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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201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局党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工作部署,努力工作,锐意创新,破解难题,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局党组赋予的年度各项任务,有力推动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一、2010年工作回顾(一)以服务市场有序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1、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引导房地产市场持续增长。一是投资再创新高,市场持续发展。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9.62亿元,同比增长60.75%,占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21.10%;其中市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0.79亿元,同比增长48.48%,占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50.61%。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45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3.52%。其中市区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69.9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66%,占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37.47%。全市房地产竣工面积292.1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37%。其中市区房地产竣工面积140.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79%,占全市房地产竣工面积48.17%。二是各类商品住宅稳中略升。12月份,我市普通住宅均价3963元/㎡,与上月环比增长0.63%;市区普通住宅均价4568元/㎡,与上月环比增长0.35%。招商局开发区为7535元/㎡,芗城区为4656元/㎡,龙文区为4095元/㎡,龙海市为4974元/㎡,1漳浦县为3148元/㎡,东山县为2731元/㎡,南靖县为3170元/㎡,平和县为2972元/㎡,长泰县为3094元/㎡。我市二手住宅成交均价3126元/㎡,与上月环比增长2.8%;市区二手住宅均价3389元/㎡,与上月环比增长2.45%。三是交易市场总量有所下降,趋于理性。全市二手房买卖成交面积107.6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009%;成交金额34.55亿元,同比增长20.17%。其中市区二手房买卖成交面积31.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4.80%;成交金额10.82亿元,同比下降32.29%。四是办好房展会,促进市场增长。我局紧紧抓住我市首届人居文化节的契机,积极利用这一平台,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先期策划、宣传及组织统筹工作,经过为期3个月的精心筹备,共有23家企业、28个楼盘参展,展会期间各参展楼盘共征集意向客户10774人次,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五是打好城市建设战役,提升发展水平。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实施城市建设战役的相关会议精神,以城市中心区域为核心,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抓手,精心组织部署,加大协调力度,加强督促检查,大干“150天”,积极推进市区50余个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完成投资突破60亿元,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冠成国际项目今年已累计完成计划投资2.87亿元,约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44%。超额完成形象进度。明发商业广场项目今年已累计完成计划投资约5亿元,按计划完成形象进度。并促进香江新城、万嘉世贸广场等一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2督促信和天域、融都新界等五个未动工项目开工建设并加快进度,使我市城市建设战役房地产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六是我局审批窗口坚持“手续从简、时效从速、服务从优”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一条龙服务,必要的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双休日办公等措施,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快了商品房预售、资质办证、发证速度,截止年底共受理审批项目268件,办结268件,办结率100%。其中商品房预售131件,房地产企业资质办证44件,企业资质变更58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办证32件,城市房屋拆迁许可3件。审批窗口被行政服务中心授予红旗窗口一次,获得服务单位赠送的锦旗11面,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对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2、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2010年初,我局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围绕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违法预售、隐瞒房源、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代理期房转让,发布期房转让信息等内容进行检查,对存在不规范问题的5家企业,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按期完成;及时制定了商品住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的统一内容和格式,对未按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暂缓审批其预售许可。使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同时营造了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了我市3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进行清理,共向市区2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已批准预售商品房项目清理情况表,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25家企业中的13家进行了抽查。通过此次清理检查,有效地维护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已批准预售商品房上市供应,提高商品房房源信息透明度。其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通知》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采取听汇报和实地检查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对销售信息存在不规范的“福海阳光”等5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落实,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4起,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1起,罚款2.68万元,建立预售许可审批后的监管制度,对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的变动幅度进行限制,严格落实预售价格变动幅度原则上不超过±5%。继续在我市开展了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检查。从抓中介机构登记备案、中介人员持证上岗、中介合同文本规范、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入手,有效规范了中介机构服务行为,促进了房地产中介市场的透明、健康发展,保护了房地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截止2010年底,我局已出具不符合备案证明127份,市区已有2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我局备案。(二)以服务民生为目标,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1、认真规划、完善制度,扩大保障范围。