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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番禺区石壁中学校区教学大楼北区工程电气、给排水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的依据:1、《监理规划》;2、建设监理委托合同;3、工程设计有关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供电合同、供水合同及排水协议、施工图纸及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3、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4、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等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等。二、工程概况及监理服务质量目标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壁中学校区教学大楼北区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壁中学内工程项目组成:本工程为一幢建筑,面积为9323M2。电气工程内容主要有:1、室内照明系统;2、建筑物防雷系统。给排水工程内容主要有:1、室内给水系统;2、室内排水系统;3、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弱电系统主要为火灾报警系统。2、监理服务质量目标:以优质有效的监理服务,实现监理合同的全部承诺,业主对我公司的监理工作满意。3、监理控制目标:监理工作三大控制目标(工期目标、质量等级、投资目标)以业主和水电施工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为基准。三、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施工阶段是项目质量的形成阶段,项目的质量优劣2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单项)质量控制的重点控制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就是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来确定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1、质量的事前控制(1)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检验,隐蔽工程有验收记录,质量有自检、专检,变更有通知,事故有报告,验收交工有资料,持证上岗分工负责。(2)根据工程特点,选择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要部位作为质量控制点,事前分析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的隐患,提出相应对策进行质量预控,详见附后表一、表三内容。(3)熟悉设计施工图纸,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听取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和其他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提出出施工单位必须引起注意的环节和部位,协助施工单位对图纸中交代不清楚的地方、以及图纸中的错、漏、碰、缺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并要求尽快进行修改和变更,能当场解决的请设计人员在会上确认,作为施工图纸的一部份。(4)监理人员还应检查:本工程的供电、供水合同或供水意向,核对供电位置是否与图纸一致,核对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雨水接管位置和标高是否与图纸相符。(5)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高程水准点,以及给排水接管标高和位置,并进行复核。(6)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单位的资质在投标阶段已经进行了审查,开工前应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对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应审核其资质,尤其是审核防雷、消防、电梯安装资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7)对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电线电缆、配电箱、照明灯具、给排水管道材料、设备,在进场时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安装设备3报验单》、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向查明原因,并要求施工单位补做检验;对电线电缆、断路器、塑料线槽、小于DN25以下的闸阀、PVC给排水管道等应现场取样试验复核,未经检验的材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2)工程中所有各种设备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并应检查厂家的生产许可证。3)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4)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应有海关检验单。5)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按相应拄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6)对所有材料的有关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均应符合有关的国标、部标或厂标规定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应作出相应的解释和处理。(8)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1)施工机械进场前,施工单位必须填报《进场设备报验单》凡直接涉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管道绞丝机、电锤、电焊设备等,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采用.2)要求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进行操作,特殊机械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对于特殊机械严禁无证上岗操作。3)对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应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2)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重点分部(项)工程及重要环节的质量预控措施。(10)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1)主动向建设局质监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监的具体方法,争取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42)审核施工单位有关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3)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和方法。4)考察施工单位试验室或外委试验室的资质。5)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11)把好开工关。监理工程师在对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认为可行后方可发布开工令。2、质量的事中控制(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应明确质量控制要点,合理选择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参与解决各专业之间,在标高、位置上相互矛盾(相交、相碰)的问题。(2)工序交接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同意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这样一环扣一环,环环不放松.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就能得到有力的保障。(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坚持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防止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的重要措施。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初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有必要时通知质监站派人参加)检查验收。对监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在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处理,处理后还需监理人员(必要时要求设计人员参加)复核。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得隐蔽。(4)工程隐蔽前,电气线路要进行绝缘电阻检测,防雷接地电阻要进行测试,给水管道要进行试压验收,排水管道要进行闭水试验或通水试验。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通知并会同现场监理人员一起检查验收,在试验过程中,严格按照“GB50303-2002、GB50242-2002”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5)成品保护质量检查对已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否5则会造成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影响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对成品或半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对成品或半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6)工程变更的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见图一。NYYY图一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申请》(QR-4.9C-0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投资、进度方面进行审查重大问题认可前需请示总监,并征得业主的同意交回承包商与设计单位办理洽商,并通知承包商进行费用和工期估算设计单位审查认可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核定费用和工期变更,上报业主认可后,签发《变更指令》(QR-4.9C-04)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6由业主原因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处理流程见图二。变更指令NY图二(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当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积极主动与施工单位配合,及时组织调查,认真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明确质量事故的性质,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事故是否要作处理。对确定要作处理的质量事专业监理工程师从质量、投资、进度方面进行审查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通知承包商进行费用及工期变更估算项目监理组根据合同条款核定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签署《变更指令》(QR-4.9C-04)承包商实施设计变更将核定的费用及工期通知业主重大问题请示总监并取得业主认可业主7故,施工单位应提出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和技术措施,报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设计单位审批。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还应检查事故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是否还留有隐患.(8)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并严格按“治理措施”的要求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进行检查验收。(9)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按监理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在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1)施工中,工程质量出现下降或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而继续作业者。2)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3)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自行封闭、掩盖者。4)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经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就继续作业者;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作业者;6)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7)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自让未同意的分单位进场作业者;8)对需要进行技术资质审查而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作业者;9)凡停工的工程,监理工程师未发布复工令,工程不得复工.(10)质量、技术签证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可有效。(11)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要求。8(12)建立质量监理日记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对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问题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问题的性质、部位,问题发生的原因,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限期整改复验。对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正式向施工单位发出“不合格工作通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处理完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13)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议现场质量协调会议一般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协调会议后应印发会议纪要。(14)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现场监理部每月向业主报告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其他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不定期向业主提出报告.同时驻现场的总监代表还应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公司汇报工程监理质量方面的有关情况3、质量的事后控制(1)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1)分项工程的验收对重要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根据该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按照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验收规范选择检查点数,然后计算出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合格或优良的百分比,最后确定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从而确定能否验收。2)分部工程验收(1)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结论,按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便可得出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2)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单位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资料。(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4)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编目、建档:9(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检,确定达到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后,向监理部申报,由现场监理工程师会同查验,并向业主申报,提请业主组织预验收,同意验收后向政府质监部门申报,由业主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消防工程还应报消防主管部门检查验收,供电工程应报番禺区电力部门检验验收。电气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质量预控措施(表一)序号工程名称可能产生的隐患质量预控措施1、金属线管敷设1、管路弯曲半径不符合标准2、线管弯曲处的弯扁度过大3、跨接地线不牢固或遗漏4、线管入盒、箱不规范5、管口有毛刺6、线管预埋位置不准确7、线管堵塞8、明敷管路间距误差大9、水平或垂直明配线管偏差大10、管路连接方法不正确11、线管与其它管道间距离偏小1、暗配管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GB50303-20022、线管弯扁度不超过管外径的10%3
本文标题:电气、给排水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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