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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对化工公司化工生产过程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先发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该工程的主要危险因素分为以下15类: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灼烫、7)火灾、8)高处坠落、9)坍塌、10)锅炉爆炸、11)容器爆炸、12)其他爆炸(化学性爆炸:混合气体爆炸和粉尘爆炸)、13)中毒和窒息、14)淹溺、15)其他伤害等。1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该项目的现场检修,进行装卸、搬运作业时,有可能因作业人员大意或操作失误而导致砸伤或压伤人体,造成物体打击事故。高处落物也可造成物体打击事故。该公司易造成物体打击的具体情况如下:1)生产过程中高处的设备和部件松动坠落;高处作业时工具坠落;违规向上扔工具;保险粉仓库装卸台、仓库内的桶装原料滚落。2)生产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投料取样操作不慎,高处的设备和部件、物料坠落。3)检修、维修和施工过程中高处走也较多,临时用电设备、切割、焊接作业多容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4)高处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思想麻痹等。根据上述分析物体打击危险因素主要分布场所为:仓库、煤场、渣场、保险粉生产车间、甲醇罐区、其他罐区、仓库的装卸台、机修车间等。2车辆伤害厂外车辆进入厂区,厂内车辆(如叉车、机动车辆)在厂区作业时,因厂区内作业环境复杂、可变的因素多等原因,有发生车辆伤害的危险,车辆伤害可能导致建构筑物的毁坏和相关操作人员、周边作业人员受伤、死亡。该公司的成品运输和大部分原材料运输主要采用车辆运输,频繁的物料运输进出增加了车辆伤害的可能性;仓库的装卸、存储,设备、物料运输以及员工的上下班接送等,需要经常使用车辆,若厂内道路、车辆管理、车辆状况、驾驶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该公司生产的产品都是由车辆运输出厂,设有各种产品均设有装车台区,原料除煤和烧碱溶液为船运外,其余原料均为汽车运输入厂,这一区域车辆伤害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在厂区行驶车辆的区域,由于车辆行驶速度过快、路况缺陷、车况不好、司机违章操作、作业环境差、安全规章不全或视线不清等主客观因素,都可能导致车辆伤害事故。车辆伤害事故发生的场所主要为厂区的原材料、产品的装卸场所,厂内运输道路等。3机械伤害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等伤害,该项目的泵等转动机械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如果缺少应有的防护装置或防护不当,有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机械伤害;同时,如果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误操作或意外发生也都可能造成对人体的伤害;而各种设备的维修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机械伤害的事故。主要为以下原因:(1)机泵的动力传递通过皮带传动,皮带轮的速度很快,而且皮带较长,活动的范围较大,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和检修人员检修及试车时存在一定的危险;(2)某些设备的快速摆动部件、啮合部件、挤压部件等,若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有可能伤及操作人员的手、脚、头部及身体其它部位。(3)该项目施工机械较多,如防护设施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对施工人员造成机械伤害。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是有各种运转的机电设备的场所,主要是各个生产车间。4起重伤害该公司热电站和造气车间煤场设置有桥式起重机和单梁电动起重机;空压机房和水煤气压缩机房设置有投料和检修用电动葫芦,保险粉生产车间、仓库有提升物料用的卷扬机;办公楼设置有电梯。这些起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为设备缺陷、维护不到位、未定期检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可能导致发生高处坠落、碰撞、物体打击、挤压弹射伤害等起重伤害事故。厂区内的安装维修等各种临时起重作业可能因钢丝绳断裂、捆绑不牢、操作失误、“三违”现象、起重方案不完善等导致起重伤害事故。起重伤害发生的场所主要为车间、仓库的使用电梯、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和卷扬机的场所,临时起重作业场所。5火灾、爆炸具备一定数量和浓度的可燃物、助燃物以及一定能量的点火源是火灾发生所必须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以下从这三个方面分别加以阐述。(1)可燃物和助燃物该项目生产、储存区域的大多数原料、产品为易燃液体,还有易燃的液化气体,易燃气体(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强氧化剂等有引起燃烧危险。这些危险物质的泄漏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①反应釜、储罐由于碰撞、打击、腐蚀穿孔或设备缺陷、破损而泄漏;②由于生产和储运过程的工艺条件暴露或误操作而泄漏;③设备、管道连接件和管道与设备连接件(如阀门、法兰等)因缺陷或破损而泄漏;④生产设备因温度、压力故障而泄漏;⑤装卸、储运过程因违章操作而泄漏等;⑥易燃液体蒸气因受热超压而从安全附件泄漏;(2)点火源点火源主要有明火、电火花、摩擦或撞击火花、静电火花、雷电火花、化学反应热、高温表面等几种形式,该公司主要存在的点火源有:①明火生产现场违规使用火柴、打火机、吸烟等属于明火;设备维护、检修时电、气焊可产生明火;电气线路着火,机动车辆排烟尾气火星。②电火花该项目的配电房、电机、照明等设备若选型不当,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设施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接地措施缺陷,或发生故障、误操作、机械碰撞可产生电气火花、电弧。③摩擦或撞击火花生产(运输、取样等)及维修过程中的机械撞击、构件之间的摩擦等可产生火花。④静电火花可燃液体在输送过程中会因摩擦产生静电,如果防静电措施不符合要求,会在设备、管道上积聚静电荷,形成电位差而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员工未穿戴防静电服上岗操作也可产生静电火花。⑤雷电火花生产装置区、储罐、仓库等建构筑物如防雷设施不健全,或防雷设施平时缺乏维护,可能会因接地系统损坏或接地电阻值升高,在雷雨天因落雷击中库房或设备,产生雷电火花,引起雷击危险。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主要为厂区的主要生产、储存装置等。1)生产车间火灾、爆炸辨识分析原料中的甲醇、环氧乙烷、保险粉、氨气及硫磺等都是易燃、可燃物,其气体或蒸气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环氧乙烷储存要求较高,高温、撞击等可导致其自身发生爆炸。煤粉、保险粉的粉尘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点火源可发生粉尘爆炸事故。