4一是市区和各县(市)均编制了《2010-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各年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将住房建设用地分解落实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二是在继续做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就业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年初,组织人员深入调研,起草了《漳州市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购销售细则》的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漳州市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购销售细则》提交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同意后于2010年6月4日起实施。该《细则》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在市区新就业的大专毕业以上(含大专)的个人在具备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家庭低收入标准且无房和2008年7月1日起,引进人才进入市区工作的个人在具备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无房的条件都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扩大保障范围,将规划区内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满1年以上(原为3年)、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原为2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无房户予以优先保障。2、打好“民生战役”,全面完成保障任务。住房保障是我市“民生工程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年初拉清单、年终对账单”的要求,对照目标任务,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统计旬报、月报、季度分析、项目跟踪等制度,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确保打好“民生工程战5役”。一是推进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市保障9430户,其中,实物保障2382户、发放租赁补贴7048户(新增3397户)。二是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全年新建廉租房2013套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15亿元。其中竣工22套、封顶装修1018套、主体施工510套、基础施工463套。利用2009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回购、改建廉租住房362套。其中竣工261套、正在改建101套。三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纳入民生战役经济适用住房985套,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全部已竣工。四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确定纳入民生战役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0个、1222套,累计完成投资7107万元,目前已有市区、龙海、云霄、诏安、东山、华安、长泰等8个项目1162套竣工,平和县30套基本竣工,南靖县30套正在装修。五是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列入民生战役限价商品房项目9个、562套,累计完成投资8881万元,目前已竣工485套(市区200套、龙海54套、诏安150套、平和18套、华安48套、长泰15套),南靖18套已封顶、正在装修,主体施工项目2个(漳浦、东山)、59套。六是城市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全年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16个,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4034户,其中货币安置1100户、要求实物安置2934户;安置房建设竣工1622套、封顶装修458套、主体施工1414套。63、强化督促检查,狠抓住房保障工作落实。一是坚持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重点考核。二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3次住房保障工作督查(巡查),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落实。三是组织对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住户进行回访。近年来,市区惠民花园一期、益民花园一期共建设经济适用房2557套、廉租房98套,入住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677户。为了更科学的实施保障,我局开展了满意率回访。经统计:对现在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否满意、整体规划设计是否满意、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满意、组织安排是否满意等4项的满意率达到99%以上;对现在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是否满意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是否了解、选址是否满意、户型结构是否满意的满意率达到97%以上;对现在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的周边配套是否满意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四是继续开展保障房配售工作。经申请、审核、公示、公告等程序,市区共摇取购买可售廉租住房选房顺序号1562户,分别于3月、9月安排组织了选房,实际参加选房的1114户。(三)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努力提升行业管理新水平。1、房屋登记秩序更加规范。房屋确权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局始终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硬标准,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服7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突破口,实行了学习和业务研究等制度,面向社会推行服务承诺,全面推行阳光行政。全心全意为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心贴心的一流服务,努力把我局房屋确权打造成为民办实事、解忧愁的一条绿色通道,多次受到服务对象广泛好评。全年共完成各项房屋权属登记67492件,其中房屋所有权登记12963件,楼盘初始登记26件,合同备案登记14222件,房屋他项权登记7831件,商品房按揭登记8531件,在建工程抵押登记37件,抵押注销登记4282件,完成房屋查档证明约19600件。房产档案整理入库11564件。我局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中心被漳州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评为“2010-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中心产权科被中国海员交通工会全国委员会评为“全国交通建设系统工人先锋号”,并被授予红旗窗口一次。2、物业服务市场更加规范。一是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全年共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登记手续48项,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共27项,补增面积1600余平方米,为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切实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全年共办理新建住宅物业承接验收备案31项,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的有26项,约整改投资600余万元,有效地确保住宅小区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的完整性,真正地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利益。三是完善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组织对全市92家物8业服务企业及在我市异地备案的19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档案检查,对5家物业服务企业及1家异地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的3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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