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A426000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1A426010建筑工程项目投标1A426011房屋建筑工程投标1A426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标1A426013建筑幕墙工程投标1A426014建筑工程投标要求一、招标方式《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亦称有限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不得少于三家)二、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程序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2)、编制招标文件3)、编制标底4)、发出招标通告5)、发放招标文件6)、组织现场踏看7)、招标答疑8)、接受投标文件9)、开标10)、评标11)、确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通知书13)、签定承包合同三、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内容1)、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2)、近三年完成工程的情况;3)、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4)、资源方面(财务状况、管理人员情况、劳动力和施工机械等方面的情况);5)、其他情况(各种奖励和处罚等)。2020/1/195四、投标技巧常用的投标技巧有:1、不平衡报价法、2、多方案报价法、3、增加建议方案法、4、突然降价法等。■1、不平衡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调整内部各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可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和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但要注意避免畸高畸低现象,避免失去中标机会。■2、多方案报价法:■利用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之处,以争取达到修改工程说明书和合同为目的的一种报价方法。当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有些不够明确之处时,往往使投标人承担较大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就必须扩大工程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但这样做又因报价过高增加被淘汰的可能性。■具体做法:在标书上报两价目单价,一是按原工程说明书合同条款报价,二是加以注解,“如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可作某些改动时”,则可降低多少的费用,使报价成为最低,以吸引业主修改说明书和合同条款。五、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1、征地工作未完成,不能进行施工招标;2、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招标会应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5、资格审查在投标前进行,公正人员无权对投标人进行审查;6、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受权委托的应有正式的委托书。7、评标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确定,其中技术、经济专家应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8、重点项目经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定书面合同;10、签定书面合同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性质内容的其他协议。1A426020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1、总价合同;2、单价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二、各种合同的适用范围1、总价合同:(273页)2、单价合同:(274页)3、成本加酬金合同:(274页)■建设工程合同按计价方式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1、总价合同■概念: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特点:■1、发包单位可以在报价竞争状态下确定项目的总造价,可以较早确定或者预测工程成本;■2、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3、评标时易于迅速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4、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5、发包单位能更容易、更有把握地对项目进行控制;■6、必须完整而明确地规定承包人的工作;■7、必须将设计和施工方面的变化控制在最小限度内。■1)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在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国际上广泛采用,对业主投资控制有利,业主风险小,承包商风险大: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2)可调总价合同■价格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合同约定对总价调整。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调整,对承包商风险较小,对业主投资控制不利,突破投资的风险增大了。■2、单价合同■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工程款。■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可以缩短招投标的时间。■1)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对承包商存在一定风险。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2)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固定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单价如何调整;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三、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总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签定合同,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第三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四、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组成解释顺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录;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都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1A426040建筑工程施工索赔一、施工索赔的概念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为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二、施工索赔成立的条件:1、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三、施工索赔的起因1、因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可以对此提出索赔;2、因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延长或费用增加,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3、因发包人违约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合同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可对其经济损失向对方提出索赔;4、因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财、物的额外开支,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5、因意外风险、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均可构成索赔。四、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有乙方承担;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协商解决;5、工期给予顺延。五、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六、工期索赔的计算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如下两种方法。1、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2、比例计算法,其计算公式为: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工期七、费用索赔的计算1、实际费用法,针对单项索赔的实际费用法是索赔计算最常用的方法。它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发包人要求费用补偿。因为实际费用法需要依据实际发生的改变记录或单据,所以项目经理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系统、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按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3、修正的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可以降低索赔金额。其计算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八、施工反索赔:发包方向承包方进行的索赔称为反索赔。案例—1(1A426041)案例—2(1A426042)案例—3(1A426043)
本文标题:68合同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563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