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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电建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经营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电建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长效经营激励机制,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检修部、项目部。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二条生产管理部(一)下达各检修部检修任务,负责项目立项、竣工手续;(二)负责对检修部、项目部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业主考核评价等考核工作。第三条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检修部、项目部安全及负有责任的质量事故、异常障碍的考核工作。第四条经营管理部(一)拟定各检修部年度经营目标;(二)审核项目预、决算;(三)负责统计各检修部月度、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2—况;(四)负责对检修部、项目部目标利润的考核工作。第五条人力资源部(一)负责核定内部工资总额及检修日工资标准,制订工资发放计划;(二)负责统计各检修部内外部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三)负责对检修部、项目部的考核工作。第六条财务管理部(一)负责各检修部、项目部资金计划及成本费用预算资金控制;(二)负责提供项目收支情况实际数据;(三)负责对检修部、项目部的资金使用、回收情况进行考核。第七条监察审计部(一)负责对项目进行监督审计;(二)负责对各检修部、项目部经营指标进行审核;(三)负责对检修部、项目部的考核工作。第三章经营指标第八条按照利润总额控制原则,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核算每一个项目利润率,对项目下达经营指标。项目部根据经营指标编制成本预算,报公司批准后执行。第九条预算内成本由项目经理负责控制,所属检修部—3—管理,预算下达后总额不得超支。有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由检修部、项目部详细说明理由,经预算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追加。第十条项目结束30个工作日内决算完毕,决算后由经营管理部负责通知人力资源部该项目可发员工奖励绩效。第四章利润指标第十一条项目利润=财务收入-项目所有成本(含正式工绩效工资)-该项目负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第十二条外部项目最低利润率:维护项目10%,等检项目15%,零星项目25%,其它项目30%,代管项目按河南公司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公司预算委员会研究确定。第十三条公司牵头中标由各检修部合作完成的项目所产生的利润,主办单位首先计提40%,剩余60%根据各检修部参加正式员工工日平均分配。第十四条各检修部牵头中标其他检修部参与的项目所产生的利润,主办单位首先计提70%,剩余30%根据各检修部参加正式员工工日平均分配。第十五条内部等检项目按照成本预算推算收入,并按收入的10%提取利润,各检修部之间利润分配参照第十三条执行。第五章绩效工资—4—第十六条等级检修项目绩效工资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标准核定。第十七条维护项目绩效工资根据定员按标准核定。第十八条项目绩效工资必须根据员工项目岗位的不同及业绩贡献大小进行二次分配,严禁平均分配绩效工资。第十九条员工参加检修全年出勤天数超过250天,不足300天时,超出部分每天按30元标准进行奖励;员工参加检修全年出勤天数超过300天时,超出部分每天按40元标准进行奖励。此项奖励年终由检修部统一进行核算、发放。第二十条各检修部之间借用派遣员工费用结算按照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考核第二十一条项目决算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资产经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进行考核。第二十二条项目超额完成目标利润部分100%奖励检修部,其中50%奖励该项目部(班子成员奖励不低于节约总额的10%,5%奖励项目经理,5%奖励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50%计入检修部利润。第二十三条项目预算总额超支、目标利润未完成,预算超支部分等额扣减该项目绩效工资,其中25%考核项目经理,25%考核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对项目班子的考核年终—5—统一兑现。第二十四条项目结束不能按期决算,每拖延1个工作日扣除项目经理绩效工资100元,同时扣除相关部门责任人100元/日绩效工资。第二十五条检修部完成公司年度利润指标,超额完成部分首先弥补员工绩效工资不足,剩余部分再按50%比例提取奖励工资(含工资相关费用)。第二十六条检修部未完成公司年度利润指标按照公司综合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本文标题:012--经营绩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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