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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水路货物运输第四章水路货物运输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第四节内河货物运输第四章水路货物运输学习目标和要求了解水路运输设备及运输营运方式了解远洋运输业务内容和组织形式了解内河货运业务的流程学习重点班轮运输业务租船运输业务内河货运流程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一、水路货物运输的概念水路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及其他航运工具,在沿海、江河、湖泊、海洋等通航水域载运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按利用的水域的不同,一般将水路运输分为:内河运输沿海运输远洋运输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水路运输的技术经济特征(1)从技术性能上看:运输能力大、通过能力强、运输通用性好、能耗低(2)从经济角度看:建设投资省、运输成本低、平均运距长、劳动生产率高、土地占用少(3)缺点:运送速度慢、受季节和自然条件影响大、可达性差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二、水路运输的基本组成水路运输的技术组成通常由运输通路(航道与航线)、运输工具(船舶、运输站场、港口)、运输对象(旅客和货物)、技术设备和信息网络等组成。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1、船舶(1)概念船舶是能航行或停泊于水域内,用以执行作战、运输、作业等各类船、舰、筏及水上作业平台的总称。(2)分类船舶按用途分为军用和民用。民用船舶可分为运输船舶、工程船舶、渔业船、港务船、海洋调查船等。运输船舶又可分为客船和货船。货船又可分为干货船、液货船、驳船、拖船和推船。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干货船是用于装载干货的船舶,常见的干货船有:①集装箱船②杂货船③滚装船④载驳船(子母船)⑤冷藏船⑥散货船液货船是指用于载运液态货物的船。①油船②液化气船③液体化学品船普通杂货船集装箱船.散装货船超级油船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驳船、拖船和推船①驳船是内河运输的主要运载工具,本身一般无自航能力,需拖船或推船等机动船带动形成船队进行运输。②拖船是用于拖带其他船只或浮动建筑物的船舶。③推船是专门用于顶推非自航货船的机动船舶。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2、航线和航道航线是指船舶在一定港口之间从事客、货运输的路线,分客货航线、直达航线、非直达航线、国际航线、国内航线等。水运航线主要由航道和航标组成。航道是船舶航行的通道,是指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内船舶、排筏可以通航的水域。航标即助航标志,是用以帮助船舶定位、引导船舶航行、表示警告和指示碍航物的人工标志。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航标的主要功能:①定位:为航行船舶提供航行信息。②警告:提供碍航物及其他航行警告信息。③交通指示:根据交通规则指示航行方向。④指示特殊区域:如锚地、测量作业区、禁区等。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航标按照工作原理可分为:①视觉航标靠驾引人员视觉识别,最为方便。航标有一定颜色供白天识别,夜间发射闪光。灯塔、浮标、灯桩、灯船均属此种航标。②音响航标按规定发出声响,可在能见度差的天气中助航,包括雾号、雾钟、雾笛和雾哨等。③无线电航标用无线电波为船舶助航,其设施包括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导航台、雷达指向标、雷达应答标、雷达反射器和雷达指向标等导航灯塔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3、港口港口是指位于江、河、湖、海或水库沿岸,具有一定设施设备,能提供船舶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货物、办理客货运输或其他专门业务的场所。港口一般由水域和陆域两大部分组成。港口的设施分为基础设施和经营性设施。韩国釜山港新加坡港日本神户港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4、水路运输货物的分类①按货物形态可分为件杂货和散装货。②按货物的性质可分为普通货物和特殊货物。③按载运的批量分类可分为大宗货物和零星货物。第一节水路货物运输概述5、我国水路运输的现状我国水路运输有内河、沿海和远洋航运三类。内河只要指“三江两河”水系,即长江、珠江、黑龙江、京杭运河、淮河水运。沿海航运分别以广州、上海和大连为中心形成南、北航区,连通和辐射沿海主要港口。远洋运输以沿海港口为起点,分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东行可达北美、南美和拉丁美洲诸国,西行可至西亚和地中海,南行可通东南亚、澳洲各国,北行可到日本、朝鲜和俄罗斯东部港口,构成了四通八达的独特的水路运输网络。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一、班轮运输班轮运输亦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船期表和挂港从事有规律的水上货物运输形式。班轮运输又分为定期班轮和不定期班轮两种。班轮运输的主要特点是四固定,即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价。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班轮运输的优点(1)船期表和航线、途径港口预先公布,有利于货主组织安排货源。(2)手续简便。(3)通常承运人在港口指定的码头仓库接受货物,在目的港的码头或仓库交货。(4)单位运价明确。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二、租船运输租船运输是指船舶出租人(船东)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某一港运至另一港,或承租人将船舶租用某一段时间,承租人为此支付租金的船舶营运方式。根据承租人的不同需要可以划分多种租船方式:①船次租船。②定期租船。③包运租船。④光船租船。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1)航次租船航次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行次或几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方式。航次租船可以分为下列三种不同的形式:●单航次租船。●来回程航次租船。●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程航次租船。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2)定期租船定期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一艘特定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段时间的租船方式。(3)包运租船包运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提供给承租人一定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以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均等的货运量完成合同规定总运量的租船方式。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4)光船租船光船租船是指在租期内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给承租人使用,而配备船员、供应给养、船舶的营运管理以及一切固定或变动的营运费用都由承租人负担的租船。这种租船不具有运输承揽的性质,只相当于一种财产租赁。