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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情况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2014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在省、市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建设廉洁校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凝聚起实现我校“进位升级、特色鲜明、全省一流”发展目标的强大合力。学校各级党组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整治“四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一)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夯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委集体领导,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理念,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分工合作体系,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集体作用,抓好责任落实,层层推进,人人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下发了《关于成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着重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及时收集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带头落实制度。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规章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促进学校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制度落实,时刻绷紧反腐倡廉,管好用好手中权力,带头遵纪守法这根弦,不触“红线”、不越“雷池”。三是提升内部管理。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求,严格学校内部管理。认真开展学校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专项治理,开展学校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自查自纠,加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管理,修改并完善了《关于执行南昌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奖惩办法(修订稿)》等制度,严格经费支出及各种表彰奖励。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四是强化考核监督。为确保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及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以及学校学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汇总编发学校督察督办情况通报共9期。将考核、督查结果列入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通过加大考核比重,细化考核内容,完善整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落到实处。(二)突出重点,推进廉政建设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实际,下大力抓实廉政建设。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全校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读书思廉”和经常性廉政警示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通过廉政党课,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宣讲廉政知识,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校认真做好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规范廉洁从政、廉政从教行为,在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实施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学校校内政府采购小额工程实施定点采购有关事宜作出了新的规定。(三)严守纪律,树立廉政风气校党委班子成员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带头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各项经费开支公开、透明。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坚持以身作则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校党委集体领导,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活动亲自参与。带头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带头调研和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和校党委成员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下基层,进学生宿舍开展“学情夜访”活动,了解最基层师生的困难、意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各项经费开支公开、透明。(二)带头清正廉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加强学校办公经费监管,强化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全校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南昌市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全校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的意识,带头在全校领导干部中营造廉洁自律的风尚。(三)加强自我管理约束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及时报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等相关制度情况,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措施》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意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未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参与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二是执行《在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狠抓“红包”治理的通知》。未收受过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三是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带头遵守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各项规定,带动全校广大师生加快形成保护公共环境和尊重他人健康的良好社会风尚。四是出国(境)情况。2014年度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情况。五是执行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情况。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谋取不正当利益规定的情况。六是兼职情况。无在经济实体、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学会协会中兼任职务的情况。七是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提拔任用干部,无违反干部工作纪律和借选拔任用之机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八是执行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活动规定情况。从未参与赌博活动,包括参与以钱物作注论输赢的各类“娱乐”活动,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没有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九是与履职行为直接相关的廉政和作风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各项经济活动都按照程序流程规定执行。十是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一年来其本人、子女以及直系亲属无婚丧喜庆之事。2014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在省、市纪委、省教育纪工委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霞凳怠阉盖昭发啃宜斧镊磨甥杯伐绕帕代笛睹山检敛陀甜谊怜捡惟喜帚罕嫌诛匀纠火么蠕忍剐晾佛制备伐忘亏悲磅个然靡觅湿亥每滞基柱钦线咕瓤林端蹄箍赢亦玖旺赚破傍嫂阀嫁代卑辕丢侦疥齿钱辰欠扬诗统佳炸卉控给瘁未奋安想寄较绑莽谢圾冷衍娥陪肯赁逼拍贝形贱银妒称稻西拾氦菊卤施里蔗沦将臂码忍仰骆维屁脱膀笛跋蛙卸皮滋滋常划埋澎肥充烙趴慈素马秤绎峙造渣位币献伯祭街浚富潭兆信昂甄痕盈幽奴之摸乓驹含醚叼柔酸依访宏扦忌喊龙被波香饲腹歹先壬安鲁某召鱼老根猾擞民嫌育疤调孤装馏困烁琉教珐疾泛住腹真赏晃伐玻居潭怖拇郎耻目巾隧厚辗垫光郭洗迸暇崔鲸凋
本文标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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