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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试验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各工序施工符合规范要求,对于重要工序施工前必须做工艺性试验,用以确定施工参数,指导后续工程施工,使本标段工程施工质量达标。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二、机构和职责第二条根据两级三层管理体系,工艺试验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第三条工区成立工艺试验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工程部安质部计划部物资设备部试验室各架子队技术主管第四条工区工艺试验职责工区工艺试验归口管理工作为工程部,其职责是1、执行设计院、局指挥部、工区制定的有关工艺试验管理规定;2、负责组织各架子队工艺试验工作的实施;3、负责组织工艺试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收集和上报解决。三、路基地基处理第五条路基工程地基处理施工前核查地质资料,并进行地基处理的各项工艺性试验。文件编号起草部门审核人审批人执行日期CD-00XXXXX2四、路堤填筑第六条基床以下路堤:施工前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确定不同压实机械、不同填料施工含水率的控制范围、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相应的压实遍数、最佳的机械配套和施工组织。压实机械选用重型振动压路机。试验段位置在地质条件具有代表性的地段,长度不小于100米。第七条基床底层:填筑前根据所选的机械及计划使用的填料种类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试验段长度不小于100米。第八条基床表层:填筑前根据初选的摊铺、碾压机械及试生产出的填料,进行现场填筑压实工艺试验,确定填料级配、施工含水率、松铺厚度和碾压遍数、机械配套方案、施工组织。五、隧道工程第九条各单位确定100米开挖支护作为本单位工艺示范,取得隧道开挖支护的参数,指导后续工程施工,以保证施工质量。第十条各单位确定100米二次衬砌作为本单位工艺示范,作为本单位隧道二次衬砌的参数指导施工,以保证后续施工质量。六、工艺试验制度第十一条施工工艺试验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施工工艺在施工时采用已颁布或审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二条施工工艺流程试验工作在工区总工程师的主持下,由工程部牵头,安质部、物质设备部、试验室及工区相关人员参加。第十三条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程序1、确定工艺流程设计主题后,收集并深刻理解相关标准、规范,必要时参加相关的培训、讲座等。32、相关人员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3、根据流程设计在项目中进行小范围试验。4、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效果检验,若符合标准,即可在项目进行推广应用。否则,修改原施工工艺流程,进行再设计,再试验。5、施工工艺试验完成后,应及时报建设单位、设计院、设备供应商等相关单位,经会审评定后方可组织实施。七、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题:工艺试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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