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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美]达玛斯卡著:《司法和国家权力的多种面孔》,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美]彼得·布劳等著:《现代社会中的科层制》,学林出版社[美]唐·布莱克著:《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法律出版社季卫东著:《法治秩序的建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刘荣军著:《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法律出版社张卫平著:《民事诉讼:关键词展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王亚新著:《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美]杰弗里·C·哈泽德等著,张茂译:《美国民事诉讼法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日]中村英郎著,陈刚译:《新民事诉讼法讲义》,法律出版社[日]棚濑孝雄著,王亚新译:《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美]霍贝尔著,严存生等译:《原始人的法》,法律出版社[美]史蒂文·苏本等著,蔡彦敏等译:《美国民事诉讼法的真谛》,法律出版社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说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指在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或重要的诉讼阶段起着指导作用的准则。1.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对诉讼全过程起指导作用,或者只对某个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2.起着基础性、导向性和抽象性作用我国立法模式:集中规定二、意义1.有利于掌握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正确理解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和各种程序2.有利于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3.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审判案件4.有利于解决民事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第二节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种类一、依据宪法,参照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规定确立的原则(一)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原则(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民事案件的原则(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四)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五)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六)检察监督原则二、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保障和方便。(二)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所谓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所谓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诉讼中的对等原则与同等原则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在当今复杂的国际交往中,只有通过“以限制对限制”的方法,才能达到主权国家之间互相尊重、平等对待的目的。(三)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完整内容: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只要有调解可能的,应当尽量用调解方式结案;第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必须遵守自愿原则与合法原则;第三,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而不能久调不决。(四)辩论原则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二,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第三,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不同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原则:首先,两者赖以建立的基础不同;其次,两者辩论的内容和范围不同;第三,民事诉讼中的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使双方当事人互换诉讼地位;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则始终处于受审的地位,不能对公诉人提出反诉,更不存在与公诉人互换诉讼地位的问题。(五)处分原则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由支配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其一,处分权的享有者只限于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不享有处分权;其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对象包括处分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贯彻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主要体现在:第一,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直接关系着民事诉讼程序能否开始;第二,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对于诉讼程序的发展和终结有着重要影响;第三,审判保护的范围和方法,一般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六)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第二,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第三,受损害者尚未起诉。第三节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一、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概说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操作规程。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基本原则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而基本制度却是一整套系统的规范体系,有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其次,基本原则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具有宏观指导性,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均应遵守;而基本制度则主要规范法院的审判行为。第三,基本原则较为灵活,伸缩余地较大,其运用的程度往往不易把握和评价;而基本制度则属于硬性规定,比较容易把握、操作和评价。二、合议制度合议制度(简称合议制),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合议制度的组织形式为合议庭。合议制度包括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职能和合议庭的活动原则三个方面的内容。合议庭的组成因审级和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同: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第二,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第三,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第四,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但不论上述哪种组成形式,合议庭的人数都必须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并且要由其中一人担任审判长,主持审判活动。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合议庭的职能是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但合议庭应当接受审判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并执行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成员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合议庭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审判员+陪审员审判员审判员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一审按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二审或上级法院提审按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三、回避制度回避的概念和条件回避制度的概念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退出对某一具体案件的审理或诉讼活动的制度适用的范围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的条件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回避的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回避的程序自行回避:在知晓回避原因后自动提出回避申请回避: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开始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回避的申请应当说明理由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决定权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第二审发现应回避的人员未回避的,经核查属实,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院3日内决定是否回避;申请人不服可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四、公开审判制度(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和意义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合议庭评议案件外,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制度。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首先,它将案件的审判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从而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其次,它对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一定约束作用,可以促使他们在公众监督之下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保证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第三,它可以使旁听群众受到很好的法制教育,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从而有利于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稳定。(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和贯彻要求公开审判制度包括三项内容:第一,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二,开庭时允许群众旁听和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第三,公开宣告判决。贯彻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应当注意:首先,要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其次,要严格遵守公开审判的法定程序,全面贯彻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各项内容;第三,要认真做好公开审判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公开审判摆样子,走形式。(三)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规定公开审判制度不是绝对的,也有不公开审理的例外情况。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第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第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第三,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否允许由法院决定。第四,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论是否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都必须公开宣告五、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就宣告终结的制度。两审终审制度的内容一个民事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有权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其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即为终审判决、裁定依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上诉人民法院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即设四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难易划分审级管辖。人民法院组织体系简图:我国历史上的审级制度中华民国时期三审终审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1954年开始(1954年的法院组织法正式确立,1982年和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将此规定为基本制度。)两审终审制度美国联邦法院三级三审制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德国地方法院、地区法院和州高等法院法国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英国四级三审制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法院和上议院日本简易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世界主要国家审级制度比较辛普森案陪审团的组成对判决结果的影响刑事案件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组成的陪审团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民事案件陪审团中有9名白人,没有一名黑人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辛普森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万美元。5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森支付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费。克林顿总统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家都应遵守之,保持冷静。他在两天以后也警告说,辛普森被判无罪可能会造成新的种族分裂。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1.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哪一项不是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调解原则;C.辩论原则;D.以事实
本文标题: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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