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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公开邀请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名):编制时间:2016年11月2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四部分参考合同.................................................................................................................................19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4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招标方式:1.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2.建设地点:云浮市云浮新区内。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招标内容:注:(1)超出该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项目要求(1)按照国家有关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项目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7.项目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二、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等级。2.项目负责人须具注册咨询工程师(建筑专业)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6日每天9:30-11:00,15:00-17:00时间内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云浮市云城区城南路富贤一巷二号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00元/本,不购买招标文件者,不接受其投标。序号项目名称报价上限完工期1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人民币285000.00元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42.各潜在投标人需提交的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加盖公章原件);(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备查,投标人需将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移动电话)。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云浮市云城区城南路富贤一巷二号二楼)。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浮新区信息网发布。招标人: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1866676223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彭小姐联系电话:020-8329278613609723530日期:2016年11月23日5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A商务要求一、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为: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等级。2.项目负责人须具注册咨询工程师(建筑专业)执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二、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现行国家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费用。2.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每个项目均应填写报价,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则视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之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凡清单项目中未包含的但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中又必须完成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清单各项目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应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研、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等费用和投标人的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4.投标报价: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投标人按下浮费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设定招标控制价¥285000.00元,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费率)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三、其他要求: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四、合同签订要求:招标合同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日内。五、完工期:60个日历天。六、完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当天支付合同价的15%预付款,成果报告提交到行政主管部门并审批通过6后5天内支付剩下的85%。八、交付成果:根据相关要求,对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单独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书经专家评审后,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九、投标保证金要求:1、必须以投标人名称由银行账户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转帐单(或电汇单)注明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服务投标保证金字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转帐或电汇至专用帐户(以到帐日期为准):帐户名称: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开户行:建行云浮市分行帐号:4400182860805014829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2、投标担保不采用直接存款或交纳现金的方式,开标时由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确认投标担保已按时到帐,不按时到帐的其投标文件不予评。退还时按投标人名称与转出帐户退还。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按投标人名称退还。4、投标有效期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招标项目。1.2本项目的招标人已分别获得一笔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下的所有合同款项。1.3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负责解释。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人”系指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2.4“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工具、使用手册、软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义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6“日”系指日历天。2.7“工作日”系指国家规定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3合格的投标人3.1国内有能力提供项目相关的工程、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3.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参考合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含附件)5.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招标文件需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澄清修改文件后,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C投标文件的编制7要求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8.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构成9.1投标文件包括: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授权委托书(如果有);三、投标函;四、投标函附录;五、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简介;六、投标人承诺书;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5)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相对应同类业绩一览表(复印件)(如有);(6)支付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的有效证明(复印件);(7)投标担保转账或电汇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企业完成相对应同类业绩一览表(复印件)(如有);八、投标人提交的其它商务和技术资料。10投标文件格式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0.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表格,表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和价格;若招标为工程类或服务类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货物的技术参数等可不填写。11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和服务能力。11.2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才能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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