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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和谐地税建设的实践与探索青岛市胶州地税局辛丕吉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实现新的飞跃。建设和谐地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税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最近,在省局举办的全系统县级局长更新知识培训班上,我集中学习了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源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以及深化反腐倡廉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在更新丰富理论的同时,对深入落实科学发展现,全力构建和谐地税,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感触颇深。地税部门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担负着组织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职能,对于如何推进和谐地税建设,把准时代发展的脉搏,奏响紧跟时代进步的强音,笔者从基层地税的工作实际出发,谈些粗浅的认识,仅供商榷。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地税的重要意义建设和谐地税包括税收与社会的和谐、征纳之间的和谐,以及地税机关内部的和谐等。通过建设和谐地税,可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营造浓厚的税收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创业能力,实现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推动税收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一)坚持依法治税,构建和谐地税,可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子系统良性运行,以及各子系统之间保持相对的均衡与协调,需要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努力。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通过依法治税,组织税收收入、调控经济是地税部门的基本职能,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平稳增长,为和谐社会建设积累更多的资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是地税部门的本职所在。在具体工作中,要把和谐地税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地税的重要性,立足实际,统筹部署,科学制定建设目标,有效落实举措,积极发挥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构建和谐地税,是应对新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复杂多元的经济格局日益凸现,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取得显著成就,同时税收结构、纳税对象等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千变万化的税源结构使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明显增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地税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税收经济观,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必须造就综合素质高、作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依靠团结和谐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必须提供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税收环境;必须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努力营造依法治税、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这些目标的实现,都与和谐地税建设息息相关。足见努力构建和谐地税,是势在必行之举,是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实践需要。(三)构建和谐地税,是税务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党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由此可见,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样,和谐地税建设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只有认真总结税收工作的自身规律,以及税收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联系和影响,加强对管理措施、办法制度等资源的有效整合,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断变化,有效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真正实现科学决策、规范执法、高效管理、优质服务,才能使和谐地税建设成为税收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平台,实现地税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找准切入点,不断拓展构建和谐地税的思路构建和谐地税是新时期税收工作遇到的全新课题,缺少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是新形势对地税部门的严峻考验。近几年来,胶州市地税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市局“管理年”、“信息化建设应用年”、“质效年”等不同阶段税收工作的发展主题,积极探索并找准和谐地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大力优化税收服务,深入落实人才兴税理念,在构建和谐地税方面进行有益的实践与探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筑牢构建和谐地税之基。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税收经济观,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正确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证,是构建和谐地税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们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经济发展思路,加强组织收入调研,创新税收征管举措,税收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这得益于税收管理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局党委高度重视地方税源建设,局党委成员每年定期深入征管一线,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制造业、邮电通信业以及部分金融企业的纳税大户,进行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全市重点税源状况,准确掌握税收征管现状,明确不同行业的税收增减因素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眼全局,统筹部署,在做好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征管措施,合理调配征管力量,切实做好税源控管。走访调研中,积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结合征管实际,不断推进税收管理创新。在“质效年”活动中,把土地领域的税收管理作为重点改进的薄弱环节,以关、停、并、转及土地闲置状态的纳税人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清理过程中采取“两核一比、分类清理、落实责任制、定期调度、强化督查”等措施,促进了清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全面掌握了全市的土地使用信息和涉税信息,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812万元。在此基础上,创新思维,组织进行了电子地理信息税收管理系统的研发,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土地领域的所有税收管理,将管理措施落实到每宗应税土地上,初步创建起“以地控户、按户控税”的税收管理模式。(二)以优化税收服务为辐射,和谐内外关系,畅通构建和谐地税之道。