2)储存中的火灾、爆炸辨识分析该公司储存场所主是保险粉甲类仓库和各种液体储罐,甲类仓库储存大量保险粉,若保险粉泄漏或密闭不良,如遇水、遇火花或高温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此外,甲类仓库储量较大,如未及时发现泄漏现象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易燃液体泄漏是严重威胁储罐安全的主要祸根。在仓库造成泄漏的原因来自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包装物的质量缺陷、及其他因素的影响。(1)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错误操作、错误指挥、违章作业及思想麻痹、疏忽大意等。如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单独操作,由于技术不熟练可能因误操作造成事故;人员仓库桶装物品搬用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搬运时在地上滚动等。减少或避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造成的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是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与安全管理。(2)包装物的质量缺陷或故障该公司使用的包装物大部分为铁桶,铁桶的质量缺陷可能产生于设计、选材、制造及使用过程各个阶段。(3)保险粉仓库门口防雨措施不完善,漏水或在风雨中雨水流进库房。(4)甲醇、环氧乙烷等罐体、管道泄漏,遇点火源造成火灾。环氧乙烷遇撞击、高温等可能发生爆炸。3)电气火灾电气线路发生火灾,主要是线路的短路、超负荷运行以及导线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和电弧或引起导线过热所造成。(1)短路: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相线与相线或零线在某一点相碰,引起电流突然大量增加的现象。短路分相间短路和对地短路两种:即相线与相线相碰称为相间短路;相线与零线、接地导体、大地直接相碰,称为对地短路。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时,短路电流突然增大,在极短的时间内的发热量也很大,不仅能使绝缘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引起附近的易燃、可燃物质燃烧,造成火灾。(2)过负荷电气线路中允许连续通过而不致于使电线过热的电流量,称为电线的安全载流量或安全电流。如电流中流过的电流量超过了安全电流量,就叫电线过负荷。一般电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当线路过负荷时,电线的温度超过这个温度值,会使电线的绝缘层加速老化,甚至变质损坏引起短路着火事故。(3)接触电阻过大导体连接时,在接触面上形成的电阻称为接触电阻。接头处理良好,则接触电阻小;若接头接触不良或其他原因,则产生接点电阻过大,称为接触电阻过大。接触电阻过大时,会产生极大的热量,可以使金属变色甚至熔化,并能引起绝缘材料、可燃物质及积落的可燃灰尘燃烧。(4)电气线路产生的电火花和电弧电火花是电极间放电的结果。电弧是由大量密集电火花所构成的。电弧温度可达3000度以上,电火花和电弧容易引起可燃物质燃烧。(5)漏电:导线绝缘或支架材料的绝缘能力不佳,以致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大地间,有微量的电流通过,称为漏电。所谓走电、跑电就是一种严重的漏电现象。漏电的主要原因与危害:漏电会使局部物体带电而造成人身触电,严重时,漏电火花和产生的高温能成为火灾的着火源。6中毒和窒息中成化工公司使用的甲醇、环氧乙烷、硫磺、氨气和产生的二氧化硫等都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对眼睛、皮肤、黏膜都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这些有害物可能引起慢性中毒,短时间内接触高浓度有害物可引起急性中毒。如果厂房、仓库内无通风措施或者通风设施不够、作业人员防护措施不全,则对健康产生威胁,严重时导致中毒。毒物的长期挥发和积聚,还会污染周边环境。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一定值时,可使人员发生窒息伤害事故。中毒窒息发生在厂区内存在有毒有害物、窒息性气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处。7触电1)电击和电伤触电事故的伤害是由电流的能量造成的。触电伤害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引起的可感知的物理效应。主要表现为: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呼吸困难、血压异常、昏迷、心率不齐等,严重时会引起窒息、心室颤动而导致死亡。电击主要分布:配电线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照明线路等,均存在直接接触电击及间接接触电击的可能。电击危险因素的产生原因: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断线碰壳、绝缘老化、绝缘击穿、绝缘损坏、PE线断线等隐患;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联结等),或安全措施失效;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安全措施;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等。电伤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多见于机体外部,往往在肌体表面留下伤痕,如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电气机械伤害等。分布:配电线路、配电柜、开关等。电伤危险因素的产生原因:带负荷拉开裸露的闸刀开关;误操作引起短路;线路短路、开启式熔断器熔断时,炽热的金属微粒飞溅;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等。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如泵、压缩机、起重设备、电动排气扇、照明灯等一切用电设备,若这些设备长时间未检修,电机绝缘材料老化,带电体裸露出来;且这些设备未采取接地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岗位操作人员接触、操作这些设备极易发生触电事故。厂区内电气线路长时间未检修,绝缘材料老化,且未接地或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人员误触易发生触电事故。该公司的设备检修时使用的配电箱及移动式电气设备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等存在电伤、直接接触电击及间接接触电击的可能。在检修作业过程中,如未能对高压电缆进行放电或者验电,就贸然进行检修作业,就有可能被电击的危险;再如在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检修作业过程中没有对正在检修的电气设备或线路挂临时接地线,可能会因突然送电而造成正在检修的作业人员发生电击事故。再者,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因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过分接近带电体而发生电击或电伤事故。此外,无电气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电气作业;从事电气作业无专人进行监护等均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2)雷电危险雷电是由大自然的力量分离和积累的电荷,也是在局部范围内暂时失去
本文标题:化工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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