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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库房管理制度一、库房管理1.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火种。2.实验室必须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药品的领取和储存管理。3.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种药品的性能、特点、危害范围、程度、以及防护、补救等知识。4.保管员应经常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随时处于正常状态。5.库房内应保持整洁,试剂摆放应规范整齐,保管员工作中使用的手套、工作服等应带到安全地带妥善处理。6.保管员对存放的种类药品要经常检查、核实和清点,保管好药品并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常温避光工作。7.节假前后,储存在实验室中的危险药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剧毒药品必须交回危险品仓库暂存。节假日完后,再领出使用。8.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二、试剂的存放1.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单。2.易燃易爆试剂应储存于铁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防爆冰箱除外)。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兼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4.腐蚀性试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5.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6.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7.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卷标或卷标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三、药品的领取1.领用一般试剂,一律整瓶发放,不零发。2.凡剧毒、贵重试剂,要认真核实领用量,由领用者、保管员和实验中心主任一起领出,用后多余部分应及时返库,使用剧毒物品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3.严格药品出库手续,先报告后记录再领用。4.化学试剂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但多余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原瓶。四、废弃化学药品的管理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溶渣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五、凡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技术质量中心试验室2015年10月14日
本文标题:89化学库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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