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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04—2005)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2-一、软件产业统计报表编制说明(一)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国软件产业的基本情况,为各级领导制定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详实的统计依据,根据《我国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中“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由信息产业部承担”的规定,我部在大量调查和听取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软件产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软件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二)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1.经各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从事软件研发、销售及软件产品相关服务的各种经济类型的软件企业(含取得软件企业资格认证的企业)。2.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3.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软件企业不在本统计范围内。(三)统计调查方法: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在地原则”,各省、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软件企业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按上报时间报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2.计划单列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收集、审核、汇总本地区的软件企业统计报表后,直接上报本省电子信息产业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并同时抄报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3.软件企业集团统计数据只包括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后的子公司统计数据。(1)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统计报表时不含本集团跨地区的子公司数据。(2)凡需直报信息产业部的重点软件企业集团,在上报信息产业部统计报表时,应含本集团跨地区的全部子公司数据。(四)汇总上报时间要求:1、软件统计年报:(1)由各省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审核、汇总。并在年后3月20日前向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报送全套报表,包括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和录入的数据库文件。(2)计划单列市和单列集团向所在省主管部门报送软件企业报表的时间,由各省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自行决定。2、软件统计月报:(1)由各省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审核、汇总,并于月后1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报送。(2)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字(1999)101号文规定,在报送软件统计月报表时逢国务院规定年、节假日顺延(不包括星期六、日)。(五)本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是信息产业部统计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及软件企业统计报表工作的综合要求。各省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和各软件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内容、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各省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及各企业集团特-3-殊需要的统计报表在统计调查收集时应尽量避免重复。(六)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4-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一、年报电软统企1表软件企业基本情况年报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软件企业主管部门年后3月20日前磁介质4电软统企2表软件企业主要指标年报同上同上同上5二、月报电软统综1表软件产业主要指标月报同上同上月后15日前6-5-三、软件企业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一)各软件企业在填报时,必须按规定的目录、代码顺序、计算单位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变动。严格按照每张表的逻辑关系审核,凡有数据逻辑关系不符的,一定要在上报时用文字说明。(二)各项数字必须以相应的专业报表数字为依据,确保数字口径一致,准确无误,不得虚报、瞒报。有关财务指标的数字出现负数,不得用红笔冲销,一律加填负数符“-”号。表中所列各种指标必须填报齐全,不得空缺不填。如确实无法填写的,一律填“0”表示,不得划“×”或划“—”。(三)各软件企业在填报“主要指标表”时,要严格按报表中各种指标的计算单位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报表中各项指标计算单位、指标名称,以免影响指标的真实性。(四)各企业不得将复印(影印件)不清的基本情况表上报给信息产业部,以免数字模糊不清,造成差错。用汉字书写的内容要使用正规汉字或国务院历次公布的简化字,切勿使用错别字。(五)为保证统计数字的质量和提供数字口径一致,报表中各类指标由企业各职能科(室)提供数字,各业务科室要积极配合,统筹兼顾。综合统计部门要严格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出。(六)本表要求一律用钢笔或黑碳素笔填写,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字迹要清楚、整洁,要严格按我部规定的报出日期、受表单位及报表的份数准确报送。-6-软件企业基本情况2004年一、软件企业标识代码企业法人代码:□□□□□□□□□省市代码工商登记类型行业代码地市代码单列市单列集团国有控股自营出口自定义1自定义2二、软件企业基本情况A.企业名称:B.企业法人代表:C.母公司法人代码:□□□□□□□□□D.邮政编码:□□□□□□E.企业开业时间:F.企业地址:G.填表人姓名:H.电话号码:I.传真号码:J.电子邮箱(E-mail):K.企业主页地址(HTTP):L.软件企业认证号:认证机关:M.系统集成认证号:认证机关:N.CMM/CMMI认证号:认证机关:O.ISO9001质量认证号:认证机关:P.