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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北京市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外墙、房屋改造工程施工谈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日期:年月日一、总则1.鉴于北京市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拟建北京市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外墙、房屋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二、资格预审申请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或联合体。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10.如果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的标段,投标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指明申请的标段,并单独为申请的每个标段分别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按附表9和附表10的要求)。11.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1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件2约定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和至少70%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2)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四、联合体15.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15.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格预审文件;15.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除非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已附有相应的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15.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均须包括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15.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16.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17.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18.联合体各方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联合体的名义统一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允许任何一个联合体成员就本工程独立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如果施工企业能够独立通过资格预审,鼓励施工企业独立参加资格预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将被视为资格预审当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20.资格预审合格后,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变化将不被允许:20.1严重影响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20.2有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新成员的;2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的;20.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项目利益的其他情况。21.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成员,不得另行加入其他联合体就本工程进行投标。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组成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被接受。22.以合格的分包人身份分包本工程某一具体项目为基础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施工企业,在改变其所列明的分包人身份或分包工程范围前,须获得招标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其资格预审结果将自动失效。23.投标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招标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保证和理解。五、利益冲突2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2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24.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24.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六、申请书的提交2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2005年6月21日11时00分前送达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九号鑫泰大厦二层B区采购中心服务厅),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26.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2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内还包括下列资质证明文件:28.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28.2投标申请人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28.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28.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8.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30.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八、通知与确认3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一次性投标。如果该投标申请人同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包括该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32.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3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3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3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33.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2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3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3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3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九、附件3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37.《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附加合格条件的项目和合格条件的内容,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招标人可就下列方面设立附加合格条件:37.1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37.2专业工程施工资质;37.3环境保护要求;37.4同类工程施工经历;37.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7.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38.《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详细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有效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年审)2资质等级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同等资质等级3财务状况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和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AA级资信评估证书4流动资金有合同总价50%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5固定资产不少于100万元6净资产总值不小于在建工程未完合同额与本工程合同总价之和的%7履约情况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8分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9101112附件2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附加合格条件项目附加合格条件内容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名录及相应证明附件3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北京市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昌平区德外西三旗桥北路西)2.地质与地貌3.气候与水文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二、工程描述1.综述: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位于昌平区德外西三旗桥北路西,建于1995年,砖混结构,教学楼西侧为三层,北侧为三层,局部四层,形状为L型,总建筑面积2200㎡。2.土建工程3.安装工程4.标段划分5.建设工期6.设计标准、规范简介(附主要技术指标表)7.各标段主要工程数量(列出初步工程量清单)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资格预审申请书二、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4.财务状况表5.联合体情况6.类似工程经验7.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9.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10.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11.现场组织机构情况12.拟分包企业情况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其他资料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项目名称标段号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2.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2.2投标申请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联系人1:电话:联系人2:电话: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5.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6.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及其他资源投入)和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
本文标题: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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