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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2.1城乡规划法概述一、几个概念1、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2、乡村:县城以下的广大地区。3、城乡:包括城市、乡村、集镇和村庄。什么是城乡规划?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城乡规划法广义:包括所有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狭义: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适用范围?对城乡规划区域内的任何人都适用城乡规划的作用?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协调社会各集团利益维护公众利益的机制。了解1、城乡规划法的历史2、我国城乡的现状3、城乡规划法的管理部门(1)国务院: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2)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2.2城乡规划法的制定一、编制阶段:由组织编制的主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单位编制城乡规划草案;二、确定阶段:由有关主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编制完成的规划草案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该规划的决定。制定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原则1、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原则2、先规划后建设原则3、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体现地方特色,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风貌原则4、公众参与原则全国城镇体系的规划制定省域城镇体系的规划制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村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分级编制图不同类型的城乡规划内容、制定和审批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1)内容:统筹安排全国城镇发展和城镇发展布局(宏观性、战略性规划)(2)制定单位: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3)审批单位:国务院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1)内容: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综合性规划)(2)制定单位:由各个省、自治区政府组织编制(3)审批单位:国务院3、城市和镇的总体规划(1)内容:城市、镇的发展格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强制性和非强制性)(2)制定单位:城市人民政府和城镇政府(3)审批单位:分级审批4、乡规划和村庄规划(1)内容:①农业生产用地;②居住、公共设施、道路等用地;③畜禽养殖用地;④环境卫生;⑤防灾减灾设施;⑥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2)制定单位:乡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3)审批单位:上一级人民政府5、控制性详细规划(1)内容:①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区进行地块细化,确定各类用地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②确定规划区内的市政公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和外部道路的联系(2)制定单位:城市或镇人民政府的规划管理部门(3)审批单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6、修建性详细规划(1)内容:涉及内容较细,确定建筑体量、造型,以及建筑之间的空间关系,特别是公共配套设施的布局和交通道路的设计。(2)制定单位:建筑设计单位(3)审批单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编制计划选择编制单位审查规划草案征询公众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报批城乡规划编制过程示意图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城乡规划编制是由规划编制组织机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规划的具体工作,并且编制单位是独立于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单位,从事规划编制的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具体单位,双方需要签订委托编制合同,依照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城乡规划的审批程序各级城乡规划在编制形成后,组织编制单位必须依法将规划草案给予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在各级的审批中,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作用十分重要,各级规划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意见,编制单位修改后,才可连同审查意见、修改意见搞一同上报上级部门审定。城乡规划的修改程序1、修改的准备工作2、修改的条件3、修改的程序4、修改的利益受损问题城乡规划修改的利益受损问题1、根据原规划发放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能会失效2、根据原规划而制定并得到审批的建筑方案、施工图不满足新规划的要求而必须修改的3、根据原规划已经得到实施的建设工程,不满足新规划的要求2.3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法律规范和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对城乡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进行规划审查,并核发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城乡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是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领取的,也只有在领取后建设工程才能开始施工。在乡村,同样是必须领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的主要内容(8大控制):①建筑物使用性质;②建筑容积率③建筑高度④间距⑤建筑退让的控制⑥用地绿化率⑦用地出入口、停车和交通组织⑧基地标高城乡规划法实施的基本原则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2、坚持按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3、坚持公共利益、基础设施优先原则4、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5、坚持节约用地原则6、坚持生态优先原则7、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予以现场审核。竣工验收:政府各个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的综合审查2.4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一、监督体制1、国家监督2、社会监督二、监督形式1、行政监督2、立法监督3、群众监督三、规划管理部门的监管权力和义务1、权力: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联的文件、资料等。2、义务:依法对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违法建设单位违法建设项目违反规划的,一定要坚决制止和拆除,维护规划法的权威。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标题:第2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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