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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第四章--农用地分等定级
第四章农用地分等定级理解和掌握农用地分等定级概念、原则、技术方法、工作程序。•教学目的和要求: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因素法和样地法。农用地分等的标准样地体系。•重点:第一节土地经济评价概述一、土地经济评价的概念和类型(一)采用一定的经济可比指标,对土地的投入、产出的经济效果进行评定的过程。土地经济评价与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区别:前者不仅考虑土地固有自然属性的差异,而且着重研究在等量劳动耗费条件下,土地的产出效果;后者则着重研究土地各要素对不同土地利用的适宜程度和限制程度。一、土地经济评价的概念和类型(二)土地经济评价的类型1、单项经济评价单项经济评价是指对某种土地利用类型或方式所进行的专门评价。2、综合经济评价是指对某个地区的多种土地利用类型或方式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它可以在单项经济评价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在综合的自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3、土地的经济等级评定以土地的经济性状如经济生产潜力、预期收入等为依据,将某个地区的土地分为不同的等级,从而为土地利用规划等生产活动服务。4、土地估价又称土地的货币评价。(二)土地经济评价的类型第二节农用地分等定级概述一、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基本概念农用地分等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在自然质量条件、平均土地利用条件、平均土地经济条件下,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农用地等别的过程。一、农用地分等定级的基本概念农用地定级指在行政区(省、县)内,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的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根据地方土地管理和实际情况需要,遵照与委托方要求相一致的原则,既主要考虑定级目的,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农用地级别的过程。二、农用地分等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②科学量化农用地质量及其分布;③提高农用地管理水平;④为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科学核算农用地生产潜力提供依据;⑤为征地制度改革、土地整理、基本农田保护、粮食安全保障等提供科学依据。二、农用地分等的目的和意义2、意义农用地分等工作促进土地管理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并重管理转变的实现,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条件;并通过确定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征地补偿标准,为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三、农用地定级的目的和意义1、目的科学量化区域内农用地质量分布,为土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估价及其他有关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依据。2、意义四、农用地分等定级对象按照国家《农用地分等规程》和《农用地定级规程》,分等及定级的工作对象:县级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暂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第二节农用地分等一、农用地分等的原则和依据(一)农用地分等的原则1、综合分析原则2、主导因素原则3、土地收益差异原则4、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5、可行性原则6、跟踪检验原则(二)农用地分等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农用地分等规程》(3)《农用地分等成果验收手册》(4)《农用地分等成果要求细则》(5)《农用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农用地分等的技术方法1、因素法(1)分等因素指标区的划分指标区的划分原则:A指标区可根据地貌条件、耕作制度等划分,也可根据强限制性因素的区域分异规律划分B在县域范围内,指标区一般不超过10个C在一个指标区内,选定的分等因素要对农用地的质量有明显的影响,一般不超过10个,农用地自然质量分依据所选用的分等因素计算。D按照强限制性因素划分的指标区称作限制区。在限制区内,由于强限制性因素的作用,农用地自然质量分的最高分不能取100分。(2)确定分等因素1、因素法农用地分等因素分为推荐因素和自选因素两类。推荐因素由国家统一确定,分区、分地貌类型给出。自选因素由省级土地主管部门确定,用于分等的自选因素一般不超过3个。农用地分等因素按照以下方法步骤确定:A在推荐因素和自选因素中进行选择,初步确定指标区内的分等因素。B推荐因素是在总结各地农用地分等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技术指导小组确定。C自选因素是在各地方经分析论证后确定,自选因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水文、土壤、地貌、农田基本建设情况。(2)确定分等因素1、因素法(3)编制“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质量分”关系表。1、因素法A按指定作物分别编制。B推荐因素指标与指标分值的关系,可参见《农用地分等规程》,但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指定作物、指标区的情况加以调整。C自选因素指标与指标分值的关系由各地自行确定。D记分规则表的编制应建立在当地试验资料的基础上。如没有,则要采取适当的定性分析方法加以确定。编制的基本要求:1、因素法(4)编制分等因素图。(5)读取分等因素指标分值。(6)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A几何平均法(6)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B加权平均法2、样地法二、农用地分等的技术方法(1)样地适用区的划分划分原则:A在县域范围内每个乡镇布设1个标准样地,地貌条件、耕作制度差异较大的乡镇可以布设多个标准样地,并根据其相似性进行归类。B根据地貌条件、耕作制度或强限制性因素的区域分异规律,参照标准样地的归类结果划分适用区,县域范围内适用区一般不超过10个。C在一个适用区内,选定的分等因素要对农用地的质量有明显影响,一般不超过10个,农用地自然质量分依据所选用的分等因素计算。(2)确定分等因素2、样地法原则与因素法类似2、样地法(3)编制“指定作物-分等属性-自然质量加(减)分”规则表编制基本要求:A按指定作物分别编制B按样地适用区编制C记分规则表的编制应建立在当地试验资料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应采取适当的定性分析方法加以确定。2、样地法(4)编制分等属性图(5)确定分等属性加(减)分值。(6)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采用代数和法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分属性加(减)分值;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一)工作准备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工作准备阶段明确分等区域和范围、工作程序及方法、技术资料和基础图件,并进行人员、经费、进度的安排。