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怀政办发〔2011〕44号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2-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一)确保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体育局、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二)深入开展“阳光体育”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牵头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体育局(三)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教委-3-(四)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五)建立和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六)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区老干部局(七)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协办单位:区体育局-4-(八)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残联协办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九)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牵头单位:区残联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十)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牵头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残联(十一)充分发挥职工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组织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协办单位:区体育局-5-(十二)鼓励区内企业制订针对职工的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十三)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十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十五)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不断挖掘满族体育项目,在本区满族居住区的学校开设民族体育项目课程,广泛开展满族体育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6-协办单位:区教委、区体育局(十六)发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区体育局二、居民体质明显提高(十七)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总工会(十八)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牵头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体育局三、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7-(十九)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怀柔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规划分局、区体育局(二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新建居住区要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协办单位:规划分局、区体育局(二十一)力争2015年前新建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体育中心。各镇乡根据经济实力和实际情况建设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区财政局、规划分局、区体育局、各镇乡政府(二十二)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一批室外健身场地设施,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与建设。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8-(二十三)利用郊野公园、城市绿化带建设一定数量的专项球类活动场地。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二十四)按照市、区、镇乡资金配比规定给予经费保障,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区体育局(二十五)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牵头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体育局(二十六)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协办单位:区体育局-9-(二十七)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二十八)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和奖励资助,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牵头单位:区教委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体育局(二十九)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残联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三十)竞赛活动形成制度,全民运动会每4年举办1次,春季长跑、篮球赛、乒乓球赛、足球赛每年举办1次,中小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2次。-10-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三十一)不断拓展群众体育活动的主题和方式,打造群众体育活动品牌,逐步形成一街道一品、一镇乡一品的格局,推动群众体育大众化,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形成全民支持、参与和享受体育的氛围。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十二)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协办单位:区文化委、区体育局(三十三)举办和打造一批区域品牌赛事,使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公安分局、区卫生局-11-(三十四)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协办单位:区体育局(三十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区卫生局(三十六)各单项体育协会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牵头单位:区体育总会协办单位:各单项体育协会(三十七)组织开展与旅游、文化、商贸相结合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展示活动,推出适合不同人群、地域、季节的体育健身新形式、新方法;加强对广场、公园和节日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引导公众科学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12-协办单位:区文化委、区商委、区旅游局五、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三十八)发挥区、街道、镇乡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区体育总会、各单项体育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社区和行政村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动网络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三十九)统筹各类人群体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区教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老龄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主管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统筹规划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以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不断发展。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教委、区农委、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老龄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四十)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进程,将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健身活动、居民体质测试和健身宣传培训等服务-13-列入《怀柔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中,分计划、分步骤、分批次地推进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区社会办协办单位:区体育局(四十一)加大社区体育工作投入,以街道和居住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街道辖区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龙山街道办事处、泉河街道办事处、区教委(四十二)开展体育工作“六进乡镇”和体育特色村镇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农委(四十三)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包括镇乡综合文化站在内的综-14-合服务设施作用,整合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区农委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四十四)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在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级体育协会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全覆盖。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十五)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教委(四十六)改革培训方式,重视培养指导少数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活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牵头单位:区体育局-15-协办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四十七)对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业务交流,进行表彰奖励。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人保局(四十八)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等的作用,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教委(四十九)与文明办、民政、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五十)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6-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五十一)开展以传播科学健身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区各行政村和社区发放光盘、展板、书籍,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帮助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使群众对科学健身、健康生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五十二)完善怀柔区国民体质测定和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民体质变化情况。以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为龙头,带动街道和有条件的镇乡建立国民体质测试站,开展各类人群体质测试工作。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居民体质测定服务。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局八、全民健身服务业蓬勃发展(五十三)制定政策,扶持大众化营利性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17-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旅游局(五十四)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商委、区文化委、区旅游局(五十五)加快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协办单位:各单项体育协会主题词:体育健身△方案通知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北京市怀柔区人
本文标题:2011年44号(怀柔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5231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