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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度管理制度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是电网的最高调度指挥机构,在调管范围内行使调度权。•电网直接调管的任何设备,未获电网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各省调、发电厂、变电站值班人员均不得自行操作;当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可按厂站规程先行处理,但事后应立即报告网调值班调度员。•发供电单位的领导人发布的指令,如涉及网调的权限,必须取得网调值班调度员的许可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已有规定者除外。•电网经营企业主管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示,应通过其调度机构负责人转达给值班调度员。非调度机构负责人,不得直接要求值班调度员发布任何调度指令。2调度管理制度(2)•越级调度:在紧急情况下,为了防止系统瓦解或事故扩大,网调值班调度员有权越级调度有关厂站的设备,但事后应尽快通知相应的调度机构。•结合《全国互联电网调度规程》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指派调度”适用范围;同时为防范严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网调无法正常履行调度职能,提出设置网调备用调度室,并对备用调度室的指定、人员培训和设施配备等方面给出了原则要求。3调度管理制度(3)•为使调度业务联系更加规范顺畅,规定了调度系统值班人员上岗前培训、考核、批准等有关程序。其中网调直调发电厂值长(或有资格接受调度指令的值班人员)应经网调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对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者,网调有权组织调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4调度管理范围划分原则网调调管的设备•直接调管对主网安全稳定运行影响较大的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和变电站的相关设备;间接调管各省(区)调直调设备中影响主网安全、电量平衡、网络传输能力的相关设备。•直接调度对全网调频调峰、安全稳定影响较大的骨干发电厂。•负责对网内所有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扩、改)建设备按照上条确定的原则进行调管范围划分。•电网二次系统与相应的一次系统一并调整。5设备检修管理•主要修改内容: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发电厂机组检修按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取代原有的大修、小修和临修等概念。•同时结合近年在检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对检修申请的批复和检修时间做了详细规定。检修申请的批复和检修时间的规定•如需要网调调管设备停止运行进行配合时,相关省调或厂站值(班)长必须在设备检修申请的同时,向网调报送具体的检修工作方案。6设备检修管理(2)•要求网调调管范围内的设备停电时,其停电计划和申请手续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统一向网调办理。•开工检修的设备因故不能按期完工,必须在原批准的计划检修工期未过半前办理改期申请手续,如果计划检修工期只有一日(包括每天都要恢复送电的检修),只允许由于气候突然变化,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不能继续进行计划检修者。临修设备不允许改期。•严禁未经办理申请、未获批准、未经允许开工而私自在已停电的设备上进行工作。在网调调管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时,均须按正常手续办理申请。•申请检修的单位,凡设备在恢复送电时有核相、冲击合闸、带负荷检验和做与系统有关的试验等要求的,在申请检修的同时,需报出试验方案或要求,该方案或要求必须在试验前七天提出。7电网稳定管理•电网稳定分析按照“统一计算程序、统一计算标准、统一计算参数、统一计算模型”的原则,依照调管范围分级负责进行。•网调和各省调应分别编制所调管电网的稳定运行规程。省调应将对主网安全运行有影响的运行方式报网调批准。稳定运行规程一般两年修订一次,遇有电网结构或电网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或做专题研究。•各级电网经营企业及其调度机构应制定本网黑启动调度操作方案,并根据电网发展适时修订。8系统频率的监视与控制•所有并网发电机组均应参与系统一次调频,其性能、参数整定必须满足行业标准以及西北电网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网、省调分别负责调管范围内发电机组一次调频功能的试验、监督和考核工作。未经网调同意,严禁将网调直(间)调发电机组一次调频特性更改或退出。•一次调频是指通过原动机调速控制系统来自动调节发电机组转速和出力,以使驱动转矩随系统频率而变动,从而对频率变化产生快速阻尼作用,是并网机组必须具备的功能。9系统频率的监视与控制(2)发电机组一次调频基本性能指标要求•死区:水电机组人工死区控制在±0.05Hz内。•转速不等率(或水电机组永态转差率):水电机组永态转差率不大于3%•最大负荷限幅:为确保一次调频投入后机组的安全运行,暂定一次调频的最大负荷按机组额定出力的6%进行限幅。10系统频率的监视与控制(3)•调速系统迟缓率(或水电调速器转速死区):•水电机组调速器转速死区小于0.04%•投用范围:机组核定的出力范围。•响应行为:当电网频率变化达到一次调频动作值到机组负荷开始变化所需的时间为一次调频负荷响应滞后时间,应小于3秒;当电网频率变化越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时,机组应在15秒内对目标出力完全响应。11系统电压的管理与调整(1)•电网电压和无功电力实行分级管理,无功补偿坚持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西北电网各级调度机构应按调度管理范围,在电网内确定电压控制点和电压监测点;主网电压控制点和电压监测点由网调确定并报国调批准,省网电压控制点和电压监测点分别由各省调确定并报网调批准。•根据西北电网的特点,确定网调调管范围内的主网电压控制点为:网调直接调管发电厂的330kV母线(含刘家峡电厂220kV母线);电压监测点为:网调直接调管发电厂和变电站的330kV母线(含刘家峡电厂220kV母线)。网调按有关规定对直调电厂电压控制点合格率及调整情况进行考核。12系统电压的管理与调整(2)•网调调管发电机组应做进相试验,并使进相能力达到行业标准或西北电网有关要求。•发电机组无功及进相运行原则要求:直调水电厂功率因数应在0.90(滞相)—0.97(进相)之间运行,最大进相能力不得小于60MVar。•发电机的功率因数应能在数分钟内在以上范围内进行调整,且调整的频度不应受到限制。13系统电压的管理与调整(3)•网内额定功率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应通过进相试验确认从50%~100%额定负荷情况下(一般取3~4点),吸收无功功率及对电力系统的调压能力,电厂应根据发电机进相试验绘制指导进相运行的P-Q图,编制相应的进相运行规程,并报送调度机构备案,以此作为发电机进相运行的调度依据,根据电网的需要随时进相运行.•对尚未做进相试验或进相深度未能达到本条原则要求的,有关发电厂应制定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网调间接调管机组的试验由各省调具体负责。14运行备用管理•运行备用是指不受网络限制的剩余发电有功出力,是用以满足随时变化的负荷波动,以及负荷预计的误差、设备的意外停运等所需的额外有功容量。运行备用容量包括负荷备用容量和事故备用容量两部分。•负荷备用容量是指接于母线能够立即利用的机组出力;事故备用容量由在一定时间内能带上负荷的发电备用容量和负荷控制容量(可切除负荷)组成。发电备用容量是指在10分钟内能够全部调出、满足网络约束、且至少持续1小时以上的机组出力。负荷控制容量是指当受电系统容量短缺时可以在30分钟内通过负荷控制系统或拉闸限电等手段切除,满足削峰要求的负荷。•西北电网运行备用由网内所有统调发电厂共同承担,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全网共享,优化配置。15系统低频自动减负荷装置管理•低频自动减负荷装置所切除负荷不应被自动重合闸或备自投装置等再次投入,并应与其它安全自动装置合理配合使用。•全网低频自动减负荷整定切荷量应按年预测最大负荷计算,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校核,然后按预测最大负荷比例分解到各省(区)。•低频自动减负荷装置正常均应投入使用,不得自行退出。若低频自动减负荷装置因故停运,且影响的切荷量达到省网总切荷量5%以上时,所在省调应及时向网调汇报。
本文标题:电网调度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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