根据农用地分等工作的需要准备各种相关表格,可参见国家《农用地分等规程》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二)资料收集整理(1)基本资料A自然条件资料气候:1月平均温度、7月平均气温、≥10C积温、月平均降水量、蒸发量、无霜期、灾害气候等因素;农业气候补充资料:各种作物播种和收获日期;水文:水源类型(地表水、地下水)、水量、保证率、水质土壤:土壤类型、表层土壤有机质含量、表层土壤质地、有效土层厚度、障碍层等地形地貌:地貌类型(山地、丘陵、平原等)、坡度、地形部位农田基本建设情况:灌溉条件、排水条件等B土地利用条件资料标准耕作制度中指定作物的面积、单产、总产的统计资料,土地利用条件样点基本情况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技术实验资料等C土地经济条件资料包括人均耕地、单位面积平均资金投入、单位面积平均纯收益、农民人均收入等D其他资料包括农业区划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变更资料、农业统计资料等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二)资料收集整理(1)基本资料(2)图件资料A土地利用现状图县级农用地分等所需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为1:1万至1:10万B土壤图、土壤有机质分布图、土壤pH分布图C地形图D土地利用规划图E其他图件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二)资料收集整理(3)土地资源调查数字化成果资料和规划数据库等资料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2、资料核实与整理(二)资料收集整理核实时要求数据来源可靠、计量单位统一,对不符合实际的数据或个别异常值,应校正或剔除。(1)现有资料数据要根据性质、来源和初步分区,统一编码、分类;(2)对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的资料应做好记录,以便进行外业补充调查;(3)现有资料数据要妥善保管,在分等工作结束后编制成基础资料汇编,存入档案。(三)外业补充调查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1、农用地自然质量影响因素状况调查(1)调查范围与对象调查范围:被列入农用地分等工作范围,但现有资料不能满足分等工作要求的区域和需要对资料进行准确性校核的区域。调查对象:因素法所称的农用因素或样地法中所称的农用地分等属性。(2)调查方案设计校核调查的路线应穿越所有有疑问的分等区域,补充调查的路线应穿越所有需要补充资料的分等区域。在选定的路线上,随机设置调查样点,在因素特征变异明显的地带应加密布点。2、农用地利用状况与农用地经济状况调查(三)外业补充调查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1)调查内容调查计算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所需资料。(2)产出数据调查A.以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采用实测、评估和历史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B.按标准耕作制度中所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实际投入量计算,以单位面积投入量表示(三)外业补充调查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2、农用地利用状况与农用地经济状况调查(3)投入数据调查A.以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采用实测、评估和历史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B.按标准耕作制度中所确定的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实际投入量计算,以单位面积投入量表示C.物质投入包括种子、化肥、农药、水电、农机具等,根据国家市场指导价计算,农家肥按当地平均价格计算D.活劳动收入包括各生产环节的劳动力投入和必要的农田维护劳动力投入,按当地平均劳动力价格计算(4)精度要求农用地利用状况与农用地经营状况调查选取的样点应具有代表性,以村为单位进行,具体精度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农用地分等规程的要求进行确定。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四)确定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指定作物标准耕作制度:是指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水平、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下,有利于生产或最大限度地发挥当地土地生产潜力、未来仍有较大发展前景、不造成生态破坏、能够满足社会需要,并已为(或将为)当地普遍采纳的农作方式。主要指种植制度。基准作物:是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指全国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玉米、水稻,按照不同区域生长季节的不同,进一步区分的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和晚稻等7种粮食作物。开展农用地分等工作的省级实施机构负责从中选择1种作为本行政区的基准作物。指定作物:指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四)确定标准耕作制度、基准作物、指定作物(五)属性数据录入及其与图形数据链接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将农用地分等相关属性数库进行录入,并将其与农用地分等数字格式的图形数据进行链接形成数据库。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六)分等单元划分1、划分要求(1)单元之间的土地特征差异明显,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划为同一单元;山脉走向两侧水热分配有明显差异的不划分为同一单元;地下水、土壤条件、盐碱度等分等因素指标有明显差异的不划分为同一单元。(2)单元内部的土地特征相似,土地分等单元边界不跨越分等因素指标区,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和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3)单元边界不跨越地块边界。(4)单元边界应采用地貌走向线,如河流、沟渠、道路、堤坝等线状地物或有明显标志的权属界限。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六)分等单元划分2、划分方法A叠置法B地块法C网格法D多边形法(七)采用因素法或样地法进行自然质量分的计算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八)参数计算1、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atj)见国家《农用地分等规程》,在农用地有灌溉条件时查找光温生产潜力指数,在无灌溉条件时查找气候生产潜力指数。对于气候、地形变化较大的县市,应根据插值修正表进行插值计算,采用一个以上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2、产量比系数(j)j=Bj/Aj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八)参数计算3、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八)参数计算(九)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的初步划分三、农用地分等的工作程序根据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采用等间距法来进行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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