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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爱家湖畔国际桩基工程招标文件5.3(1)
爱家·湖畔国际项目一期示范区桩基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武汉君茂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日期:2013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其他第二部分工程质量标准、材料标准、工艺要求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二、商务部分三、技术部分第四部分附件内容地质勘察报告(电子版)桩基施工图纸(电子版)-1-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爱家·湖畔国际项目一期示范区桩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2工程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K2地块。1.3工程概况:爱家·湖畔国际项目一期示范区由1#~3#楼高层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房和1#~4#独立商铺组成。本次桩基工程1#~3#楼高层住宅楼采用800钻孔灌注桩(桩端压浆),暂定共470根;1#~3#楼住宅底商及1#~4#独立商铺采用PHC-A400(95)-La型高强预应力管桩,暂定共680根。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分包配合管理、包检测调试、包报监报验、包竣工验收备案、包招投标配合等。1.5质量要求:100%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招标人、监理及质量监督站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验收。1.6施工现场条件:1.6.1招标人仅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从指定的电源接口接通用电后所需的电缆、配电箱、照明设备及相关的插头插座,以及接通水电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1.6.2招标人提供的现有场地,投标人必须根据该实际场地充分优化施工方案,确保能达到投标人的施工要求。如果投标人单方面认为场地无法达到施工要求,投标人必须采取其它技术措施来满足施工要求。1.6.3投标人的施工人员的食宿、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等均自行安排解决,并按安全文明场地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1.6.4现场场地以自然现状交付,具体场地布置以及道路处理全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2、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爱家·湖畔国际项目一期示范区桩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实际施工现场现状为确保本工程完工所属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道路、场地平整等)。2.2本工程与总承包工程的界面划分:2.2.1中标人按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沉桩工作,若沉桩后后桩顶标高不满足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中标人须按《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接桩、截桩。-2-2.2.2本工程中标单位施工至设计要求标高,桩基与承台的连接(包括钢筋笼及托板制作安装、浇灌填芯混凝土)由总承包单位施工。3、工期要求:3.11#~4#独立商铺总工期20个日历天(包括风、雨、雪和各种节假日),2013年6月10日计划开工,2013年6月30日计划完工;3.21#~3#楼高层住宅楼及其商业裙房总工期35日历天(包括风、雨、雪和各种节假日),2013年6月20日计划开工,2013年7月25日计划完工。3.3投标人可根据各自的优势自报工期,并于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表中明确工程进场节点和施工时间,一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每逾期完工一天,招标人将按中标人的承诺处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明确目标及具体的处罚措施。3.4本工程完工是指中标单位完成本工程全部内容,且在基坑开挖后本工程通过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桩基检测单位、勘察、设计方的最终验收。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_壹级资质。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5.1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必须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施工空间、交通道路(从外围至项目现场所有交通阻碍等费用)等情况,若发现现场的实际情况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或相关资料不符,并完全有可能影响到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费用增减的,投标人必须综合考虑,并将实际方案及费用均考虑到报价中,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在施工现场若发生人身安全伤亡事故,均由各投标单位自负责任,与建设单位无关。投标人勘察现场时,如对施工现场有疑问,可和建设单位工程部联系,联系人:段华林;联系电话:18971595651。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为投标人投标所用的资料,投标人对上述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5.3本次招标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3年5月7日17:00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或传真至招标人。传真:027-86602203,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027-86602210。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疑问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补充文件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投标费用和招标文件领取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6日下午16:00之前-3-地点:武汉市团结大道1026号爱家国际华城营销中心二楼经营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部分工程质量标准、材料标准、工艺要求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附件内容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按废标处理。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单位如要求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日以书面(传真亦可)方式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答复。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及格式具体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12、报价须知12.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闭口包干、措施费闭口包干的合同形式。12.2投标报价范围及依据:12.2.1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图、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12.2.2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2.2.3国家、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造价、施工、技术、质量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规定。12.3合同计价形式12.3.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报价要求填报单价分析形成综合单价。不管工程量是否表明,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的项目,招标人将不增加费用,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中。12.3.2本工程综合单价闭口包干,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桩身自检费、送桩费、接桩费、规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12.3.3本工程措施费闭口包干,投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12.4中涉及的措施项目内容,结合现场条件和自身情况确定措施费,任何情况均不再作调整。但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对措施费如何计取作出详细、明确的分项说明。12.4关于措施费:12.4.1投标人必须结合现有的施工图纸及以往施工经验,落实详细可行的技术措施方案,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编制报价书中措施费的依据,且两者之间一一对应。凡施工组织设计中未考虑的技术措施或者组织措施,即使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其费用视为投标人已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无-5-论中标人实际采用的技术措施方案是否与原投标文件的方案一致,也无论现场条件是否与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相符,措施费均由中标人包干使用。12.4.2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成:1)临时道路费、场地平整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进出场费、对基地围墙进行的拆除和修复费)、水电费、处理地下障碍物费、地下管线及道路的保护费(含材料费)、安全文明措施费、材料进出场费、材料机械场内转运费、不可预见费(包括阻碍交通费、以及行人通行的交通维护措施费用等)、本工程施工过程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为赶工期需增加桩机台数等产生的措施费用)、桩型改动造成的费用、小批量打桩困难增加费、竣工验收与竣工资料收集、汇总配合费用及施工现场内外的道路保洁协调费及损坏道路赔偿费用等所有费用。2)招投标费用及应由投标人交纳的协调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费、工程排污费、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劳动综合保险费、职工待业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与政府部门、周边街道、周边居民及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因扰民和民扰问题而发生的费用。3)因季节性施工(包括冬季、夏季和雨季)为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而发生的各种措施费用。4)中标单位为按时履约而需进行夜间施工而发生的夜间施工费用等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所涉及的费用。5)因施工用水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或临时停电,中标单位为保证本工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备发电机、畜水池等)而发生的措施费。6)临时设施费,包括中标单位人员的办公、住宿和搭接水电等所发生的费用。7)为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工地的管理规定而设置的现场施工围栏、便道(包括道碴铺设、枕木铺垫等)、便桥等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费用。12.5报价注意事项12.5.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不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解、漏阅而引起的报价文件上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形成报价内容的差异,均属报价失误,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2.5.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6-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对报价文件上的审查、澄清、评议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和对招标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12.6本工程结算原则12.6.1本工程结算开始的条件:本工程整体竣工且本工程移交招标人。12.6.2预应力管桩结算原则:竣工结算时,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变,结算总价根据招标人确认的实际施工长度进行计算:若截桩长度超过桩顶设计标高1米的桩占桩基总根数的10%以内(含10%)的,双方按实际施工的配桩长度予以计算;若截桩长度超过桩顶设计标高1米的桩占桩基总根数的10%以上的,超出10%以上的桩招标人按实际施工的配桩长度减去桩顶设计标高1米以上部分的长度后进行结算。桩尖按现场实际用量进行结算。12.6.3钻孔灌注桩结算原则:竣工结算时,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变,钻孔灌注桩混凝土和钢筋工程量根据招标人确认的最终竣工图结算。12.6.4本工程涉及的全部措施费由中标人包干使用,不作增减结算。13、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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