第二节水路运输的营运方式租船运输的基本特点:①租船运输的营运组织取决于各种租船合同。②租船运输的运费或租金水平的高低,直接受租船合同签定时的航运市场行情影响。③租船运输中有关船舶营运费用等开支,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远洋货物运输是指利用海路及远洋船舶将进出口货物运送至目的港的一种运输方式。远洋运输主要针对对外出口和国内进口货物的运输。远洋运输最常见最重要的运输营运形式是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远洋航线1.太平洋航线2.大西洋航线3.印度洋航线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一、班轮运输业务(一)班轮运输流程班轮运输流程是远洋班轮运输从组货到运货、直至交货的一系列有顺序的基本工作环节。包括定舱、备货交接、装船换单、海上运输、卸船交货五个部分。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1)定舱提出托运申请(托运单)、审核托运单、确定费用、订船、填写全套装货单、办理托运手续。(2)备货交接前期工作(包装、报关、报验投保、纳税)、获取海关放行证、运货到港、入库验收、装卸搬运、核对单证、签发场站收据。(3)装船换单编制装船计划、装船、换取收货单、交付运费、换取正式提单、邮寄货运提单和其他单证。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4)海上运输启航、电告目的港卸货代理人、通报到达时间与货物装载信息。(5)卸船交货接货准备、到港(监管仓库或指定地点)、查验放行。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二)货物交付方式(1)船边交付货物船边交货又称“现提”,是指收货人以提单在船公司卸货港的代理人处换取提货单后,凭提货单直接到码头船边提取货物,并办理交接手续的方式。(2)选港货物选港货物是指货物在装船时尚未确定卸货港,待船舶开航后再由货主选定对自己最方便或最有利的卸货港,并在这个港口卸货和交付货物。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3)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是指在提单上所记载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卸货和交付货物。(4)凭保证书交付货物在班轮运输中,有时因提单邮寄延误而出现提单到达的时间迟于船舶到港的时间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常由收货人开具保证书,以保证书交换提货单,然后持提货单提取货物。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二)班轮运输主要单证(1)托运单:托运人填制。(2)装货单: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3)收货单:大副收据。(4)提单:运输合同一种形式,货物所有权凭证,可提取货物,银行押汇,转让。(5)提货单:凭正本提单换取。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常用提单已装船提单不记名提单:没有收货人或ORDER字样清洁提单:未加注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有碍结汇的批注。不清洁提单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二、租船运输业务租船运输业务一般在航运交易市场进行,航运交易市场通常设在世界上经贸和运输比较发达的地方,如英国的伦敦、美国的纽约、日本的东京、中国的香港或上海等地。船舶所有人•租船经纪人•租船人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租船运输业务程序分为“询盘”、“报盘”、“还盘”、“接受”和“签定租船合同”五个环节进行。(1)询盘(2)报盘(3)还盘(4)接受(5)签定租船合同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1)询价询价又称询盘,由承租人以其期望的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上要求租用传船舶的行为,即货求船。(2)报价报价(offer)又称报盘或发盘,是船舶出租人对承租人询价的回应。报盘又分为实盘和虚盘。实盘为报盘条件不可改变,并附加时效的硬性报价;虚盘则是可磋商、修改的条件报价。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3)还价还价.又称还盘,是指在条件报价的情况下,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之间对报价条件的谈判、协商、讨价还价的过程。(4)接受接受又称受盘,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经过反复多次还盘后,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意见一致,即最后一次还实盘的全部内容在时限内被双方接受,就算成交。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5)签订租船合同签订确认书只是一种意向合同,正式租船合同要按租船合同范本予以规范,进行编制,明确租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可生效。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船速、燃料消耗、航区、用途、租船期限,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地点以及条件,租金及其支付等相关事宜。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吨位容积、货名、装货港和目的港、受载期限、装卸期限,运费、滞期费、速遣费的支付及其他事项。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三、通关手续(一)到离港手续(1)到达手续船舶无论从任何地方进入一个国家,首先必须在一个由政府指定设立海关的港口停泊;在船长或船舶代理提交了进口载货清单和进口报关单后,船舶才可以卸货。(2)离港手续出口商品只有提供海关签发的出口报关单等主要文件,才可以装船。任何装载出口商品的船舶只有得到海关授予的书面准许,称做“港口清关”,才能离开港口。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二)结关(1)进口货物进口货物要遵守以下规定①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在海关控制的港口靠岸,并且未得到海关当局书面许可,不得随意移动超出海关控制范围。②在货物被允许移出海关控制区之前,货主或其代理人,须按法律规定,递交进口清单或海关申报单或进口许可证,以便海关对货物进行检查和估价。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③进口清单按照海关的要求还必须附有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④海关有权检查进口货物。⑤按规定缴纳关税。⑥如果进口船舶入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货物仍未结关,货物将会由政府进行公开拍卖并从拍卖价款中收回应收的款项,包括关税。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2)出口货物在许多国家,大部分货物是可以自由出口的,只对有些商品才实行出口控制。出口商品必须按法律的规定向海关提交装运单(或出口申报单或出口许可证)。如果要支付出口关税,在对货物进行估价前,应接受海关当局的检查。第三节远洋货物运输四、远洋运输的资格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国际船舶管理业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未取得经营资
本文标题:第四章 水路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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