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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考点汇总一、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一)警察的起源与发展1、警察的含义警察的含义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2、警察的起源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警察产生的条件:(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2)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使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3)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4)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3、警察的发展(1)萌芽期的警察在警察萌芽时期,同时伴生的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2)古代警察的特点:a、军警不分,警政合一b、行使职权时在法律上极不严格c、私刑、私狱普遍存在(3)近代警察较早建立近代警察制度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由于受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警政管理体制:地方自治制和中央集权制,地方自治制以英国为代表,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代表4、中国的近代警察时间建立者名称备注1898年陈宝箴湖南保卫局我国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1905年清政府巡警部第一个全国性专职警察机构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将“巡捕”和“巡警”改为警察1927年蒋介石内部警政司把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公安局”1946年蒋介石内政部警察总署把各省、市、县的警察机关改为“警察局”5、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1)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的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古代警察的职能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行政官吏、军队、审判机关分别行使(2)近代警察从中央在地方形成了多层次的专门工作系统,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的职权。古代警察则军警不分,警政合一,没有专门的组织(3)近代警察强调法制。警察机关的建立及其体制和职权,均以宪法或法律为依据。古代警察执法极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4)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1、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时间建立者名称备注1927年周恩来中央特科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1931年国家政治保卫局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机关1937年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1939年社会部2、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1)建国后17年的人民公安机关1949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从1949年到1966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17年间的辉煌成就:a、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的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安任务b、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先后开展了禁烟、禁毒、封闭妓院、改造妓女、收容改造乞丐、取缔反动会道门和打击封建把头等活动)c、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整个运动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3年6月结束)d、改造大量战争罪犯(公安机关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把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伪满战2犯、伪蒙疆战犯改造过来,取得了巨大成功。经过改造的日本战犯全部遣送回国。从1959年开始,对国民党战犯、伪满战犯分批特赦,到1975年全部特赦释放,到1982年,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军政特人员全部宽大释放。)e、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2)十年“文化大革命”间的公安机关(3)新时期的公安事业公安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迅速转移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实现了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二、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这一属性表明:(1)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2)公安机关在国家政权中占据重要的地位(3)公安机关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二)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1)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行政机关治安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2)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3)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三、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公安机关的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所应起的效能与作用。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具体内容包括:从专政的目的来说,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从专政的对象来看,是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行打击;从专政的手段来说,是打击、制裁、改造与监督并用(二)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公安机关民主职能的内容包括:1、保障人民充分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2、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享受正常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3、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4、依靠人民群众搞好公安工作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1、区别(1)对象不同。专政的对象是敌人,而民主的对象是人民(2)方法不同。对敌人使用专政手段,而对人民实行民主的方法2、联系公安机关专政职能是民主职能的基本保障,民主职能是专政职能的社会基础四、公安机关的宗旨(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宗旨(二)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三)公安机关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安机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做到:1、牢固树立宗旨意识2、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3、认真履行职责4、提高服务质量5、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二章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一、公安机关的任务1、概念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3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承担的工作内容2、分类a、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b、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c、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3、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就是要保卫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保卫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的内容:a、积极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b、及时发现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c、坚决打击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内容a、积极防范和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b、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c、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d、依法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创造良好社会环境(3)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4)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二、公安机关的职责(一)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法律性,即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国家法律和法规所确认的。政治性,即公安机关的职责体现国家政权的根本属性。行政性,即公安机关职责反映了国家行政管理的部分职能。有限性,即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有范围的,超过范围,就是越权。责任性,即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如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将受到纪律乃至法律的追究。(二)公安机关的政治和社会责任第十二次全国公安会议(以下简称”十二公”)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在新世纪、新阶段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证人们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三大任务)这三大责任把党和国家及人民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公安机关的职责,作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赋予了公安工作的新内涵,明确了公安机关肩负的崇高责任。(三)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根据《人民警察法》第6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4(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人民警察法》第6条对人民警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列举了14项职责。但是考虑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出现许多新的问题,所以又加了一个概括性条款,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这里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其中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颁布或者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人民警察法》还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应当履行职责。这一规定一方面指出人民警察在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形时,即使在非工作时间,也必须履行职责,不得借口不在工作时间而逃避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确认了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对紧急情形履行职责的合法性。此外,《人民警察法》还规定了公安机关在救护、扶助、调解等公益方面的责任义务。要求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四)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1、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治安警察的职责:(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2)处理治安案件(3)管理特种行业(主要对旅店业、刻字业、印刷业、旧物收购寄卖业等行业)(4)查禁违禁物品(5)预防犯罪(6)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7)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事故(8)进行治安巡逻(9)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2、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户籍警察的职责:执行户口管理制度,做好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3、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刑事警察包括刑事侦查人员和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法医、化验员、鉴定员、警犬训练员等。刑事警察的职责(1)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2)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3)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刑事警察包括:(1)刑事侦查人员(2)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的法医、化验员、鉴定员、警犬训练员4、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交通警察的职责(1)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2)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3)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4)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5、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
本文标题:公安基础知识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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