企业有无设立研发机构(在相应的□内划√):□有□无企业主要业务及业务规模(最多填三种)序号主要业务名称计量单位本年产量制表部门:信息产业部表号:电软统企1表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62号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有效期截止时间:2006年底-7-软件企业主要指标2004年企业法人代码:□□□□□□□□□代码指标名称单位本年完成代码指标名称单位本年完成A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T1增加值万元A10其中:软件收入合计万元T2其中:劳动者报酬万元A11其中:软件产品收入万元T3固定资产折旧万元A12系统集成收入万元T4生产税净额万元A13软件服务收入万元T5营业盈余万元A14其中:软件产品出口额万美元B1从业人员年末数人A15系统集成出口额万美元B11其中:软件研发人员人A16软件服务出口额万美元B12管理人员人A2营业税及附加万元B15其中:硕士以上人A3利润总额万元B16大本人A31其中:软件及系统集成利润万元B17大专人A4应交所得税万元B2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人A41已交所得税万元B3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万元A5应交增值税万元C1A51已交增值税万元C2A6出口已退税额万元C3A7享受优惠政策应退税额万元C4A71享受优惠政策已退税额万元C5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及出口情况表产品代码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情况明细本年收入(万元)其中:出口(万美元)出口主要国别和地区合计(以下严格按软件目录及代码顺序填报)审核要点:1.A1≥A102.A10=A11+A12+A133.A10≥(A14+A15+A16)*8.3制表部门:信息产业部表号:电软统企2表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62号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有效期截止时间:2006年底-8-4.A3≥A31(A3、A310时)5.A4≥A416.A5≥A517.T1=T2+T3+T4+T58.B1≥B15+B16+B179.B1、B2、B3不能为010.A11、A12、A13分别等于收入明细库的相应类之和11.15T1/A1*10030(参考)-9-软件产业主要指标月报2005年月填报单位:代码指标名称计算单位本年本期累计去年同期累计1010单位个数个1020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万元1021软件收入合计万元1022其中:软件产品收入万元1023系统集成收入万元1024软件服务收入万元1030其中:软件出口额(含集成及服务)万美元1031其中:软件外包出口额万美元1040利润总额万元1050税金总额万元1060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万元1070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审核要点:1.1021=1022+1023+10242.1020≥10213.1030≥10314.1030≤1022+1023+1024制表部门:信息产业部表号:电软统综1表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162号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有效期截止时间:2006年底-10-软件产业统计报表指标解释一、软件企业基本情况年报(电软统企1表)指标解释软件企业基本情况表是软件产业统计报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软件企业数量及其各种经济属性特征,其主要作用在于利用标识库中的各种属性指标,对软件企业进行各种分类,从而便于通过计算机进行各种数据处理,取得大量系统的详细资料,以满足各级领导和经济管理部门分析研究与指导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工作的需要。1.软件企业基本情况表的构成软件企业标识库主要由“企业法人代码;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国有控股;自营出口;”等代码构成。企业法人代码:□□□□□□□□—□省市代码工商登记类型行业代码地市代码单列市单列集团国有控股自营出口自定义1自定义22.软件企业基本情况表的填报方法软件产业所属企业的标识代码(30位)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填写。(1)企业法人代码(9位):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89),由政府主管部门给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企业法人代码共有9位,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软件企业填报时,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代码证书》上,规定的“法人代码”填写。(2)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代码》中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填写。地区代码地区代号地区代码地区代码地区代码北京市11黑龙江省23山东省37四川省51青海省63天津市12上海市31河南省41贵州省52宁夏区64河北省13江苏省32湖北省42云南省53新疆区65山西省14浙江省33湖南省43西藏区54内蒙古区15安徽省34广东省44重庆市55辽宁省21福建省35广西区45陕西省61吉林省22江西省36海南省46甘肃省62(3)企业工商登记类型代码(3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11-规定。即:企业按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工商执照》上所注明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填写。注册类型代码注册类型代码国有110私营170集体120其它内资企业190股份合作13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210国有联营141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20集体联营142港、澳、台商独资经营230国有与集体联营143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40其他联营149中外合资经营310国有独资151中外合作经营32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9外商独资330股份有限公司16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4)行业代码(5位):软件企业标识库中的行业码由五位码组成,具体代码填写,按照下表《软件产业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软件企业填写行业分类时的要求:一、软件企业行业的划分,主要依据软件企业的主导产品来划分;二、凡软件企业主导产品跨软件制造、系统集成制造和软件服务三个行业中的二个以上,按销售收入相对较大的一个来划分软件企业的行业;三、软件企业的行业划分在一段时间内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行业归属。软件产业行业分类目录及代码部行业代码软件行业分类备注E软件制造及软件服务业E6201软件制造E6202系统集成制造E6203软件服务(5)地区(市)代码(2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自定。(6)单列市代码(1位):指国家计划单列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的代码。即:大连市为“1”;宁波市为“2”;厦门市为“3”;青岛市为“4”深圳市为“5”。除以上单列市以外,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填“A”。其它城市免填。(7)单列企业(集团)代码(2位):指由省及省以上批准的企业集团填写。除下列部级以上企业集团及其紧密型成员单位按下列相应代码填写外,其它企业集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负责编号填写。单位名称代码单位名称代码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
本文标题: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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