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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家特色小镇审批标准(附评分细则)如何才能入选国家特色小镇?特色小镇的评选标准是什么?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带着这些问题,全程参与本次《国家特色小镇认定标准》制定的专家,为大家做深入解读。一、特色小镇认定标准特点1、以评“特色”为主,评“优秀”为辅以往的小城镇系列评选以“评优秀”为主,例如全国重点镇,标准制定的基本思路是依据其优秀水平设定不同的评分等级。而特色本身是一个多样化的名词,不同的镇有自身不同的特色,如何用一个标准体系评判不同镇的不同特色是本次标准制定的难点。本次标准制定,是在“优秀”的基础之上,挖掘其“特色”因素。因此,本次标准制定将评价指标分为“特色性指标”和“一般性指标”。指标反映小城镇的特色,给予较高的权重;一般性指标反映小城镇基本水平,给予较低的权重。做到以评“特色”为主,评“优秀”为辅。2、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小城镇的特色可简单概括为产业特色、风貌特色、文化特色、体制活力等,这些特色选项的呈现以定性描述居多。但是,完全的定性描述会导致标准评判的弹性过大,降低标准的科学与严谨性。而少量且必要的定量指标客观严谨,虽然使评审增加了一定的复杂性,但能够保证标准的科学与严密。所以,本次标准的制定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在选择定量指标时首先尽量精简定量指标的数量,同时尽量使定量指标简单化增强可评性。二、特色小镇分项指标解读根据《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此次特色小镇认定对象原则上是建制镇,特色小镇要有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灵活的体制机制。在此基础上,构建五大核心特色指标。1、产业发展(25分)小城镇的产业特色首先表现在产业定位与发展特色上,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业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现有产业是否是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或者新培育的战略新兴产业。产业知名度影响力有多强;产业是否有规模优势。其中产业规模优势为定量指标。特色产业还应该具有产业带动作用以及较好的产业发展创新环境。产业带动作用分农村劳动力带动、农业带动、农民收入带动等三个方面,分别用农村就业人口占本镇就业总人口比例、城乡居民收入比等定量数据表征。产业发展环境采用产业投资环境与产业吸引高端人才能力两个指标表示,具体指标分别用产业投资额增速和龙头企业大专以上学历就业人数增速两个定量指标来表征。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是小城镇的核心特色,因此,在百分制的评分体系中,对此给予25分的权重。2、美丽宜居(25分)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是对小城镇风貌与建设特色的要求。首先是对城镇风貌特色的要求,依据研究,将城镇风貌分为整体格局与空间布局、道路路网、街巷风貌、建筑风貌、住区环境等5个指标,全方位评价小城镇风貌特色。其次,标准对镇区环境(公园绿地、环境卫生)以及镇域内美丽乡村建设两大项提出了相关考核要求。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是特色小镇的核心载体,对此给予25分的评分权重。3、文化传承(10分)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关乎小镇文化积淀的存续与发扬。因此,标准从文化传承和文化传播两个维度考察小镇的文化传承情况。由于不是所有的小城镇都有很强的历史文化积淀,加强对缺乏历史文化积淀的小镇在文化传播维度的审查。此项指标的权重为10分。4、服务便捷(20分)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是特色小镇的基本要求。小城镇设施服务的标准较为成熟,依据以往经验,标准从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三大方面考核小镇的设施服务便捷性。同时,注重对现代服务设施的评审,包括WIFI覆盖,高等级商业设施设置等指标。此大类是特色小镇的硬性要求,给予20分的评分权重。5、体制机制(20分)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是特色小镇最后一个重要特征。首先,小镇发展的理念模式是否有创新。发展是否具有产镇融合、镇村融合、文旅融合等先进发展理念;发展是否严格遵循市场主体规律等是考察的重点;其次,规划建设管理是否有创新,规划编制是否实现多规合一;最后,省、市、县对特色小镇的发展是否有决心,支持政策是否有创新。此大类是考核特色小镇创新发展的要求,给予20分的评分权重。
本文标题:『解读』国家特色小镇审批标准(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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