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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巴塞尔协议最新规定的策略研究陆岷峰1,汪祖刚2(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苏,南京,210046)[摘要]由美国2007年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至今仍深刻影响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它不仅给世界银行业带来了深刻的变化,也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为弥补危机中所暴露出的金融监管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巴塞尔协议Ⅲ应运而生。新的监管规则出台后,中国作为成员国之一,不仅需要跟进世界监管标准,更需要认清自身发展现状,厘清与新的监管标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从加快转变发展模式、扩宽资本补充渠道、完善资产和负债全面匹配的流动性管理机制以及创新金融监管模式,增强宏观审慎的协同效应等方面着手应对新的监管要求。[关键字]商业银行;巴塞尔协议;策略[文章编号][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收稿日期:2012/05/04StrategyResearchaboutCommercialBankstoDealwiththeLatestRegulationsofBaselCapitalAccordLuMinfeng,WangZugang(Nanjing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Jiangsu,Nanjing,210046)Abstract:TheglobalfinancialcrisiscausedbytheU.S.subprimecrisisin2007isstillaprofoundimpactontheglobaleconomy.Errorofthepastisthewisdomandsuccessofthefuture,notonlydoesitchangetheworldbankingdeeply,butalso[作者简介]陆岷峰,男,汉族,(1962-),江苏金湖人,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博士后,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行长,研究方向:宏观经济、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通信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瀛洲路1号,邮政编码:222000,联系电话:0518-8551000115161305678,电子邮箱:jslmf@263.net汪祖刚,男,(1987-),湖北阳新人,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联系电话:15952026960,邮政编码:210046,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电子邮箱:wxcdlw@163.com2makeregulatorsfacenewchallengeandrequirements.Inordertomakeupforacrisiswhichexposesfinancialregulatorydefectsandtheinsufficiency,theBaselCapitalAccordⅢarisesatthehistoricmoment.Asoneofthemembers,Chinanotonlyneedstofollowuptheworldregulatorystandards,moreneedstorecognizeitsdevelopmentstatusandclarifiesthegapsanddeficiencieswiththenewregulatorystandards.Onthisbasis,speedupdevelopmentpattern,widenthecapitalsupplementarychannels,improvetheoverallmatchingofassetsandliabilitiesoftheliquiditymanagementmechanismandinnovativefinancialregulatoryapproachtoenhancemacro-prudentcoordinationeffecttodealwithnewregulatoryrequirements.Keyword:baselcapitalaccord;commercialbank;strategy一、引言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历次金融危机的爆发无不与银行业的发展休戚相关,也无不引起监管者和从业者一次又一次深的反省和思考以避免重蹈覆辙。从1988年至今,巴塞尔协议经历了一个内容不断更新,方法不断改进,思路不断完善的深化过程。从巴塞尔协议Ⅰ到巴塞尔协议Ⅲ,全球银行业已经逐步形成了以三大支柱为核心,以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为主要内容,以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为基本框架的全面监管体系。全球进入“后金融危机时代”,作为成员国之一,中国在跟进世界监管标准的同时,应该着力于认清中国银行业的具体发展现状,厘清与新的监管标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探寻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应对策略,以期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步伐。二、巴塞尔协议的最新规定的内容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伴随着雷曼兄弟破产、房利美和房地美国有化,AIG濒临倒闭、冰岛银行体系瓦解、各国政府对银行出3手救助等一系列银行业的危机事件,巴塞尔协议Ⅱ一直秉承的资本管理理念引起了BCBS、IMF、FSB等国际组织和各国监管当局的反省和质疑。针对巴塞尔协议Ⅱ在监管资本数量和质量,风险覆盖,资本监管助周期性,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监管要求等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9月12日正式宣布实质性增加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最低资本要求,以此为核心组成了《巴塞尔协议Ⅲ》。(1)风险敏感性的资本要求。巴塞尔协议Ⅲ重新修订了资本构成的定义。尤其对普通股做了更为严格的定义和要求,5年内逐步取消累计超过15%的用于金融机构、房屋抵押服务权利和递延税项资产的投资资金在普通股中的数额。并且对二级资本进行整合和简化,进一步规范二级资本的要求与标准,强化二级资本吸收损失的功能,并取消了对三级资本的划分。