地税部门享有国家赋予的征税权利,同时具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涉税服务的义务,履行好这一义务,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在探索纳税服务形式和内容,优化服务环境方面,我们以纳税人需求为中心,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依托,以管理和服务一体化为导向,全力构筑“一桌全能化”服务体系。这一体系以办税服务厅为主阵地,有针对性地调整办税服务厅布局,整合岗位设置,再造业务流程,以综合服务办公桌为单位,构建业务受理平台和综合处理平台,做到前后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一桌受理、转送相关、协调共管、限时办结、全程服务、快速反馈”的新型办税模式,使纳税人在业务受理平台的任意一个综合服务办公桌,就能办理所有涉税业务。同时将纳税服务理念渗透到税收征管全过程,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一体化建设,体现“管理的本质是服务”的理念。“一桌全能化”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我局实现了连续六年无效能投诉。国家监察部、省局、市局以工作简报、地税情况等形式对“一桌全能化”服务方式进行推介;在提高服务质效,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同时,我们针对不同的社会层面,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外部发展环境。如今年开展的“地税干部牵手残疾劳动者”活动,联系全市40处福利企业、70位残疾个体劳动者,与110名地税干部结成了牵手对子,赠送税收优惠政策资料200余份,发放地税干部联系卡150张,建立起长期牵手帮扶机制;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为政府招商引资、优化产业结构等工作建言献策,服务于地方财源建设,主动寻求他们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税收事业的发展筑牢坚强后盾;从社会各界聘请地税特邀监察员,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近几年,征求他们对地税党风行风建设、作风整治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20余条,广泛征求纳税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00余条,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使依法治税的合力日益增强,地税部门在全社会的美誉度不断提高。(三)深入落实人本理念,提高队伍的干事创业能力,立牢构建和谐地税之柱。一流的队伍是地税事业发展的支柱,是地税工作持续进步的活力源泉。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中,我们以深化业务培训为手段,以更新知识培训为推动,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育培训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日常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有机结合。如组建“五员”教育培训授课小组,授课小组科学制定授课大纲,合理安排授课时间和授课方式,通过集中授课、网络答题、考试等形式,积极开展在岗自学;开展“每周一练”日常教育培训,科学选取试题内容,以网络为媒介,每周发全局5道业务试题,供干部职工学习参考,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实际工作能力;组织业务骨干在全局开展轮流授课活动,通过讲课互动交流,把工作中最新的税收政策及时传达到税务人员,及时解决税收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系统培训,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稳步提高。近几年,在省市局组织的全系统业务类考试中,有20余名同志入选省级、市级业务能手,其占全部人员的比例数远远超出系统内的平均水平。素质强、技能高、富有活力的干部队伍为构建和谐地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构建和谐地税的有益探索,不仅使我们取得了一些如何推进和谐地税建设的经验,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构建和谐地税对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重要作用,对于税收事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同时,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影响和谐地税建设的因素。1、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不尽协调。新形势下,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财政支出的压力不断增大,地税部门作为各级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执法部门,责任重大。组织收入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治税,又要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近几年,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GDP的增长。若税收增长速度与GDP增速长期失衡,地税部门将逐渐难以承受组织收入的巨大压力。2、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形势发展需要存在一定差距。在2007“信息化建设应用年”活动中,省局明确提出:税收各项工作,越来越离不开信息化手段的支撑,要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更好地适应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有效解决阻碍地税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使各项工作水平跃上新台阶。在最近举办的更新知识培训班上,通过对税收信息化与省局“大集中”的学习,我对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更加深刻而全面。结合基层地税工作实际,我认为要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目前基层地税队伍的整体素质尚需不断提高。以胶州市地税局为例,我局已经11年没有新进人员,现有人员结构出现了断层,45岁以上的干部职工占总人数的30%左右,年龄最小的干部职工也已达到30岁,队伍平均年龄趋向老化;有87.2%的干部拥有大专以上学历文凭,但第一学历为大专以上文凭的仅占32%左右。干部队伍的梯队结构不合理,个别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导致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还不够充分,特别是“大集中”上线后,部分干部职工在新系统的功能、流程、操作和业务规范等方面出现了不能及时适应的现象,少数干部职工在信息化应用方面显得力不从心。3、税收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净化。协调有序的执法环境是构建和谐地税的外部条件,从客观上看,近几年来,基层地税中的少数部门和个别干部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任意扩大自由裁量权,引发执法的随意和权力滥用的现象;有的干部不重视税收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执法手续,存在执法隐患;同时以税谋私,“人情税”、“关系税”、“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纳税人方面,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需不断增强,偷、逃、欠、骗税情况时有发生,而且涉税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增加了税务机关推进依法税的难度。这些不和谐因素的存在,对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税、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法治环境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4、征纳关系不尽和谐一直是困扰税收工作的矛盾和焦点。目前,征纳双方的不和谐主要表现在法律地位不对等,尤其是税收规章的制定,往往侧重于税务机关的管理便利,而忽视纳税人的权益维护;税务部门少数干部重执法、轻服务的思想依然存在,税收服务的本领和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诚信纳税的整体水平不够高;征纳双方缺少健全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关涉税的焦点
本文标题:大力推进和谐地税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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