的施工方法;设备安装类工法应是火力发电、水电水利、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电力建设设备安装工程中的施工方法。四、编写内容: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获奖情况。―12―2、工法特点: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创新性。3、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和环境条件。4、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关键技术的基本原理,并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依据。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1)应按施工技术规范、工艺顺序、成熟经验或客观规律编写。文字不易表达清楚的,可附图表说明。(2)重点编写工艺过程,并描述关键技术及工序间的衔接关系,工艺流程宜采用流程图。对不同设备、材料、周转料具、施工机具发生的流程变化应有针对性的阐述。6、材料与设备: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性能参数;使用的主要施工机具、仪器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使用的新型材料应提供鉴定证明文件。7、质量控制:工法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手段、措施、行为和管理方法;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的名称及条文;关键工序、重要部位、主要试验检验项目的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标准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8、安全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工法实施过程的安全危害辨识、风险控制预案和措施。9、环保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工法实施过程的环保指标、风险辨识、监测手段及绿色施工措施。10、效益分析: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定的节能减排指标先进性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应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指标和社会责任,并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进行比对分析。11、应用实例:工法应有三个工程实例。实例应列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存在问题及工法的先进性、实用性的事实描述。少于三个工程实例的,工法的关键技术应通过相应的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五、编写注意事项1、结构、逻辑清晰,数据可靠,用词规范、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施工操作的需要。2、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申报资料中可回避并说明。3、依据要充分,必要的科学计算不能省略。4、操作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应简明清晰。5、不得否定已审定发布的类似工法。6、禁止照搬已审定发布的类似工法的关键技术。7、工法中关键技术已获专利、科技成果等奖项的,应列出专利和获奖名称、证书、评审报告和评审单位。―13―六、文本要求1、内容完整,名称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工法特点,必要时冠以限制词。2、工法文本编写格式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规定。(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节、条、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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