图1为巴塞尔协议Ⅱ与巴塞尔协议Ⅲ对资本定义的对比。4图1BaselⅢ的资本构成与BaselⅡ下的资本构成对比资料来源:德勤解读BaselⅢ---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新动向巴塞尔协议Ⅲ不仅对资本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资本数量要求提出了比巴塞尔协议Ⅱ更高的标准。银行一级核心资本充足率由2%提高到4.5%;一级资本充足率由4%提高到6%;资本充足率保持不变(8%);对不合格的资本调整有一个严格的时间表,从2014年1月1日到2018年每年调整出20%,到2019年1月全部调整完。其目的是使银行实质性增强资本质量和数量,能够更加有效地吸收损失。表1为巴塞尔协议Ⅲ与巴塞尔协议Ⅲ的最低资本要求比较。表1巴塞尔协议Ⅰ--Ⅲ的最低资本要求比较普通股最低要求一级资本最低要求总资本最低要求巴塞尔协议Ⅰ0%4%8%巴塞尔协议Ⅱ2%4%8%巴塞尔协议Ⅲ4.50%6%8%资料来源:BCBS(1988,2004,2006,2010a)(2)非风险敏感性的杠杆要求。监管机构发现,一味强调资本充足率而忽视杠杆率并不能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作为对资本充5足率指标的有效补充,巴塞尔协议Ⅲ启动了非风险杠杆率标准监管,其定义如下:=+一级资本非风险杠杆率资产表外风险暴露杠杆率指标的最低要求为3%。作为对巴塞尔协议Ⅱ风险框架基础上的一个延续和补充,它不仅弥补了资本充足率监管不足以控制银行的整体风险暴露,全面监测表内、外资产,有效降低了银行的杠杆倍数,而且非风险杠杆率可以有效回避各种定价模型、VAR模型等模型风险。(3)流动性风险监管。危机以前,资本监管一直是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核心内容。危机发生后,金融市场流动性迅速蒸发,给金融市场、实体经济带来沉重打击。加强流动性监管并形成全球一致的流动性监管指标成了巴塞尔委员会改革的又一重点内容。巴塞尔协议Ⅲ不仅对资本数量和质量加强了更严格的监管,同时也把流动性监管放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巴塞尔委员会在2009年12月《流动性风险计算方法、标准和监控的国际框架(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两个流动性监管指标。其中,流动性覆盖比率要求银行持有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储备必须满足未来30日期限的资金净流出支付要求,它反映短期内银行持有的高流动性资产应对资金流失的能力,其主要目的在于提高银行短期流动性来应对突发的流动性中断情况。此指标要在2015年才确定最低标准。净稳定融资比率要求银行可供使用的稳定融资总量不低于业务所需的稳定融资总量,它反映了中长期(一年以上)银行的资金稳定程度,其主要目的在于限制银行在经济向好时期过分依赖通过大量出售6资产来获取流动性,促进银行对资产负债表内外的总体流动性风险进行更好的评估,鼓励银行使用稳定资本来支持其业务。该指标观察期将从2012年开始,最终在2018年确定最低保障。表2巴塞尔协议Ⅰ--Ⅲ对风险的监控指标巴塞尔协议Ⅰ巴塞尔协议Ⅱ巴塞尔协议Ⅲ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4)逆周期宏观审慎监管。传统的监管理念认为只要单个金融机构监管制度健全,作为金融机构之和的金融体系也应该是稳定的。08年金融危机以后,国际监管机构普遍意识到了系统性风险在微观审慎监管下被忽视了。巴塞尔协议Ⅲ在巴塞尔协议Ⅱ的基础上构建了以微观审慎与宏观审慎相结合的基本监管框架(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比较见表3),不仅重视了单个银行的风险管理,而且重视了对整个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监管。巴塞尔协议Ⅲ关于宏观审慎的措施主要有:表3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比较资料来源:Borio,2003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直接目标防范金融系统范围的风险防范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最终目标避免产出(GDP)损失保护消费者(投资者/储蓄者)模型关于风险的描述(部分)内生外生机构间的相关性与共同风险暴露的关系重要不相关关于审慎控制标准的设定从整个金融系统范围内风险的角度,自上而下从单个金融机构风险的角度,自下而上7①引入资本留存缓释。资本留存缓释全部由普通股构成,仅供银行在压力时期使用,最低标准为2.5%,此指标将有效减少银行任意发放奖金和红利的行为,强化银行监管,加强银行的公司治理。该指标将在2016年开始实施,实施时要求达到0.625%,之后每年增加0.625%,到2019年达到2.5%的水平(见表4)。②引入逆周期缓释。逆周期缓释主要由普通股或其他可以完全吸收损失的资本构成,该指标仅在信贷过快增长从而使系统性风险积累时才生效,它体现了宏观审慎的全新理念。其目的在于防止银行业信贷总量增长过快。各国根据本国具体情况确定逆周期缓释资本,其要求为0—2.5%。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规制。系统性重要银行通常具有“大而不倒”的道德风险。[1]巴塞尔协议Ⅲ提出了与巴塞尔协议Ⅱ截然相反的要求,要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其最低资本要求应比一般金融机构高(额外增加1%的资本要求)以提高其吸收损失的能力,降低大型银行危机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表4《巴塞尔Ⅲ》过渡期安排和资本比率要求(%)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杠杆率监管控制平行测试2013~2017年,从2015年起开始披露加入第一支柱最低普通股资本比率3.54.04.54.54.54.54.5资本留存缓释0.6251.251.8752.58最低普通股资本留存缓释3.54.04.55.1255.756.3757.0从普通股中分步扣减20406080100100最低一级资本要求4.55.56.06.06.06.06.0最低资本要求8.08.08.08.08.08.08.0最低资本加留存缓释8.08.08.08.6259.1259.87510.5不符合非核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产品从2013年开始在10年内扣清流动性覆盖比率LCR观察期开始引入最低标准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观察期开始引入最低标准数据来源:巴塞尔委员会,2010.监管理事会宣布更高的全球最低资本标准三、我国银行业现状与巴塞尔协议最新规定差距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银行体系的信贷投放经历了一个异常高速增长的时期(特别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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